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每天都来小酒馆里边捧场,一开始的时候也想要用钱砸,但是后来就发现起不到什么样的作用,也就规规矩矩的和普通的客人一样,没天吃吃喝喝,只要看到老板娘一样就可以了。 但是看到赵光明的时候就心里边有些吃醋了,毕竟自己看上的东西是绝不允许其他的人来分以为刚的因此就想要警告一下赵光明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要造次。 当然双方之间都是在生意场上混的,也必须要给对方面子,做的就应该是神不知鬼不觉,想要警告对方,也必须要假装是非常善意的警告。 但是又要让对方知道。 “老弟,真的是好久不见你了,没有想到在这里碰面了,我来这里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了,可以说是这个地方最大的老主顾了,应该你是刚来的吧,所以哥哥我就这么一个爱好,我想你也知道了,所以最好不要跟哥哥去抢。” 赵光明很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当然人家是先来自己后到那么这种情况也就只能够暂时忍耐一下了,毕竟刘丽丽之前可是说过,这个老板娘是个相当有个性的人,如果要是得罪了老板娘的话就不好了,而如果双方之间在这里冲突的话,就很有可能得罪老板娘。 “李总说的话那当然是必须要遵守的,老弟这方面非常的唐突,实在是非常的对不起李总该吃吃该喝喝,兄弟我是绝对不会抢李总喜欢的东西的。” 李老板听了之后也非常的满意,送了赵光明一瓶白酒之后就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之上,这让刘丽丽也感觉到这件事情不那么容易,因为想让自己的这个闺蜜注意到照顾光明实在是太难了。 要知道在这里花钱消费的人,大部分全部都是有钱的老板,赵光明想要从其中脱颖而出,那就必须要想其他的办法,通过砸钱是不太可能的。 而这个时候。虽然老板娘没有说什么,但是其他的基本上每一个来店里消费的客人都对赵光明投来了鄙视的眼光,因为赵光明这么做,实在显得有些个土大款。 而这些个客人其实也并不说是什么高雅的人,他们其实都是一些个土大款,只是希望能够在老板娘的心里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因此这些家伙们都是在装高雅。biqubao.com 秦飞这个时候有些沉不住气了,这是之前自己从来所没有遇见过的事情,要知道自己的心态一直都相当的平和。 经历了很多天大的事情,都没有让自己的心态给崩溃,但自己现在的的确确一想到女朋友,丁莹莹现在还不知所措,就心急如焚。 赵娜娜现在的心态非常的微妙,一开始只是觉得秦飞是一个大帅哥来找自己的女朋友,但现在跟秦飞相处了久了之后就发现秦飞这个人实在是一个非常值得喜欢的人。 长得是相当的英俊潇洒,而且能力更是不必提。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一个非常英俊潇洒的人,却不是一个人自己这样的,一个大美女每天朝夕相处,秦飞确实没有表现出一点点对这个美女有好感的意思,就算是有也的的确确是出于友情。 赵娜娜可是一个情头初开的人,而且也渴望遇到出类拔萃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普通的人大行其道,真正的相当杰出的人并不是很多,尤其是年轻人,在年轻一辈之中,能够在20多岁做出一番事业,还是一个商业帝国的人,那简直就是凤毛麟角,所以赵娜娜非常清楚自己这一辈子再遇上秦飞,这样的人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这是赵娜娜也看到过丁莹莹的照片,那是相当的漂亮,可以说是完美无瑕赵娜娜娜娜原本以为自己在女孩子之中也算得上是第一梯队的美貌了,但是真的要跟那个照片上的丁莹莹相比,自己只不过就是一个丑小鸭。 有时候心态是藏不住的,少女怀春是藏不住的,赵娜娜也想要控制自己的感情,但有时候实在是控制不住一个人的时候就喜欢胡思乱想,想到的都是秦飞。 而且赵娜娜总是在给自己找理由,那就是丁莹莹已经失踪了,这么长的时间说不定早就已经成立了自己的家庭,或者说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了,如果要是这样的话,那么秦飞自然是不必要再去找下去了。 虽然说这样的想法的确是有些个让自己觉得下错,但是不管怎么说,就是愿意往这方面想,也希望是真的,毕竟如果要是丁莹莹真的让秦飞给找到了的话,也就没有自己什么事儿了。 但是赵娜娜也有一个其他的想法,那就是如果要是贸然表白的话,被秦飞给拒绝了,那么双方之间就可能连朋友都没有的做了,这也是赵娜娜最担心的一件事情。 赵娜娜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后,觉得试探一下也许很好。 该怎么试探呢?那就是问一问秦飞呗,毕竟双方之间现在是朋友关系,而且是很好的朋友关系,说一些个比较敏感的话题,也许也不会有什么事情吧,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秦飞这个人还是一个很和蔼可亲的人。 今天正好是赵娜娜的生日,如果要是请秦飞吃饭的话应该不会被拒绝,所以赵娜娜理所应当的邀请孙文权,今天晚上两个人一起吃饭,不出意料的是秦飞直接就答应了。 在秦飞的眼睛里边,赵娜娜算得上是比较好的,朋友朋友过生日,那当然是必须要参加的了,况且自己也是一个很清闲的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找到丁莹莹。 所以说是其他的事情,那也不过就是闲不住而做的事情而已。 这样的事情当然是不会失败,但是对成功也没有太多的渴望,所以秦飞根本不当做一回事,自己的钱已经十辈子花不完了。 两个人坐在一个相当豪华的五星级餐厅,里边一桌子最好的饭菜已经上来了还上了一瓶最好的红酒。 这种红酒是专门为顶级的有钱人准备的,一般的有钱人都消费不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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