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年代,我家反派超乖_(327)水泡花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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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明媚,把人影照的分明。
  郁葱蹲在地上,盯着狗尾巴草兔子傻乐,身形颀长的晏衔,侧过头专注的瞧着她。
  秋风吹起她长长的发丝,随风轻摆着,缠绕到他的指尖,青丝的光泽若隐若现,宛若上好的绸缎。
  他的眉眼间浸着温柔,鬼使神差般的弯下腰,垂下头,轻轻地在女孩儿的额间蹭过,如一次意外的擦过。
  “怎么了?”
  郁葱感觉自己是被偷亲了,可一抬头就发现小哥哥再正经不过的神色。
  一时间,连她都不确定刚刚那个轻如羽毛的擦过,是不是他吻了自己。
  晏衔窃吻成功,赶忙站直。
  心跳得像要从胸膛里蹦出来,但面上却稳若老狗,只是耳尖在小罐罐看不到的角度,开始泛红……
  “郁特助,晏特助!”温队长走在小土路上,遥遥朝他们招手,在坑院门口停住脚步。
  晏衔眉头一皱。
  郁葱将手中的狗尾巴草兔子,小心放进口袋里收好,道“温队长,什么事?”
  “我和农工把简易的水塔都绑好了,就差立起来啦,您过去给帮忙看一眼,要不我们心里没底。”
  “好嘞,我收拾收拾,马上就过去。”郁葱走回窑洞,把笔本都收进小帆布包里。
  晏衔给铝皮水壶都灌上白桦树汁,又伸手把她的小布包接过来,帮她提着。
  郁葱出门自然要带上狗子们,一行人雄赳赳气昂昂的到了晒谷场。
  本来还有说有笑的农工们看见三条大黑狗子,嗖的躲开,脸上除了畏惧,还挂着讨好的诡异笑容。
  狗子们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就跟在狗娘左右。
  晏衔也亦步亦趋,一副以她为首的姿态。
  温队长:“……”
  看把他给怂的,好歹是个男人,好歹是个一家之主!
  他在心里腹诽不已,转过头比对方笑容更为灿烂。
  他咧着大嘴,笑得露出一口大黄牙,道“郁特助,您看咱们把水塔立在哪?还立在坑院门口嘛?”
  “咱们这头风太大,放在背风的地方安装就行,不拘着哪里。”郁葱可不想再让坑院门口天天围着人了。
  “温队长,你可不能只给农工水塔,我们知青宿舍的人可也不少。”
  知青们怕因为他们是外乡人而没有水塔,就赶紧先开口。
  温队长有意考校准皇太女的应变能力,随口问道“郁特助,怎么看?”
  “这里一共是六个水塔,按照人数来,每一百人便就近分一个简易水塔。”
  郁葱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问她,但她好歹也是做过杨柳大队父母官的人,有些话脱口而出。
  温队长见她不怯场,满意的点点头,端着官架子,道“那就按照郁特助说的做,先放一个水塔到牛车上,我和两位特助都在后面跟着。”
  郁葱嫌弃牛车太慢,借了个竹筐,带着狗子们走走停停地采路边的野菜,顺手又揪了一把狗尾巴草。
  安装时,在郁葱的有意而为之下,这回的简易水塔比她门口的水塔要高半米,用的麻杆重量也多了二斤。
  这样出水量就比她门口的小水塔要多不少了,也就没什么人还总是往她门口溜达,更便宜她开小灶了。
  郁葱是有点小财迷,但也不是吝啬的性子,给农工指导的同时,只要人家问,她就给讲解,没有丝毫藏拙。
  可就算这样,农工因为读书太少,也领悟不了水塔的搭建精髓。
  好在她的耐心不错,不厌其烦地回答着类似的问题。
  温队长什么活都没干,充当了一场吉祥物就算完事了。
  不由得对她越来越满意,等安排好守水塔的人员,他就又去坑院找两个特助……
  方才,郁葱见女知青各个脸上都有高原红,回家就开始琢磨要给自己弄个养颜小偏方。
  虽说现在已经秋日了,没有夏天那么强烈的紫外线了,可一到白日间,赤裸裸的太阳照下来,还是十分灼人,这就更适合滋润皮肤的小偏方。
  对了,水泡花生。
  凡仁皆润,所有种子类的食物,基本上都有润肠通便的效果。
  而且,泡发后的花生含油量也降低了,白色入肺,肺又主皮毛,肺气足了,皮肤自然水润。
  水泡花生跟鲜花生一样的口感,这样适量的吃便也不会发胖。
  因为花生吃饱了一夜的水,种子内部已经发生变化,花生里面的油脂,就开始转化为维生素和氨基酸,这种开始萌动萌发出小芽的状态,特别利于吸收。
  她怕小哥哥太勤劳,给她动手做成别的小零嘴,提前嘱咐道“我放这的花生别动哦!我要等明个微微发芽再吃。”
  “发芽的含有黄曲霉毒素吧?”晏衔怕把小罐罐给吃坏了。
  “是发芽不是发霉,哪来的黄曲霉素?”郁葱翻了个小小的白眼儿,道“是发霉的才叫黄曲霉素。”
  “真的?”晏衔和狗子们都表示怀疑。
  “不止呢!花生萌芽还含有长寿因子。”
  郁葱强调中医是对的,又继续举例。
  “我曾见过一个退休的老太太,她吃了一辈子的水泡花生,皮肤白白的,一点都不像八十多岁的老人。
  真真的哦!
  我看到她的时候皮肤就很好,就算到了八十多岁还是比同龄人要好很多。
  她就专门在花生刚萌发一点点小芽的时候吃。”
  “具体呢?我是替小青问的。”晏衔表示不是他说的。
  小青:“……”欺负狗!
  郁葱都被逗笑了,道“生花生头天泡第二天早上吃,每天都吃一两。”
  晏衔一听这么简单,哪有信的道理?
  郁葱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怀疑,插着小腰,叭叭开口。
  “相传西方大航海时代,在下西洋时因为解决不了没有新鲜蔬菜吃的问题,好多人得了皮肤病。而郑和下西洋时,就带了很多种子类,途中吃豆芽和各种芽。
  顺利解决后就一直坚持着,皮肤都很好,而且还不贫血了。”
  “今晚就先泡碗试一下,泡到明早我先吃,要是没问题,小葱再吃。”晏衔拿她没有办法。
  郁葱:“……”
  哼,这个强势的男人……
  可有点小幸福是咋回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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