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程程才想到,自己山洞里已经有了大部分的东西了,却没有羊肉、牛肉这些,李程程决定,过两年冬天,自己开车去草原上收去,直接多收一点,把羊杂、牛杂也多收一些,回来可以卖羊杂火锅、牛杂火锅。 程雪阳和两个保姆一起,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牛肉和羊肉都给片成薄薄的肉片,放进滚烫的汤里面涮个几秒钟,就可以吃了,这种新鲜的肉最好吃。 做了这么一桌丰盛的晚餐,自然不能自己出独食了,于是就把隔壁的白老二和黄秀兰给喊来了,一大群人,将饭桌围的满满当当的,还好已经不是之前用的那个正方形桌子了,不然根本就坐不下这么多人。 李程程家的饭桌,早就换成了跟季家一样的大圆桌,能坐十几二十几个人呢! 白韶光现在已经一岁多了,已经可以坐着吃饭了,保姆将他放在儿童餐椅里面,先喂饱白韶光,之后保姆才吃饭,李程程家这两个保姆,就跟家里人一样,都是上桌一起吃饭,吃的也都是一样的。 两个人的伙食,李程程还是出的起的。 她家福利待遇好,保姆自然也就不会想着换老板了,毕竟谁家都给不了这么好的福利待遇。m.biqubao.com “程程,恭喜你通过预考,接下来的高考,你一定也可以旗开得胜,凯旋而归的。”黄秀兰说道。 白老二说道,“大嫂,你放心的考,放心的读大学,家里的事情都有我们呢,我们保证不让你操一点儿心。” 李程程笑笑,“谢谢。” 她要读书,每次都要离开三四个月,有自己家里人帮她盯着,她就不担心了,她不在家的时候,多出来的瓜果蔬菜她不能及时收也没有关系,到时候直接给她运到大学那边的住处,她在那边再开一间生鲜铺。 一半收到山洞里,一半放在新的生鲜铺卖。 她不读外地的大学,就读他们阳金省最好的大学就行了,就在本省读书,放假回来也方便,只要有三天假,她就可以回来了,所以她不用三四个月才回来一次,赶上课程少再加上周末的时候就可以请一天假回来了。 五月份,白姗姗也出月子了,出了月子,她就要去上班了,因为她一点儿都不愿意留在家里洗衣做饭,所以就请了一个保姆在家里照顾孩子。 至于温弘扬,自然是该干嘛干嘛去了,一个大男人,总不至于在他们家照顾他们吧,那也不合适啊! 不过白老三还没有回来,温弘扬也没有一个具体的工作,总是这么等着也不好,既浪费时间也耽误工作,温弘扬便联系了康景辉,得知康景辉在白老三大哥大嫂那里工作很稳定,便心动不已,也挺想过去的。 康景辉便问了李程程,李程程得知温弘扬照顾了白姗姗和周白优一个多月的时间,便回绝了,因为她不希望跟白姗姗的亲信来往密切,免得自己的事情白姗姗全都知道了。 但是那么直白的拒绝人家也不好,所以李程程就让温弘扬帮她去批发城批发小东西,什么手表、闹钟、发卡、头绳、袜子……,温弘扬负责批发负责寄到仓库,仓库再调整价格,无论是零售还是批发都行。 这样也让温弘扬有了工作,一个大男人也不至于在家里闲着抠脚,而且温弘扬帮她批发的这些物件,也没办法弄虚作假,如果质量有问题只要不影响使用,就可以打折出售。 不像吃的东西,很容易往里面添加一些不该有的东西,她还真的担心白姗姗会搞小动作呢! 是其他物件,她就不怕白姗姗搞小动作了。 温弘扬有了工作之后,就变得忙碌而又充实了,白姗姗有事想找温弘扬,还真的不好找,因为他大部分情况下都不在家。 白姗姗和周友祥下班回家后,两个人就一起带孩子,周白优比周友祥以前的两个孩子长得都要好看,周友祥自己也很喜欢,所以带他的时间也就更长一些,感情也就更好一些。 不像他的第一个孩子,从小就放在老家养着,真的是一点感情都没有,估计见到面,两个人都不认识对方。 第二个孩子也长的像龙娟,不像周友祥,周白优虽然也不像周友祥,但是周白优样貌更好一些,自然也就更得周友祥这个‘老父亲’的心。 “周哥,我打算放暑假的时候回去一趟,我二哥回去后就没有联系过我,我真的怕他会记恨我,到时候小优就让你照顾一段时间,可以吗?”晚上,白姗姗和周友祥躺下后,白姗姗对周友祥说道。 她都出月子了,二哥也没有打一个电话来,更没有再给她寄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忘记了她的存在,她得回去看看,不能让那个死肥猪花光她二哥的钱。 就算她二哥的钱不是完全的属于她,那也有一部分是属于她的,绝对不能被那个女人给用了。 白姗姗靠在周友祥的胸膛上,“白天有保姆照顾,你不用操心小优的事情,你就晚上多陪陪小优就好了,反正我十几二十天也就回来了,很快的。” 周友祥的手搭在白姗姗的肩头,“姗姗,你放心吧!小优是我儿子,我自然会将儿子照顾好的,倒是你,一个人回去一定要当心啊,千万不要轻易的相信陌生人。” 白姗姗笑笑,“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而且我是暑假回去,现在距离暑假还早呢,不用这么早就开始为我担心。” 像她这样的人,利益至上的人,谁能骗得到她呢? 她回去后,一定要从二哥手里拿到足够多的好处,毕竟她平时也回不去,只能等到放假的时候回去,她不能总让那个死肥猪占白家的便宜啊! 肯定要回去多要一些好处才行。 周友祥点点头,“好。” 六月份,梁余音也出月子了,封筝和季慕程过来给孩子办满月酒,在门通县最大的酒店里,宴请梁家所有的亲戚、梁余音所有的同事还有季荣手底下的员工都来参加孩子的满月酒。 季家的阔气,也让大家咋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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