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子,我没事。”孙建兴拄着拐杖走了进来,其实他可以走路的,就是不能长时间的走路,带一根拐杖,也是为了防止自己半路摔跤。 黄母招呼孙建兴到堂屋坐下,拿杯子给孙建兴倒了一杯水,笑呵呵的说道,“我们家以彤在房间里陪孩子呢,你先坐着,我去里面叫她去!” “婶子,我不着急,慢慢来。”孙建兴说道。 黄母来到房间里,小声的对黄以彤说道,“他已经过来了,就在客厅。” “妈。”黄以彤有些不好意思。 “都多大的人了,害羞什么?”黄母着急的抓着黄以彤的手,转身就往外面拉去,看到孙建兴扭头看过来,黄母不好意思的笑笑,“不好意思啊,我们家以彤,害羞。” “没事,我也挺不好意思的。”一直被人拒绝,被人嫌弃,孙建兴都不想再相亲了,没想到这还有一个人在等着他呢,要是能成,他也不想再继续相亲了。 看到黄以彤时,孙建兴震惊的站了起来,目光就这样直直的看着黄以彤。 人的审美都是不一样的,可能大多数人觉得黄以彤不好看,但也会有人觉得她好看,就像现在,孙建兴就觉得黄以彤挺好看的,也理解不了那个男人的做法,有一个长相还不错的媳妇,还有一个女儿,他竟然不知足,竟然找其他人。 黄以彤见孙建兴一直看着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黄以彤到孙建兴对面坐下,这才认真的打量起孙建兴,浓眉大眼的,五官确实不错,就是皮肤太黑了,想必也是以前工作的时候,风吹日晒的造成的。 “我的事情,我妈都告诉你了吧?”黄以彤咳嗽了一声,尴尬的出声问道。 孙建兴点点头,“都告诉我了。” 黄以彤挑了挑眉头,“你就真的不介意这些事情?还是只是想先哄着把婚给结了,然后再来折腾?” “没有,我没有这样的想法。”孙建兴急忙摇头,“就算你有那些事情,也不是我能配得上的人。” “不。”黄以彤急忙制止道,“你是个大英雄,要说配不配得上,那也是我配不上你。” 之后孙建兴开始介绍自己,“我叫孙建兴,今年三十五岁,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了,你要是愿意嫁给我,我会好好对你,也会将孩子视为己出,你想住哪边就住哪边,我不强求,我工资也交给你,留点烟钱就行了,你想上班也可以找一个班上,不想上班也可以在家里歇着。” 黄以彤惊讶的挑了挑眉头,“你这待遇这么好,为什么不找一个未婚的呢?” “我以前也相亲过,一直都在被人拒绝,本来也打算就这样自己挣钱自己花了,没想到婶子找上我了,我觉得挺好的。”孙建兴说道,他现在不过是想让自己有家人罢了,至于情情爱爱什么的,很重要吗? 两个人在一起好好的过日子,比什么都重要。 孙建兴的条件确实挺好的,黄以彤也挺满意的,但是再满意也不能立即答应啊,这样在人家心里她得多廉价啊! “孙同志,你的条件挺好的,不过我还是想考虑考虑。”黄以彤说道,“相亲只是见面了解一下,不代表就是发媳妇啊,所以你千万不要过早的就认定我是你媳妇,这样对我的影响不好。” “我明白,你好好考虑,我不催你。”考虑不是拒绝,那就代表他还是有机会的,不像以前相亲的时候,人家都是直接拒绝的,“等我休息时,我过来看你,晚上过来,绝对不会影响你的。” 等孙建兴走了之后,黄母笑呵呵的问道,“怎么样?条件是不是挺好的?” “确实挺好的,就是好的有点不敢相信。”黄以彤说道,“先了解半年吧,还可以我就跟他结婚,现在直接让我跟他结婚,我肯定是拒绝的,还不了解他,要是他有打人的倾向或者对梦桃不好怎么办?” “对,还是多接触接触,多了解一下比较好。”黄母认同的点点头,“等他休息的时候,你们可以到市里面去逛逛,跑远一点,不会遇到熟人,多观察一下细节。” 就是因为之前的朱飞翼,他们都没有在乎细节,才会被人欺骗,朱飞翼的妈妈一次次生病,但凡他们聪明一点,去医院看看或者问问,也能知道朱飞翼妈妈在骗他们,就是想把家里的所有事情都推给黄以彤。 搞得好像他们一家都是残废,就黄以彤一个人能干活似的。 所以现在这个,她们肯定要多观察一下,没有什么问题,再让他们结婚,免得重蹈覆辙。 关键是现在还多了一个黄梦桃,真的不能试错,试错了谁都承担不起。 - 李平平之前又买了一个宅基地,重新建了一栋楼房,原本是想让郑恺乐住那边,这样就没有人能打扰他们了。 但是刘真如怕吴秀珠以后再悄悄的溜过来,将她的东西都给顺走,所以就想搬过去,这样吴秀珠就算来了,顺的也是郑恺乐的东西,跟她没有任何的关系。 于是刘真如找李平平,说要带着孩子住过去,只要李平平每个月给六百块钱,她绝对不会过来打扰一下李平平和郑恺乐。 李平平反正能挣钱,刘真如这边的六百块钱再加上郑恺乐这边的两百块钱,以及郑恺珍和郑恺珠照顾孩子的工资,对他来说不是什么事情,自然爽快的答应了,并且直接把一年的钱给了。 一年也就七千二百块钱,李平平直接一把给了,这样就不用一次次的看到刘真如了。 刘真如就把钱给存到了银行里面去,需要用钱的时候再去取钱就行了,只要她把存折收好,吴秀珠就动不了她的钱了。 之后刘真如就带着孩子搬到了新房子里去,郑恺珍和郑恺珠两个人在家里照顾她们,老房子里就只剩下李平平和郑恺乐两个人,也没有外人在,两个人就不用避嫌了。 李平平每次回到家里,郑恺乐就立即上前迎接他,给他做饭,给他烧洗澡水,为了每个月两百块钱的工资,比刘真如做的还到位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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