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姐出嫁后,锦鲤农女逆袭了_第1102章 做生意就是要懂得识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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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前头几个村的故事,那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越靠近京都的地,早就被不少权贵富商买了去,不管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到最后都逃不掉的。
  好好的庄户变成了租种的佃户,遇上好的东家,还能多留些余粮,过得相安无事,可是再往前走上二三十里地,那儿的佃户却过得不好了。
  而这一次来村里的这位聂老爷,听说是私盐商人起家的,如今成了皇商,还说背后的大靠山正是晋王府。
  村长说到这儿就打哆嗦,普通百姓哪敢得罪晋王府的人,要不是村长被威胁,悄悄地跑京城里去打听,得知兰芳斋的东家是贤王妃开设的,他们也不敢一直与那聂老爷对峙下去。
  只是自打上次村长进城打听后,他就被聂家的打手盯上了,村里人再也无人能出村往外头传信,多亏得宋九今个儿过来,给了他们机会。
  不然晚几日过来,想必这周围几村的地都落到了聂正裘的手中。
  丑奴在一旁气坏了,生气说道:“我定要入宫找皇上翁翁告状去,无良的走私商人,劣根性不改,竟然敢强迫百姓圈地。”
  这种事防不胜防,这京城里的权贵富商,或多或少都干过这样的事,一切的归结,宋九是因为税赋的原因。
  这样圈地得来的佃户,税赋仍旧挂在他们的头上,地却成了权贵手中的盈利之所,但凡有权势,能欺负到这些百姓,又有几人还能坚持本心,不去作恶?
  宋九和丑奴在村里待了好一会儿,吃晚饭时村民们想要留他们一起吃,被宋九婉拒了。
  村里发生的事,做为兰芳斋的供货商,她不能不管,而且聂正裘在京城里也如此明目张胆的圈地,也是胆子大,只是聂正裘是不知道这几处村落与兰芳斋的关系?还是说他明明知道,却要偷偷圈下地拿捏兰芳斋的生意?
  眼看着天也黑了,宋九在村民们的期盼之下,坐马车离开了。
  路上,赶车的护卫小声说道:“主子,小的在这周围探过了,的确有人盯着这几处村子,恐怕主子的出现,他们定然也告诉了他们的主人。”
  如此更好,在京城里这段时间,聂家的铺子在兰芳斋对面,一直也都维持着表面上的相安无事。
  倒是一路上无人敢拦马车,那些人想要的是村里的地,对于她这个贤王妃还是忌惮的。
  回城时,马车又经过了城北的瓦砾地,没想到天黑了,这儿更加的热闹,白日里忙活的苦力,到了夜里就来这儿投掷瓦砾,能挣够明日的勉强吃食。
  那摊贩前更是在灶里添了柴,锅底烧得通红,上面是热气腾腾新出炉的馒头。
  在城里,还得宵禁,夜里不得行走,到了城外便无人管了,也是这儿夜里更加热闹的原因。
  到了这儿,马车就停了,先前丑奴说的,那松软的白面馒头还没有吃够,她要挣多一些带回家里一起分享。
  宋九也就坐在马车里宠溺的看着丑奴这孩子,她上去投掷瓦砾就是作弊,那记数的伙计还看了丑奴好几眼。
  等丑奴拿着记下的数目去兑换吃食时,记数的伙计赶了过来。
  这边摊贩翻开笼布,给丑奴拿热乎乎的馒头,丑奴拿起馒头就咬了起来。
  赶过来的伙计将这一切都看在眼中,这就交代摊贩,“瞧着这位姑娘也是富贵人家,定是有了难事才会来赚取这馒头,姑娘随便拿吧,能拿几笼就拿几笼,不用看数目了。”
  摊贩听了,立即从锅里将刚蒸出来的新鲜馒头搬了下来,问丑奴拿多少?
  丑奴心头感动,这儿的东家当真是个老好人,她就更不能占了这便宜,再说她刚才数过了,家里人一人一个馒头,也是想将这热闹事儿回去说给家里人听呢。
  于是丑奴要了两笼。
  那摊贩拿出干净的荷叶包了起来,一整包递给丑奴,伙计在一旁看着,也知道丑奴是按着自己的数目拿的,倒也没有再劝了。
  丑奴回到了马车中,将自己的战利品拿了出来,还将刚才那伙计的话说了一遍,感叹道:“我这是胜之不武,吃了这一次,以后可不好意思占这便宜了。”
  宋九笑了。
  丑奴还有些奇怪,“三婶,可是我哪儿说错了?”
  护卫赶着马车往前走,外头官道上还有点了灯笼的行人正往瓦砾地赶。
  宋九一边吃着热乎乎的馒头,一边说道:“那是以退为进,你这一身功夫,定是被那伙计看到了。”
  丑奴却觉得奇怪了,她觉得那伙计和摊贩都怪好的,而且他们真没有因为她的胜之不武而生气,甚至馒头都随便她拿,这不是哪能吃人家白食,以后自是不好意思去了呢。
  “这就是御人之术,那瓦砾场的东家是个聪明人,请这些酒楼食肆的伙计来做兼职,这些是什么人,八面玲珑能在京城混得开的人。”
  “今个儿你若不是这一身衣裳这女子身份,要是换个城西街头的小混混脸皮厚的,他定不会这么说了。”
  这说话还有讲究呢?
  “这伙计说了这番话,你下次再经过瓦砾场,还去赚馒头么?”
  宋九问着,丑奴立即摇头,“不好意思去吃人家的白食,再说我也只是图个热闹。”biqubao.com
  宋九笑了。
  丑奴说着说着回过味来,瞪大眼睛看宋九。
  “三婶,我明白了,这就是你教我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丑奴一张不可思议的脸,一个京城里的小伙计都懂得的道理,她到现在才终于明白。
  “千人千面,万人万解,遇事多用心,平素少说话,没底气就沉默,做到处事不惊,八面玲珑才是生意的要领。”
  丑奴一一记在心头,三婶所教的,却是书本上不曾有的,与她在宫里读书时不同了。
  快到宵禁时,马车才回了内城贤王府。
  夜深了,宋九和丑奴也就吃吃馒头垫了肚子,待第二日清晨早饭时,全家人坐在一起吃饭,丑奴将回锅蒸热了的馒头送了上来。
  任婆子看着桌上的白面馒头,倒是有些感慨,这多好的白面馒头,那是以前特别珍惜的吃食。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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