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上房门后,白姗姗这才从包里拿出钱,她本来还想找葛天明借两万块钱,然后让葛天明找他二哥和三哥要钱,没想到她只是略施小计,葛天明就给她一万块钱,并且还是不用还的。 正好她要在这边待一段时间,就让葛天明陪她消遣消遣吧! 之后白姗姗便过上了早出晚归的日子,但是大部分晚上都是不回来的,也就偶尔回来一次,温弘扬也不知道她到底去哪个同学家了,便没有去找她,只要她好好的回来就行了。 温弘扬可不知道,白姗姗天天跟葛天明出去玩,看电影、逛公园,还一起吃好吃的,就跟情侣约会一样,市里、县城到处跑,甚至还去周边县城的山里爬山,晚上一起去看星星看月亮,葛天明一直体贴的照顾白姗姗,温柔的哄着,白姗姗都玩的乐不思蜀了,连周友祥都忘记了,又怎么可能想的起来还有一个保镖在等她呢! 她都恨不得直接跟葛天明住一起了,谁让葛天明对她大方呢,新衣服、头饰、珠宝,天天都给她买,只为哄她开心,看她笑脸。 白姗姗都后悔了,当初他们问她愿不愿意把联系地址告诉葛天明的时候,她为什么要拒绝呢?如果没有拒绝,她是不是早就过上了这种享受的日子? 她哪知道普普通通的葛天明,会发达成这样呢? 周友祥只能给她照顾,而葛天明是照顾和金钱都能给。 白姗姗从来就是个利己主义者,从前在安居村时,家里很穷,可她还是过着全村女孩都羡慕的日子,现在她更是知道怎么对自己有利。 温弘扬闲着也无聊,就去找康景辉,他现在还是白姗姗的保镖,再加上还要跟白姗姗回南月镇,所以李程程并没有让温弘扬做什么事情。 白老二期间还叫人回村查看情况,见白姗姗还在安居村,就打算在黄秀兰娘家多住几天,白姗姗什么时候走了,就什么时候回去。 白姗姗一直没有来找自己,李程程落个自在,白姗姗若是真的无视她和白大山已经断绝的关系找过来,李程程也不会理会她的。 她才不是那种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 李程程现在就安安心心的坐月子,什么都不用操心,除非偶尔出去将东西收进山洞里储存着,现在是炎热的夏天,晚上趁着凉快的时候出去几分钟也没事。 毕竟她也要吃饭也要上厕所,反正都是要出去的,不可能一直在房间里,那房间成什么了? 猪窝吗? 程雪阳来到李程程房间,看了看白韶华,问道,“程程,小华的满月酒,你办不办?” 李程程点点头,“肯定要办的,我要给小华和小光同等的待遇,免得将来听别人说我们没给她办满月酒,以为我们不重视她,然后自己在那里胡思乱想的。” “那我们就办九天吧,现在家里人多,办事情也方便,不需要你操心什么。”程雪阳说道。 李程程点点头,“好啊!那就麻烦奶奶了。” 之后程雪阳就吩咐人去安排白韶华满月酒的事情了,现在是夏天,每天都要往李程程家运一堆瓜果蔬菜来,所以现在最不缺的就是瓜果蔬菜了,水产品也多,只要准备点酒水、肉食就行了,可以说真的不费事。 很快就到了白韶华办九天的日子,跟之前办事情一样,在门前的空地上搭了遮阴棚,一个棚子里放两张桌子,大家直接在遮阴棚里开席,这样就不用吵到白韶华和李程程休息了。 李家一堆人也来了,李家人多,光他们一家就要占好几张桌子。 刘真如和郑恺珍、郑恺珠是先来的,上了礼钱之后,她们就找空位子坐下,并没有跟李家人挤在一起,主要是也挤不下,反正是来吃饭的,又不是来聊天的,没必要跟他们挤在一起。 李平平、郑恺乐、以及李平平的新秘书一起来的,李平平还没有看到刘真如时,刘真如就已经看到他们了,她也是第一次见到李平平的新秘书,刘真如的目光只是一扫而过,并没有过分的关注这个新秘书。 反正她自己一个月有六百到八百块钱的生活费,她若是操心李平平的事情,李平平嫌烦以后不给她和女儿生活费了怎么办?她就等着李平平按月给钱就行了。 这个新秘书叫钱晓柔,整天眼含泪光,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能让人对她腾升起保护欲来,自从钱晓柔入职了之后,李平平就不找郑恺乐了,郑恺乐没有表现的机会,也就没有奖励了,所以她对钱晓柔还是挺有怨气的。 但是为了领工资,只能和平相处。 若是对同事下手,她自己也会失去这个挣钱的机会,郑恺乐也不傻。 李平平让郑恺乐和钱晓柔坐在一起,而他则到刘真如那里,毕竟他们是夫妻,有什么正式的场合,肯定是他们夫妻二人出面的,若是让别人知道他有了秘书,还不知道会怎么想他呢! 李平平将李程兰抱了过去,“孩子我来抱,等一下你专心的吃东西。” “好。”刘真如点点头,在外人面前,她自然表现出一副很爱李平平的样子,这样就算有什么事情,大家也会说是李平平这个当丈夫的做的不到位。 钱晓柔的目光追随着李平平的身影,郑恺乐很想呵斥她,看什么看?但最后还是小声的说了一声,“那是老板娘。” 钱晓柔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入职的时候,李平平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只能跟郑恺乐住在那里,不许找刘真如和孩子以及他的家人,只要有一次,就直接开除。 她现在一个月五十块钱,还什么都不用干,比在家里的日子爽多了,她不可能那么傻的去挑衅人家原配,她就是个领取工资的,那就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等着老板发工资就行了。 难道还想让老板爱上她? 老板要是真能爱上谁,怎么可能会有她工作的机会? 程雪阳抱着白韶华出来说了几句话,之后大家就开始上菜了,白大山、白一顺、康景辉、陆初夏、陆立春,还有两个保姆,全都开始上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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