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傍晚,才把所有的东西都给大家还了回去,他们几个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程程见黄秀兰真的很明显的瘦了不少,激动的说道,“秀兰,你真的瘦了挺多的,看来那个药浴包还真的挺有效果的。” 黄秀兰双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有点不敢相信,“真的吗?” “你去称一下就知道了,旁边不是有磅秤吗?”李程程笑着说道。 因为要称重的缘故,他们早就买了磅秤,磅秤一下子可以直接称一大框蔬菜,用秤砣最多只能称几十斤,效率太低了。 黄秀兰急忙往磅秤上面一站,看到上面的重量,高兴的不行,“一百五十二斤,我已经瘦到一百五十二斤了,看来再坚持几天,就可以到一百四十。” “看来这药浴效果挺好的,我得给季洁拍电报,让她帮我多寄一些药浴包过来,我们大家都来给身体排排脏东西。”李程程说道。 黄秀兰从磅秤上下来,“程程,你都这么瘦了,你还要减肥吗?” “我都用了好几天了,你见我瘦了吗?没有吧,对于你这样体重基数大的人,才有减重效果的,像我们这样的就能起个排毒养颜的效果罢了!”李程程以前就特别瘦,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身体慢慢养好了,但也不是那种易胖的体质,将近一六七的身高,体重都没破九十斤。m.biqubao.com 由于自己本身就很瘦,所以李程程也没兴趣去称重。 之前怀着白韶光的时候,都快生了,也没不到一百斤。 所以李程程是不需要减肥的,反而是需要适度的增肥,不然若是遇上大风天气,就李程程这体型,估计都能被风吹跑。 由于没有季洁所在地的电话号码,就只能根据季洁之前寄包裹的地址,给季洁拍加急电报了如果写信的话,可能会有些慢,也有可能季洁已经离开那儿,跟信擦肩而过了。 之后季洁又寄了一大包的药浴包过来,药材这东西放着也不会坏,而且李程程还有一个山洞可以储存,以后偶尔拿一包出来用用就行了。 天天泡药浴也太麻烦了,再加上身体内的脏东西已经排出去了,肯定要过一段时间才有啊! 过了几天,李程程就收到了季洁寄回来的药材包,从收到的那一天开始,李程程每天都能收到,看来是季洁每天都去邮电局给她寄药材包。 李程程将收到的药材包,给黄秀兰送了一些,然后又给黄秀慧拿了一个疗程的量,让她调理身体,毕竟她还想再生个孩子稳固一下自己的位置。 周末,仓库的管账员工来安居村给李程程送这周的收入,那边进账多,如果不早点给李程程送过来,容易盘点不清,一天送一次太麻烦了,所以李程程就改一周送一次。 员工每次过来都是用三轮车拉过来,用麻布袋套在箱子的外面,别人看上去还以为是拉的粮食,或者货物,自然也就没人感兴趣。 李程程收入多,但是往外掏的也多,毕竟整个晨光镇小初高那么多学校学生的学费、生活补助、服装、学习用具、伙食,全部都是她掏钱。 而且今年还给阳金省也就是他们所在的省份所有的高校,大学、大专、中专,都给农村籍学子每月提供十块钱的奖学金,这个投资不可谓不大。 李程程自己就是生长在农村的,她知道农村的人日子有多苦,更知道农村想培养出一个孩子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所以她做公益事业,只选择资助农村籍的学子,另外还有城镇户口的贫困生她这边同样也资助。 这世界上还会有其他热衷于搞公益事业的,所以其他学子就交给其他人吧,如果她一个人大包大榄,她也没有那么多的钱啊,再说了,每个月十块钱或者是几块钱,人家也未必看的上,与其被人家嗤之以鼻,那还不如去帮助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 李程程现在还让工作室的员工去了解隔壁镇的小、初、高,打算到时候也开始资助那边,现在正是国家需要人才的时候,她没办法培养人才,那么她就帮助家乡培养人才,将来让这些人好好的发展家乡、建设家乡。 让农村跟城市一样繁华,大家就不用往城市挤了,就是挤破头挤进去又怎么样呢?物价高生活成本大,压力也大,普通人根本就待不下去。 农村地大物博,家里面积大,住着也舒心,才是更适合生活和养老的地方啊! “老板,夏云来考上了中专了。”员工将钱交给李程程之后,小声的说道。 夏云来的事情不能在村子里面传,他们也是知道的。 “真的吗?”李程程一听,惊讶的挑了挑眉头,随后她重重的拍了一下额头,“那段时间,我正好出去了,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没想到这小子这么厉害,竟然考上中专了,不错啊!” “那他考试之前填志愿填的是什么学校啊?他被哪个学校录取了啊?”李程程好奇的问道。 员工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等老板去了,就知道了。” 李程程点点头,“行,那我过几天就亲自去找夏云来。” 没想到这小子还挺厉害的啊,上了几年的夜校,竟然考上了中专,现在是有钱有房有事业又有学历,主要是年轻啊,到现在才十七岁,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呢! 等夏云来去读书了,就需要住宿舍,所以李程程就给他收拾了一些生活必需品,牙刷、刷牙杯、毛巾、搪瓷脸盆、泡脚盆、饭盒、茶缸,还有暖水壶,另外还准备了被子和毯子。 有生产日期的东西,李程程则没有给他拿,因为只有她自己清楚,那些东西放在山洞里并不会过期,可是别人不知道,别人一看到保质期都过去了,肯定就认定了那个东西已经过期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李程程就没有拿那些东西。 东西比较多,坐车也不方便,于是李程程带着白韶光坐车,白大山则骑三轮车运东西过去,李程程让白大山先出发,她迟一点坐车,等到李程程抱着白韶光从车上下来时,正好白大山在那儿等着他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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