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了一番之后他不多有个5000个之多吧,甚至连自己都不太清楚了,总之就是这么一个大概的数量。 这让所有的人都叹为观止认识刘海峰的人,都觉得这个家伙只要是认识一个女孩子的话,那么三天之后就一定能够把这个女孩子搞定。 因此想要跟刘海峰学习这个技术的人很多,但是刘海峰却不会教一个徒弟。 因为非常清楚自己的这个特殊技能,那就是自己引以为豪的地方,怎么会教给别人呢?而且觉得交给别人也不可能会遇见自己这样的人,不仅口才非常得了得非常的会哄女人,而且更是一个英俊潇洒的人,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就算是自己真教徒弟的话,那么徒弟可以学到自己的口才,又怎么可能学到自己的英俊潇洒的模样呢? 所以现在刘海峰就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非常大的人生之中的挑战,那就是把秦飞的女朋友给勾引过来,从此以后让秦飞变成一个绿绿的乌龟。 丁莹莹对于秦飞的感情呢,当然是一心一意的,而且在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比秦飞更加帅的人了,就算是比秦飞更加的帅气,也不可能有秦飞这样的本事。 就算有秦飞这样的本事,也不可能有秦飞这样的人品,所以现在这种情况丁莹莹一直认为自己能够认识秦飞,并且跟秦飞在一起相爱,那就是自己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的结果又怎么可能去爱上别的男人呢? 虽然说并没有见过刘海峰,但是也非常清楚,就算是刘海峰长得非常的帅,丁莹莹也不会对他产生任何的爱意,秦飞也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刘海峰居然隔三差五的就会来到自己的搏击俱乐部,而且以武功交流的名义,包括秦飞之前可是说过的,欢迎大家来交流。 因此也把刘海峰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虽然认为刘海峰这个人的人品不怎么样,那就是上次本来就已经输了,但还是说打成了平手,而且还说跟自己能够打成平手,这完全就是吹牛。 不过秦飞确实觉得每一个男人都有自己的弱点,都有自己经不起考验的地方,只要是补齐这个弱点就可以了,因此不妨碍自己跟这个人成为朋友。biqubao.com 刘海峰这个人是一个非常会做人的人,而且非常清楚,如果要是不能够跟秦飞搞好关系的话,是不可能接近丁莹莹的,因此每次来的时候总是要带一些个家乡的特产,而且跟秦飞喝几杯小酒。这个刘海峰对于喝酒来说也算得上是一个内行的专家,而秦飞如果是在没有事情的时候,也喜欢喝点小酒,所以双方之间很快就变成了朋友关系。 而这个家伙也总算是在几天之后看到了自己想要见到的人,那就是丁莹莹。刘海峰原本以为丁莹莹非常的漂亮,也不过就是庸脂俗粉而已,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呈现在自己面前的丁莹莹简直就是人间尤物,这个人是应该天上有,为什么会出现在人间呢? 刘海峰这个家伙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老婆,并且还有了孩子,但是这个家伙的花心的毛病一直改不了,但是现在多多少少还比之前稳定了一些。 毕竟在这么说也不能够轻易跟自己的老婆离婚吧,如果要是离了婚的话的话,自己的一半财产也必须要分给老婆,这是这个家伙的这个事情。 因此才跟自己的老婆过到了现在,他的老婆其实也算得上是一个大美女,之前是超级模特,跟了他之后也算得上是一个会过日子的女人,而且从来都没有闹过任何的绯闻。 丁莹莹见到刘海峰的时候起,就把这个人当做了自己的男朋友的一般的朋友而已,甚至都没有看过刘海峰,一眼只不过就是说了一个你好而已。 然后就去超市买一些个必要的下酒的饭菜。 而刘海峰这个时候心里边早就已经七上八下了,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女人居然是如此的漂亮,那么到底有一个什么样的切入点才能够让这个女人跟自己熟悉起来呢? 毕竟如果要想成为情侣的话,首先要必须变成熟人才可以,所以说刘海峰现在就准备要跟这个丁莹莹产生一些个什么,不过刘海峰这个家伙的确是一个情场劳损,非常清楚女人需要的是什么,不管多么漂亮的女人都是有一定的虚荣心的。 刘海峰这些年也挣了不少的钱,可以说是有个几个亿的身交了,如果要弄几个比较贵重的东西的话,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但是刘海峰也非常清楚,这并不容易。 这些个贵重的东西根本就进入不了,丁莹莹的眼睛里边,要知道秦飞的财富可是比自己多得多的,如果要是丁莹莹想要什么的话,秦飞自然会在第一时间给人家去买的,又怎么能够轮得到自己呢? 因此刘海峰现在准备要考察一下,到底什么样的东西才是独一无二的,自己能够有,而秦飞是绝对不能够有的。 考察了一番之后,果然让这个家伙找到了一些个独一无二的东西,那就是老山参。 因为自己的祖上是行医的,因此对于医学非常的了解,尤其是对于那些个老三生的研究那是非常的透彻的,都知道在什么样的地方才会有这样一样的东西。 所以说如果要是说这个世界上有千年的老山身的的家族里边才有话,那么也就只能够自己,而且也非常的珍贵,差不多有十几个吧。 平时的话都是有自己的爷爷来看管他,所以说如果要不是特殊的场合的话,这样的东西就不可能落到自己的手里边的,不过不管再怎么说,爷爷跟自己的关系还是非常不错的,如果要是好好的孝敬孝敬爷爷的话,那么说不定就能够拿到一颗老山参。 刘海峰对于一个女人倒是从来都没有付出不过这样的大家认为女人不过就是自己的玩物而已,只要自己想要得到的话,很轻易就可以得到,根本就不用花什么样的心思或者送什么贵重的礼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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