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程程真的挺无语的,自己村里人来就行了,他们几个怎么好意思来的? 果然是吴秀珠的后代,这脸皮就是厚! 今天是孩子的满月酒,李程程不想闹的那么难看,就没有说什么,他们来吃饭可以,别给她闹事就行了。 杨正气也带着他的父母过来了,由于杨正气是老来子的缘故,所以他的父母年纪都已经挺大的了,六七十的样子,他们一过来,李程程就将他们领到了家里,让他们坐堂屋那一桌。 还有一些进货商,李程程也安排他们坐在大桑树下那一桌,那边晒不到太阳,凉快。 人都来的差不多了,桌子也差不多坐满了,就开始上菜了,一盆盆分量十足的菜端上桌,大家都迫不及待的动起了筷子,很多人为了中午这一顿,连早饭都没吃呢! 黄以彤的母亲来到李程程身旁,将李程程拉到一边,小声的问道,“李程程,那个穿的很正式的年轻人是谁啊?” 李程程顺着黄母的手指看过去,没想到黄母问的人竟然是杨正气,她心里有些不高兴,“那是屠宰场的一个主任,黄婶子你有什么事情吗?” “我没什么事情。”黄母笑笑,随后就转身出去了,她得赶紧上桌吃饭,不然一会儿好吃的就都被人给抢完了。 坐下后,黄母一边快速的吃饭,一边在心里想着,一个屠宰场的小小的主任,她是不满意的,她想要的要么就是像白老三那样有权势有身份的,要么就是像白大山这样月入十几万几十万的有钱人,这样才能让她女儿和外孙女过上好的生活。 但是白大山当年就在村里写了保证书,如果他和李程程离婚的话,他就一个人净身出户,家里的一切都留给李程程,所以白大山不行,那么就只剩下白老三了,可是白老三常年在外,归期不定,也没办法安排黄以彤跟她见面,如果能知道白老三的地址,让黄以彤直接带着黄梦桃过去投奔白老三,这样白老三不娶都不行了,毕竟他也不能毁了自己的名声啊! 但是不知道白老三到底在哪,所以这条路也行不通。 那么目前就只剩下这个屠宰场的主任了,只要能护着黄以彤和黄梦桃就行了,想到这里,黄母便打算等一下午宴结束后,杨正气他们要走的时候,就过去问问他,要不要对象。 他们家黄以彤长得那么好看,又温婉大气,她相信只要杨正气愿意见黄以彤,就一定会喜欢上她的。 中午酒席上的菜有红烧鸡、酸菜鱼、红烧肉、炸丸子、麻辣小龙虾、红烧鳝鱼、泥鳅炖豆腐、香菇炒青菜、炒丝瓜、凉拌木耳、青椒皮蛋、肉末蒸蛋、卤猪头肉、蔬菜沙拉、西红柿鸡蛋汤、水果拼盘。 凉菜、热菜、汤、水果加在一起一共十六道菜,每一桌都是这样。 所有的客人都被李程程家的豪气给惊到了,今天开这么多桌,得花多少钱啊!果然这会赚钱的人就是大方。 装小龙虾的盆是那种洗脸的搪瓷盆,都是从别人家借过来的,用开水狠狠的烫了一遍杀菌消毒了,之后又套上了一层防水布,然后将小龙虾装在里面。 每一桌每一盆小龙虾都堆的像小山丘一样,有些人是第一次吃,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这个带大钳子的祸害竟然这么好吃,以后再抓这个可不能全部都拿到李程程这儿卖钱了,要给自家留一点了。 郑恺泽他们和李平平坐在一桌,郑恺泽一边剥小龙虾,一边好奇的问道,“李平平,这个李程程是你妹妹是不是?妹妹如今这么发达,怎么不知道带你这个哥哥发展呢?” “我们已经断绝关系了。”李平平想想就来气,如果当年没有断绝关系,那么如今收入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卤味加工厂是不是就是他们李家的了? 郑恺泽知道自己是李明山的孙子,也知道李程程是李明山的孙女,所以自己其实是李程程的堂哥,是不能和她在一起的,不然就冲李程程的挣钱能力,他一定要把李程程抢过来,这样拥有巨大财富的男人就是他了。 自己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之前的那个贺夏星,他都还没有正式表白呢,人就跑了,真是晦气。biqubao.com 想到这里,郑恺泽便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重重的将就被放下,“她和你断绝关系了,但是和我却并没有断绝关系。”说完郑恺泽就起身朝着李程程家院子走去。 来到院子里,看到李程程和白大山正在给大家敬酒,感谢大家来参加他们儿子的满月宴,郑恺泽直接朝着李程程走过去,“李程程,我是你爷爷李明山的孙子,我比你大一岁,所以我是你的堂哥。” 他就是要趁着人多的时候,让李程程答应自己的条件,不然饭后李程程罔顾手足之情的事情传出去,也不利于她的事业。 “所以呢?”李程程不悦的蹙了蹙眉头,她认识他吗?他就往她面前凑?是李明山的孙子那又怎么样?她又不是李明山的孙女。 “既然我是你的堂哥,那就说明我们是一家人,你现在事业做的那么大,是不是要拉一把自家人啊?”郑恺泽嘚瑟的望着李程程,那意思就差没让李程程直接拿钱孝敬他了。 “是吗?拉一把自家人啊?麻烦你出去问问大家,我到底有没有拉大家,你去看看大家的楼房到底是怎么建的,自行车和拖拉机到底是怎么买的,你问过了,再过来找我。”李程程白眼一番,便接着和白大山去下一桌给客人敬酒,结果却被郑恺泽一把拉了过去,导致李程程的酒杯掉进了一个客人的怀里。 李程程气愤的甩开了郑恺泽的手,质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啊?” “我也不想打扰你,只要你给我二十万,我保证以后不打扰你,并且也不缠着你,让你带我发展。”郑恺泽一脸的势在必得,就好像李程程今天不同意他的要求,就能坏了自己的口碑似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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