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姐出嫁后,锦鲤农女逆袭了_第1207章 一句话改变了顾彩芬的一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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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虽是贵女出身,却处处低她们一等,在如此境况,你又能怎么处理呢?”m.biqubao.com
  宋六却是想也不想的答道:“若是家门不望,那就不要去参加各种宴席,也不必嫁在京城,大可远离京城。”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嫁到了外地,有在京都为官的父兄,有爵位的大伯,你在后宅的处境必高人一等,又何须处处低她们一等委屈求全?”
  宋六的一番话令顾彩芬陷入了沉思,她那个时候在京城最难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要远嫁出京城,反而越发想要在京城贵圈里混出些名堂来。
  及笄那年,顾彩芬还幻想着择个好夫君,能带给她更高的地位,从而在贵女娇娇们面前翻身,再也不受这窝囊气。
  然而挑来选去,转眼来到了十七岁,而今的她,若不想办法嫁入东宫,那她心底的这些愿望再也实现不了,她不甘心,也觉得年纪大了再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就在顾彩芬沉思着的时候,母亲杨氏怒道:“侄媳妇这么说话我可不爱听的,个个都只想往京城赶,嫁都想嫁到京城来,你倒好,支使我女儿远嫁外地去,你好狠毒的心思呢?”
  “你当以为在嫁去外地就能高人一等了?可知地方上也有地方上的规矩,反而在这京城里,至少在父母跟前,在夫家受了委屈还能帮衬。”
  顾彩芬被母亲这么一说,又觉得母亲说的对呢,她明明是京城贵女,打小就生活在繁华的京城,如今叫她嫁到外地去,她岂能受得了?
  然而宋六却是摇头叹息,“伯娘说的对,人不自强到哪儿都是受气,既是如此,那就龟缩在爹娘的怀抱中,做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娇娇,也挺好的,只是这也是你受人巴掌时该忍受的委屈呢。”
  顾彩芬的手摸向了自己的脸颊,再也没有说话了。
  杨氏还想要教训一下这个出言不逊的侄媳妇,被梁氏拦下了,梁氏朝顾先润说道:“大哥,我们三房也只是就事论事,自是没有闲心教导小辈如何为人处事。”
  “要是觉得我三房说的话有道理能听进去,那是造化,要是觉得我三房说的话不认同,那就当我三房没说过。”
  “今个儿初六,我儿媳妇做了一桌子好菜,都是她亲力亲为的,新楼刚入住,喜庆,今个儿就不要再说别的,开开心心的吃饭如何?”
  难得梁氏在众人面前说这么多的话,怕是今天说的话能抵过去一个月说的话了。
  顾先润看向三弟媳,自打侄媳妇带着两孩子认祖归宗后,三弟媳变得不一样了,而今穿的衣裳都有了颜色,再也不是以前素净的样子。
  于是顾先润做了主,这件事就此揭过,众人移步餐桌,可不能辜负了侄媳妇的一手好厨艺,以后可不得在团圆饭时议事,团圆饭才是大事。
  二房一家坐下了,脸色仍旧不好看,吃饭时,杨氏说了句酸话:“好好的贵夫人不做偏要去做厨娘。”
  杨氏的声音不大,但大家伙都听到了。
  刚端起碗来的顾先润突然将碗重重的放下,看向杨氏,“二弟媳是这荣华日子过久了,忘了咱们祖上行伍出身时的艰辛。”
  “三房简朴,不喜欢奢华,亲手做饭给家里人吃那是一家人的福气,好好的一顿家宴,你非要说这种不中听的话,若是如此,二弟媳大可先退下。”
  杨氏哪敢得罪大伯子,还指望着大儿子承袭爵位呢,杨氏的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可不得离开饭桌,不敢再多话了。
  宋六的厨艺自是没得说,能在京城里开上食铺,还能养大两儿子,又岂会是手艺差的呢,何况宋六好钻研,没少在厨艺上下功夫。
  一桌团圆饭从初始的不愉快到后来吃完了桌上所有的菜,可见顾家人都吃满意了,便是好食素的梁氏,今日也忍不住多吃了几块荤食。
  吃完饭后,顾先润将二弟顾秋润叫去了书房,也告诫了二弟,芬姐儿被打的事就此揭过,同时也建议二房莫再想着将芬姐儿送入东宫。
  就芬姐儿那懦弱的性子,将来即使入了东宫也未必能保护住自己,指不定惹下祸事害了整个顾府,与其这样,不如好好的替芬姐儿选门亲事。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顾先润很赞成,挣功勋光耀门楣的事交给家中的男儿,顾先润劝二房将二儿子顾慎言投入军营历练,这么在京城里做个纨绔没有出息。
  顾秋润知道自家两儿子不及三房侄儿厉害,敢投入军营吃苦,何况两个儿子都成了家,投入军营再去边关立战功,那得何年马月才能回家夫妻团聚,一时间顾秋润犹豫了。
  顾家二房舍不得将儿子交出来,顾先润只好作罢,不过顾彩芬想嫁入东宫的念头打消,如今留在国子监做陪读,就直接在国子监挑选有潜力的才子,待将来高中,也算是一个好女婿。
  宋六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随便说的一番话却改变了顾彩芬的一生。
  当杨氏还盼着女儿嫁入东宫时,顾彩芬却已经决定在国子监另选夫婿,不再奢想入东宫为妃了。
  顾府发生的事,贤王府自是不知道的,但是国子监陪读的贵女一门心思想要嫁入东宫时常想办法接近小圆子的消息还是传到了宋九的耳中。
  宋九打消了魏贵妃替小圆子选亲的事,却阻止不了那些贵女娇娇想要嫁人的心思,但是小圆子才十四岁呢,这么小的孩子,要是在庄户家里,那还在认真的读书识字,将来考取功名而努力着。
  宋九这几日不开心,任婆子看了出来,她将宋九叫去东院,却并没有叫老大媳妇和老二媳妇。
  婆媳二人坐在东院花厅里,任婆子准备了一壶好茶,先是说了说老伴任平在城南修建的铺楼,两夫妻已经商量好了,在最好的位置分别给三个儿子各留一间铺面出来,其他的租出去。
  老二靠打听消息做倒卖生意,铺子靠近百汇酒楼这边,老大做木器,就在中间的铺子,而给宋九留下的是一间边铺,不仅铺子最大,旁边还有通往贡院的大路,而且那条道四通八达,去哪儿都方便。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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