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上辈子又不是没发生过,有些人在人家的房子里住的时间长,之后就把房子据为己有了。 等到外面鞭炮声响起,李程程便知道新娘子来了,梁余音就住在尚禾市的某个酒店,接亲速度也很快,所以很快就来了,因为合院长度很长,所以虽然是在隔壁,但是听着鞭炮的声音也没有那么的刺耳,白韶光一点儿都不怕,反而还十分的好奇十分的激动。 李程程抱着白韶光来到门外,看到季家门外停了一排的小汽车,这么大的阵仗在这个年代真的是少见,就是在后世,普通人结婚也没有这么大的阵仗啊,很多人就几辆车而已。 只能说季家财大气粗啊,竟然找来了这么多的小汽车。 而季家斜对面的沈听云家,看到季家这么大阵仗娶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都不娶他们家沈听云,一个个气的都快爆炸了,最主要的是沈听云失踪了,找不到了,到处都找不到,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而季家却在这儿锣鼓喧天的娶媳妇,这让他们能不生气吗? 他们坚定的认为沈听云的失踪,就是季荣搞的鬼,但是他们没有证据。 季荣和梁余音下车,到家里去行礼,李程程来到凌若雪旁边,小声的问道,“若雪,你觉得季家这房子怎么样?够不够大?” 因为关系好,所以李程程才想提醒凌若雪入手房子,不然她那点工资,以后可能连自己的养不起,毕竟物价一年比一年高,就是这工资增长的速度太慢了。 凌若雪点点头,“房间多,院子也大,这房子应该要不少钱吧!” “现在买也还算可以,越往后越贵,你家要是有闲钱,存着也是存着,还不如到大城市来买几套房子留着,到时候父母一套,孩子一人一套,剩下的可以租出去,或者缺钱的时候卖出去,买房子真的是个不错的投资。”至少未来的三十年,房子都是很好的投资,就算走下坡路,对他们来说,也是稳赚不赔的。 因为他们现在买房子都是超低价买的,几十年之后,哪怕价格再跌,也不会跌到现在这个白菜价。 凌若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二舅爷程明善有三个孩子,老大程明舟,有三个孩子,大儿子程瑞今年二十四,二女儿程娴今年二十二,三儿子程君,今年二十岁。 老二程明壮,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是程萱,今年二十二岁;小女儿程颜今年十九岁。 老三程明霞是女儿,嫁出去了,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俞清莲,今年二十一岁,小女儿俞清荷,今年十八岁。 四姨奶奶程雪凝家孙子外孙辈分的一共有十一人,五姨奶奶家也有四五个孙子辈的。 大家工作的工作,读书的读书,到现在都还没有对象。 现在季荣结婚了,往后就是大家了,就是婚礼,李程程将来都不知道要参加多少次,礼金也不不知道要给出去多少份,谁让她已经结婚了呢? 如果她没有结婚,父母给的就算是她给的了,但是她结婚了,就是另一家了,需要自己给礼金了。 而她结婚的时候,大家都不知道她的存在,她也不知道大家的存在,后来她生孩子,可是同辈分的年轻人都没结婚,自然不用给礼,所以怎么算,李程程都是亏的。 而且大家结婚了还要生孩子,生一个办一次酒席,她得给一次,若是每一家都生好几个呢?仔细想想,感觉好像有一个天文数字在那里等着她,所以她要更加努力的赚钱才行。 李程程突然感觉自己好亏啊,挣的钱都得掏出去。 新人行了礼,认识了所有的家庭成员,收了红包,之后大家一起去举行午宴的大酒店,季家预约的是尚禾市最大最好的酒店,那个酒店距离这儿有些远,所以就只能先把女方的人全都送去,之后再回来接男方的人。 人家女方把女儿养这么大,培养的这么好,肯定要把女方的家人都给照顾好才行,这样也能让他们放心啊! 新人来到酒店,等宾客全都到齐了,在司仪的主持下,又行了一次礼,之后午宴就开席了,很多人早饭都没吃,所以午宴就早早的开席了。 李晓彤跟着季鹏,白韶光大家也抢着抱,所以李程程这边完全不用操心,坐下老老实实的吃好吃的就行了。 季家的宴席,又是最好最大的酒店,菜品能差吗? 十月份是大闸蟹最肥美最好吃的季节,李程程夹了一只大闸蟹放在自己面前的小碟子里,然后用手剥了起来,她正打算让白大山学着点,结果却看到白大山沉着一张脸。 李程程有些诧异,不解的问道,“你怎么了?今天是季荣大喜的日子,应该没有人不长眼敢找你的不开心吧?” 白大山将李程程的左手拉了过来,握在手心里,“我是没有想到,婚礼可以举办成这样,想想我们前几年的婚礼,啥也没有实在是太寒酸了,媳妇儿,之前真的是太亏待你了,现在有钱了,我们重新办一次婚礼吧!” 今天亲眼目睹了一场如此豪华的婚礼,再想想之前他们自己的婚礼,白大山深感内疚。 李程程无奈一笑,“以后大家越来越有钱,婚礼也会办的越来越豪华,难不成你参加一次就要重新举办一次?怕不是脑子有问题吧,而且我在意的也不是这些,只要你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就行了。” 很多男人,怕媳妇儿超过自己,怕自己矮女人一头,根本就不同意女人搞事业,哪怕他们娶的是特别优秀的女孩,他们也会把她们困在家里,让她们生孩子干家务,把她们变成了他们讨厌的样子,然后他们就又在外面找他们喜欢的人。 这种人就是自私自利,完全不知道尊重是什么。 白大山不一样,他支持她做任何事情,支持她越走越高,他根本就不在意家庭地位、名声这些虚的。 “媳妇儿,你真的一点儿都不觉得遗憾吗?”白大山问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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