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这种娱乐方式现在在员工之中也相当的流行,而且大家平常没事的时候也相互飙歌。 很多的员工唱歌都是非常的不错的,而且公司里边也鼓励这种气氛。 所以很多的员工对于唱歌来说还是有着专业水准的,能够判断出来谁到底唱的怎么样。 现在大家都觉得王小霞唱的歌已经到了完美的程度。 基本上达到了专业歌手的水平。 王小霞唱完歌之后,立马把话筒递给了丁莹莹,而且用一种非常盛气凌人的口气。 “丁总唱,不知道您是不是能够超得过我?” 丁莹莹接过话筒直接就开始了,自己的让人惊讶的歌唱,这样的歌声简直就是让所有人都受到了感染。 丁莹莹唱到动人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开始抹眼泪,唱不高兴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手舞足蹈。 当然秦飞是一个非常有理性的人,不会被这样的情绪所左右,但是一般人就做不到了。 不过秦飞也不得不承认,丁莹莹这样的人实在是让自己非常的意外。 没有想到自己的女朋友居然是如此的出类拔萃,在任何的方面并不是王小霞。 王小霞没有想到,自己在唱歌方面也不如人家,所以现在这种情况真不知道该怎么比了。 所以王小霞也就只能够认输。 “丁总真是个非常厉害的人,我还原本以为有一点胜算,但是现在看来我想多了。” “没有说到这,不过就是一些个雕虫小技而已,其实王助理更加的厉害一些。” 这让王小霞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无地自容,没有想到居然翻车了。 秦飞心里边非常的高兴,毕竟自己的女朋友靠着实力而战胜了王小霞。 王小霞回到家之后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王薇薇。 王薇薇也没有想到居然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原本以为王小霞会胜出,毕竟丁莹莹长得是非常的漂亮,但是才艺方面就不一定比得过自己的孙女儿。 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人能文能武。 王薇薇其实心里面非常清楚,如果现在要是凭其他的方面的话,不可能打败丁莹莹,而把秦飞给抢到手。 那就只能够用其他的不怎么主流的方式了。 这样不主流的方式,那自然就是暗算,暗箭难防。 王小霞以前也算得上是一个比较正直的人,至少不会用那种下三滥的手段。 但现在看起来不能不这么做了。 现在怎么样才能够把酸泉给弄到手,然后把生米煮成熟饭。 这就是王小霞现在在考虑的问题,不管是用什么样的手段,必须要做到这一点。 要不然的话,秦飞这样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可是就一个,要是被丁莹莹给抢去了的话,那么自己就算是要单身一辈子了。 王薇薇可是一个老手。 而且王薇薇这个人之前也遇到过一个对自己不怎么感冒的人。 这个人王薇薇用了一些个手段之后直接就征服了。 具体是个什么样的手段王薇薇从来都没有跟人说过,因为这的确是拿不上台面。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就必须要传授给自己的孙女了。 “我给你出个主意吧,那就是下药。” 王小霞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一种情况,因为之前自己还没有看上过什么男人,自然也不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但现在遇到秦飞这样的男人之后,不管用什么样的手段,不管是能见光还是不能见光都必须要用。 “怎么吓一跳,这不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要知道,如果要是把这件事情给弄大了的话,我的一生的清白可就毁了。” 王小霞不无担心的说。 然后微微却是觉得如果要是不打败秦飞或者说是征服秦飞的话,那么自己的荣华富贵也就谈不上了。 没有了荣华富贵,要清白干什么? 王小霞被王薇薇经过一番开导之后也想通了,那就是下药。 具体的方法就是假装和秦飞出来谈一些个正事儿,那就是公司发生的事情,然后趁着秦飞不注意的时候下春药。 这样的话秦飞也就会保持不住,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 自己就是秦飞的女朋友了。 要知道秦飞这样的一个人是非常注重名誉的。 一旦要是生米煮成熟饭的话,丁莹莹也就不得不接受现实了。 到时候自己不说荣华富贵已经完全得到,而且也得到了秦飞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 一想到这样,王小霞就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女人了。 秦飞原本在下班的时候不愿意讨论公司里边的事情,尤其和公司内部的人员。 如果要是有人跟自己合作的话,那倒是另当别论了。 而且现在公司里边也没有什么业务,基本上也就是大家每天睡觉喝酒聊天。 不过完全没有想到的是,王小霞居然要跟自己聊一聊公司发展的事情,而且还是在下班去,饭店里边两个人单独聊。 秦飞倒是没有多想,觉得王小霞这个人也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好的人,于是也就欣然赴约。 王小霞看到秦飞的英俊的样子,就恨不得马上跟秦飞在一起。 但是必须要有一个过程。 王小霞这个人平时是不怎么喝酒的,于是劝秦飞也别喝酒。 这样的说法,不过就是想让秦飞放松警惕,其实王小霞平时不喝酒,如果要是喝酒的话,也是一个喝酒专家。 喝个几箱啤酒哪跟玩儿一样。 “我知道公司里面的事情的确是让你非常的糟心,如果我也许可以给你帮一帮忙,因为我认识一个很重要的人。” 王小霞假装谈这种事儿。 不过也非常清楚,秦飞这个人根本就不在乎这些。 秦飞这个人如果想要公司,其实回声的话其实是简单的一件事情。 只不过现在大家看看自己怎么样才能够到达最低谷。 也让别人看看自己在最低谷的时候怎么样实现反弹。 “其实这个人根本就不重要,因为再重要的人物我都可以认识,都可以让他帮助我,所以这件事情你就别操心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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