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葱想起他把工资都寄给烈士子女了,便有心照顾,道“两套旧衣服,再加上一套被褥,不要票,三十块钱。” “这么便宜?”温队长可是知道就算有钱有票,这些东西也不好弄的。 “我在这边还要多谢您的照顾,要是换了别的大队长,我们哪能把日子过得这么舒心?” 说着,郁葱把东西用绳子绑起来,一股脑的塞给对方。 她又扒拉出几样,道“这是用了一半的香胰子和洗头膏,您也拿去用吧!” “哎呀……郁特助真好!”温队长笑得都能看见嗓子眼儿,道“我现在身上没钱,这就回去拿去,马上就回来!” 温队长背着好多的东西,也丝毫不觉得疲惫,回去后找人借了钱,就立马又跑回坑院,把钱都给了郁葱。 还顺手帮她把马桶、浴桶那些东西,给都顺利转卖掉。 窑洞里的家具都是老乡特意送的,郁葱没有动,就这么留着给后面入住的人继续用。 收拾完东西,晏衔又去继续办理工作交接。 郁葱也彻底把水塔的原理,以及设计图教给温队长。 “郁特助,晏兄弟,我现在是会了,但怕日后忘了,能留个电话,或者是地址嘛?” “行,以后常联络。”郁葱留了小洋楼的地址,还有哏都大学隋老办公室的电话。 温队长和家里人都失散了,就是想打电话,都连个人都找不到。 至于,那些战友,条件还不如他,连个电话都蹭不上。 他把纸条小心的放到上衣口袋里,想了想又拿出来。 折起来,用舌头舔折缝处,舌头还不小心被纸划破了,沿着润湿的线撕开。 在那半空白的纸张,写上场部的电话,道“嘿嘿,以后我回场部开会,就能抢姓崔的电话用了。” “这电话一般情况下,就我和老晏用。”郁葱也是个爱唠嗑的人,可接到这半张沾了口水的小纸条,莫名就手抖。 想不到,失传已久的撕纸术,竟然重出江湖?! 是她已经离开那个江湖太久了。 另一头,晏衔也和黑市的兄弟们都做好安排。 交代李五勇把黑市守好,不求发扬光大,但求闷声发财。 李五勇老大的吩咐看得很重,通通都记下来。 彼时,王场长卡在他们回哏都的前一天,把郁肴肴遣返原籍的手续办下来,关系也都处理利索。 郁葱把郁肴肴从镇医院给接出来,也依诺在谅解书上签字。 这天,郑佳豪亲自接她出号子,换下了一身补丁摞补丁的旧衣服,穿上王场长给的军大衣,看着倒是人模狗样的,惹得不少大姑娘小媳妇多看两眼。 郁葱:“……”姐妹们,都什么眼神? 这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废物! 王珍珍在号子里面的日子过得很不好,人都瘦了一圈,这可给王场长心疼坏了。 郁葱没管他们,让郑佳豪写了书面的离婚协议,并签字画押,又找了镇公安的干事,还有医院的大夫在见证人下面签字。 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公安留存一份。 郁肴肴精神有些恍惚,浑浑噩噩的盯着离婚证明,道“这就离婚了?” “自此以后,你都和郑就爱没关系了。”郁葱把她手里的证明拿过来,道“我替你收着,等回去给大舅保管。” “我能回去?”郁肴肴惊诧。 “她回哪去?”郑佳豪感觉自己没听明白,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 “郁肴肴明天和我们一起回哏都,关系都已经转好了噢~”郁葱看着郑佳豪青一阵紫一阵的脸色,笑得别有深意。 这个男人算计太多,娶了王珍珍固然不用再干重活,但“驸马爷”的身份,也注定是桎梏。 王场长那么精明,又那么疼爱独女,等明年高考恢复,郑佳豪连参考的资格都未必会有。 毕竟,想要把上进心过分强的女婿,踏实留在女儿身边,手段就不能仁慈。 不过,这双方也都各自半斤八两,郑家人扒灰,王家人霸道…… 就算郁葱处理了一部分东西,他们离开的那天,也拉了整整一牛车的行李。 除了汤圆以外,其它的狗子们之前就坐过飞机,并没有上次那么新奇,上来就找座位卧好,乖巧懂事的不得了。 郁肴肴则显得有些拘束,双手缩着,半捂下颚,跟在郁葱身边。 温队长把行李卸下去,又帮忙都搬到机舱里。 “这就是飞机里面……看起来像铁房子一样。” 他左顾右盼,新奇的不行,道“这还有窗户,是圆的,看着还怪耐人的。m.biqubao.com 等飞机飞到空中,是不是就像漂浮在云端?” 温队长把行李都摆好,趁着还没起飞,坐在座椅上试了试。 “专机就是好,只坐晏兄弟几个人,要是绿皮火车,扒手特别多,你们这行李一看就肥鱼,怕是会被有很多人盯上,太打眼了。” “温队长,打架厉害嘛?”郁葱心情不错,但和朋友分离,难免有些不舍。 这可是小哥哥在大西北,交到的仅有的一个朋友。 若是可以,她也许把人给调到哏都,或者临时借调,好让这俩人亲香亲香。 “我原来陆军特战队的,打架我就没服过谁!”温队长拍了拍胸脯,可当自信的眼神瞟到晏兄弟,小小的心虚了一下。 他那次只是因为饿的没有力气,并不是技不如人。 是的,就是这样。 欢喜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飞行员过来提醒马上就要起飞,把温队长请下飞机。 他红着眼眶,做最后的告别,道“晏兄弟,郁特助,郁肴肴,有空写信,打电话啊!” “我们还会再见的……”郁葱在舱门关的那一瞬,也在挥手告别。 再见了,黄土高坡。 她还让小哥哥也挥挥手,道“温队长人怪好的,你也挥挥手。” “后会有期!”晏衔习惯情绪不外露,被提醒才动弹。 郁肴肴也盯着舱门外的那张笑脸。 小葱是她的恩人,温队长也是。 这个世上除了坏人,也有好人。 她会记住所有的美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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