但是,白美溪跟成海毅也总是给大哥大嫂买东西,大哥大嫂家里面很多的农具啊,包括很多的地,都是成海毅跟白美溪帮忙买的! 大嫂那边的亲戚朋友都特别的羡慕,日子能过成现在这样,要不然那小门小户的,在农村想要把日子过得特别的好,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邻居有多少人都特别的羡慕着,大哥呢,也经常跟大哥大嫂说,有这么好的亲戚,还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干上了,就应该去投靠着这样的亲戚,到时候日子,不比这过得好多了! 大哥大嫂都是只笑笑不说别的,因为大哥大嫂不愿意去给他们添磨乱,毕竟自己没有文化,而且也没有什么学历给大家,帮不了什么忙,更不想给大家添乱了。 白美溪跟成海毅心里面,一直都能够记得,大哥跟大嫂的好,所以也是念念不忘。 这么多年,家里面的人走的比较近的,也就只有他们了,互相之间都特别的有爱。 更是懂得感恩,也明白彼此之间的那种辛苦,对彼此都特别的感谢。 “大嫂跟大哥对咱们好,咱们也都是互相的,而且这一次得把小文的婚礼,办的肯定要特别的隆重,也是为了给大哥大嫂争回面子! 毕竟这么多年,在老家里面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了,所以这一次,咱大哥大嫂也想好好的办一办! 那既然这样的话,我就在城里面找最好的宾馆,也找最好的地方,找车把老家的那些人,都给接过来,不为了别的,就为了让大哥大嫂能够风风光光的娶儿媳妇儿。” 成海毅之前也跟大哥说过,这个事情,大哥感觉如果要是把大家都接过来的话,花钱花的太多了,所以想要在老家那边,找几个不错的厨子在老家弄,以着招待宴,也让大家知道一下就行了。 “你说的对,我也是这么想的,村子里面也就三个大客车,就能够拉过来了,咱们就直接让他们都过来,也来城里面看看! 这么多年,说什么的都有,咱们也是从那里出来的,也想让这群人知道,咱们现在日子也过好了,跟之前是不一样的了! 所有的一切呀,也都好起来了,确实是我之前也听说,有一些人在嚼舌根,只是不愿意跟这群人计较而已。” 大哥大嫂人都特别的好,听到风言风语也从来都不去计较,对于那些不实的话,自己更是不去用心听。 “如今我们也要用事实去说话,也希望大哥大嫂能够更加的有面子,这才是最重要的! 再加上小青那边,希望能够风风光光的嫁人,这把也是足够给他面子了,把所有的人都请过来,在最好的宾馆,然后给他们办一场漂漂亮亮的婚礼! 咱们也不为了别的,就为了大哥大嫂,高兴就行,而且咱爸咱妈也这么多年没有见到过老邻居了,这也是一件好事!” 白美溪也同意,把这些人全部都拉过来,这样的话,也能够让这群人知道,咱们家现在的能力,比之前要好很多。 “我之前就想过这个事情,但是我害怕你不高兴,也就没跟你说,既然你也是这么想的,那就太好了。” 成海毅没想到,自己跟白美溪两个人的想法,不谋而合了,而且大哥大嫂这么多年不容易,在老家受了很多的委屈,如今也应该好好的去享受一下,这幸福的生活了。 “我有什么不高兴的呀?大哥大嫂那么的好,咱也没什么别的能力去回报,在能力范围之内,就给他们最好的呗! 而且这件事情,你也得好好的去跟大哥商量商量,咱大哥呀,这死心眼儿,认钱,感觉花的多,心里面会受不了! 你再做做咱爸咱妈的工作,让他们两个人去跟咱大哥说,咱大哥就能够同意了,大嫂那边你放心吧,我去说。” 白美溪感觉大嫂那边,还是没问题的,而且大嫂这个人性格,也都特别的开朗,知道怎么回事儿。 再说了,这娶媳妇儿进门,就得热热闹闹的,毕竟也是添人进口的好事嘛。 而且谁家姑娘结婚,不希望热热闹闹的,被婆家人给重视啊,这也是给小青长脸的好事儿,小青这孩子从小就是孤儿,在那边受了很多的委屈! 如今嫁了过来,就是要让大家知道,小青以后就是我们老成家的儿媳妇儿了。 “把这事儿啊,早点敲定下来,咱爸咱妈也能够高兴高兴,而且咱老姨这次也能够回去,这好多年,没有这样热闹的事情了! 估计大家都挺开心的,张罗张罗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多好。 我突然间想到了,小时候过年的样子,一大家子的人坐在炕上看着,外面放的鞭炮乐呵呵的,特别的开心。 如今呢,大家都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想要聚在一起呀,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呢,这好不容易有个好事儿,咱们可得好好的都聚一聚,让所有人都来。” 成海毅也是想念着,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候别提有多开心了。 “是啊,小时候总是快乐的,而且时光也都是过得特别的快,如今一晃孩子都已经长大了,咱们呢,也都老了,珍惜现在的时间,而且家人们能在一起,这才是最重要的。 年轻的时候啊,总是感觉有着各种各样的业务,要去做工作比较重要,但是等到现在才发现,生命特别的短暂? 我们应该多珍惜,跟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尤其是咱爸妈还在,有一句话叫做,有父母在,人生才有来处,如果父母都不在了,人生就只有归处了。” 白美溪也是感叹着,时光过得特别的快,一晃大家都长大了,而且这么多年,大家也都没有好好的在一起,热闹一下了! 各种各样的事情,也确实是都耽误了,如今父母的年纪也大了,咱们更是应该珍惜这样的机会,多在一起聚一聚! 等到以后,才能够少留遗憾,要不然想想以后,连大家都没聚在一起,是一件多么难过的事情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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