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沈秋梅也不必再像以前那样洗一家三口的衣裳,连着府上还有专门的裁缝和管事,以后给家里人做衣裳,也不必沈秋梅一针一线的做了。 “这么伺候着,我还不习惯,这府上一个月花销那得不少吧。” 沈秋梅带着孩子在院里四处看,任广田反而听着这番话,心头压力更大了,他大房一家的确是白吃白住白享受。 “夫君,你可不能再偷懒了,不管怎么样,也得在京城里寻份事儿做,咱们不能吃三房的用三房的,觉得理所当然的样子。” 沈秋梅对院子是满意,心头却也过意不去。 任广田默默地听着,心想着等安定下来,是要想办法赚钱了,不为别的,也得为自己的孩子着想,如今住好了,吃好了,家里三个孩子都要嫁娶的,做父母的太弱,总不该还得靠着三房帮侄儿侄女。 这边大房夫妻二人商量着,那边二房夫妻也是对自己的院子极为的满意,杨冬花进了院子就捂着嘴笑,“我还没用过丫鬟,都不好意思叫她们服侍我,再说我有手有脚的,也没啥好服侍的。” 任广江朝门外站着的几个下人看去一眼,说道:“这些也不定要拿来用的,而是以后万一有宴席,你得带在身边,不仅有面子,也方便你传个话啥的,别小家子气,该用的还得用。” “至于钱的事,咱们二房该出还得出,院里的下人得咱们自己养,不得占三房便宜。” “我来了京城,当真是发现了京城是块宝地,做生意更是没得说,我前不久倒卖的二手买卖生意,还别说,有起色了。” 杨冬花立即凑近丈夫问情况。 任广江感叹道:“我发现只要是京城里流传出去的东西,送到外地那叫一个好卖,任何东西加了京城二字价格就不同。” “我不过是卖些杂货送去周边的村落,没想到这生意这么好做,还吸引了一些小商队,他们来京城人生地不熟的,不像我借着三房的威名在京城里混开了,能得到不少消息,拿到不少过时的好货,卖给这些商队,互惠互利,这生意简直太好做了。” 一提到赚钱的事,杨冬花就开心,夫妻二人直接去了院子的后花园,后花园明显是陶总管修整出来的,花花草草也才种下,还没有长起来,却足够空阔,夫妻二人坐在凉亭里,不仅清静,还能眺望远方。 主院是宋九夫妻二人居住之地,前厅堂院是迎来送往之地,宋九正在收拾着家当,外头陶总管进来传话,“庄主,堂前来人了,是修宝回来了。” 孔修宝回来了。 宋九连忙叫陶总管给二房传话,她这就去前堂见一见他,这一出门好几个月,也不知他在外头过得怎么样。 任荣长不仅是贤王也是守城军统领,白日里都得在官营里当值,家里迎来送往的也就宋九来安排。 这会儿宋九匆匆赶来堂前,就见堂屋里放着两个箱子,孔修宝已经等候多时。 “修宝。” 宋九喊了一声,孔修宝连忙起身,看到宋九,朝她行了一礼,按着丑奴的辈分喊了一声:“三婶。” 宋九“诶”的一声应了,这就来到两个箱子前,疑惑的问道:“这是什么?” 孔修宝连忙将箱子打开,只见里头满满当当的银子。 “三婶,我这几月以来赚下的银子,原本放在钱庄的,想着既然回了京城,就将钱取了出来,这钱三婶收下,也是小辈的敬意。” 宋九震惊孔修宝才出门几个月就赚下了这么多的银钱,不过在听到他要将钱给她时,便明白了他的用意,抬头看向他笑了。 宋九来到主座前坐下,也没有反驳孔修宝的话,叫他先坐,等会儿二哥二嫂来了再说。 二房这个女婿挑得好,会赚钱,也会做人,他是怕二房住在贤王府吃他们的住他们的,所以送来这些银子,是替二房出的,出手就大方,这事儿可得让二房知道他的孝顺。 任广江夫妻二人听说女婿回来了,那还赏什么景,赶紧跑来了主院。 杨冬花一进来就看到了两箱满满当当的银子,吓了一跳,“哪来这么多的钱?” 宋九这就接了话:“二嫂,修宝这几个月赚的钱,说是要交给我。” 杨冬花还没有转过弯来,自家女婿赚的钱没交给她这个岳母,咋要交给三弟媳了? 任广江最先反应过来,连忙看向孔修宝,女婿用心良苦,几个月不见回了京城,定是知道了他们的情况,这就送来了两箱银钱,任广江感觉到了惭愧。 孔修宝才学着做生意,跑商队的生意可是拿命在拼,常年四处奔波没有安定的生活,赚的都是血汗钱,他这个老岳丈岂能领这份情。 “修宝,这钱给你存起来吧,你做生意都需要本钱的。” 任广江劝着,杨冬花也在一旁附和。 孔修宝却将商队的账本拿了出来交给岳丈看。 “爹,娘,你们且看看账目就知道我商队的生意不错了。” 任广江接过账目,哪能看女婿的账本呢,想归想,眼睛却控制不住的往上瞥,看到账目上的银钱往来,瞪大了眼睛。 “我成立马帮,就是想将天下商队集合在一起,就像当年的江北商会一样,大家在道上做生意,有个商量有个打点,一旦加入我马帮的商队都能有个照应。” “这几个月我做的生意不大,却是周旋在这些道上的朋友上了,等过上一两年,我将道上清理了,咱们马帮的响声大了,加入的商队也就多了,到那个时候,何愁生意不好做。” 不愧是读书人,又曾参军,身上有些痞气,这行商的头脑传承了孔家的能耐。 就孔修宝这说的生意还算少的,全在道上浪费了时间,却仍旧在几个月内赚下了这么多的银子,要是将来马帮成立,商队的生意顺畅了,那岂不是赚得更多了? 好做生意的任广江这一下激动了。 宋九自然是不会要这些银子的,奈何二房一再坚持,她知道自己和丈夫有了权势,又有了这么大的宅子,大哥二哥住在里头不出钱会不自在,宋九不得不收下,却是将银钱记在了账上。 等将来丑奴出嫁,这些都会添到她的嫁妆银子里,宋九还会另外给丑奴准备一份添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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