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自从李程程和白大山回来之后,李程程就开始收小龙虾了,现在不但镇上的小龙虾铺子恢复卖小龙虾了,甚至就连卤味加工厂也多了一道产品-卤小龙虾。 让美味的小龙虾销往全国各地,至于走出国门,李程程可不敢想,至于将来能不能达到这个高度,那就说不准了。 回到家里,李程程将小河虾清洗干净,小河虾三家一分,就没有多少了,所以李程程往里面掺了点青红辣椒和韭菜,凑成了满满一盘子,这样全家人都可以吃到了。 李晓彤虽然年纪小,但是乖巧懂事,并没有贪心的将小河虾据为己有,而是大家都一起吃,成年人又没那么嘴馋,怎么可能会吃很多呢?尝尝味道,剩下的不都小孩子的吗? 白韶光还不能吃这种硬硬的东西,就吃保姆给他煮的清淡的鸡蛋羹,程雪阳之前担心这两个保姆会对李程程和孩子不利,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两个保姆做的挺好的。 但就是这样程雪阳还是怕何婉春或者林丽莲那两个老故人会收买她们,所以依旧安排人在暗处悄悄的盯着她们,毕竟孩子的事情无小事。 大家正开开心心的吃着晚饭呢,突然电话响了起来,李程程放下碗筷,回屋去接听电话,过了一会儿出来说道,“晓彤,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是不是晓军哥哥要来了?”李晓彤激动的站了起来。 去年她就盼望着季鹏过来陪她玩,但是季鹏要学艺术,就没有过来,说好了今年暑假过来的,结果暑假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没有消息。 李晓彤一直都在等着季鹏过来。 在她心里,季鹏过来才是最大的好消息,比她爸爸过来更让她高兴,因为她对这个爸爸压根就没感情,从出生到丢失,她就没见过父亲几次。 可能两岁之前见得多,但是小孩子的记忆替换的快,她早就没有两岁以前的记忆了,她记住的反而是另一个爸爸,对她特别凶狠,说谎骗她,不带她出去玩的那个爸爸。 李程程伸手揉了揉李晓彤的头发,“晓彤真聪明,这都被你猜到了啊!你晓军哥哥确实要过来了,他和季洁姐姐明天早上坐车,后天就能到我们这儿了,到时候你就可以和晓军哥哥一起玩了。” 季洁是李程程的双胞胎姐姐,今年也是二十一岁,李程程儿子都快满一周岁了,而季洁却连对象都还没有,生在豪门世家限制实在是太多了。 如果李程程当年没有被何婉春、李明山联手换走的话,估计到现在也没有对象,就算找对象,也不能自己找,要等家里给她安排。 不过,若她真的是豪门世家的大小姐,从小养在季家,也有可能她被养废了,也有可能她会把季家发扬光大,让季家更上一层楼。 那些未曾发生过的事情,李程程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现在她只是李程程,她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晚饭过后,天也黑了,两个保姆也一起回了隔壁的白林山家,白云山结婚后,住白云山家的保姆就搬到白林山家,两个保姆住一起了,反正有人在监视着她们,如果有问题能及时发现。 白大山将院子里晒热的水提进洗澡间,然后李晓彤就先去洗澡了,洗完澡就到白韶光的凉席上陪他玩耍。 由于李晓彤放暑假之后,李程程就去图书馆给她报了名学习书法和乐器,所以她早上起床后就先把暑假作业给写了,然后上午学乐器,下午学书法,下午比上午热,所以下午学习运动量小的,比较适合一些。 等李程程和白大山回房间了,李晓彤则回自己的小房间了,小孩子睡觉速度很快,她回房间躺下没多久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李晓彤就迫不及待的问道,“程程姐,这个时间晓军哥哥他们的车已经出发了吧!” 李程程边吃边说,“应该吧!” 若是让何建业知道,他女儿这么惦记着别人家的小崽子,一点儿都不惦记他,估计得气的吐血吧! 李晓彤吃完早饭,把今天的暑假作业写完,然后就去图书馆学习了。 白大山去自家的地里收瓜果蔬菜去了,现在这个季节,每天都能采收一大批,而李程程则没什么事情,因为事情都有人做,村民以及外面的人到她这儿来卖菜,有她培养的助手。 而夏云来和樊高峰从外面运过来的蔬菜,也有人负责卸货,反正李程程是没啥事情的,不过她也不会啥也不做,这些涉及到钱财的事情,她自己还是要盯着点,不然别人糊弄她,怎么办? 等到中午李晓彤回来吃饭,又开口问道,“程程姐,晓军哥哥他们现在到哪了?” “这……我也不知道啊,他们现在在路上,我也没办法给他们打电话,问他们在哪里,你说是不是?”现在又没有手机,只要有信号,就可以随时随地联系。 现在的联系方式就三种,电话、写信和电报,哪个都不适合联系在半路上的人啊,除非是季洁他们找地方往这儿打电话还还差不多,不然是不可能联系上的。 中午做的小龙虾,一大盆色泽鲜红,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李程程快速的吃着小龙虾,“晓彤,你也不要着急,等你明天下午从学校回来了,晓军哥哥应该就到了。” “你这么喜欢晓军哥哥,当初干嘛不跟晓军哥哥一起留在季家呢?他们那样的大家族,怎么可能连一个小孩子都不愿意照顾呢?”若是李晓彤真的想留在季家,季家也会把她当亲生的孩子看待的。 首先是,她的父亲是个英雄,在替大家负重前行。 其次是因为李晓彤和季鹏关系好,两个人一起长大,也算是彼此一个很好的伙伴,两个人可以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对于成长也是很有利的。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李晓彤宁愿这么惦记着他,也不留在季家。 “因为程程姐姐在我心里是排在第一位的人啊,我要留在程程姐姐这里帮程程姐姐带弟弟,我要保护弟弟,让弟弟快快乐乐的长大。”李晓彤搂着李程程的手臂,调皮的笑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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