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敏一听,很开心,能和萧靖越坐在一起吃饭,那个是荣幸之至。 她笑看着谢允和:“允和,夫人邀请,那我们就留下来吃饭吧。” 黎歌真的很受宠,她看着她都很羡慕,同样是女人,但是她能感受到谢允和对她,没有那种宠溺,只有一种得不到而不甘心的不服输。 她能深刻的体会到谢允和对她的迁就,这不是爱。 作为女人,最难感受男人的心。 但谢允和这样的男人,她能到得到就已经很幸运了。 谢允和自然不会拒绝,他说:“歌儿,那就谢谢你了。” 在看萧靖越,那脸色臭的都能把他熏跑了。 唉!这男人,一如既往的幼稚呀。 “坐。”萧靖越指了指对面,让他们坐下来。 老婆留下他们自然有用意。 谢允和有些惊讶,怎么突然给他好脸色看了? 啧,难得呀! 黎歌又叫了服务员进来,又让谢允和和渝敏敏点了他们喜欢的菜。 黎歌随便的聊着:“敏敏,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余敏敏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说。 论家世,论工作,论才学,她都不如她们。 “夫人,说起来不值一提,我家是普通,学的是服装设计,现在在一家服装工厂工作,专门设计线上大码女装。” 现在生活好了,很多人偏胖。 大码女装在线上卖的也很好。 特别是靠近年关,业绩很不错,今年她拿到了三十万奖金,但和他们的事业比起来不值一提。 萧靖越一天赚上亿的钱。 这是谢允和和她说的。 就是听着都挺让人心动的,她无比羡慕这些能赚钱的男人。 有魅力,有颜值,有钱有势。 但谢允和已经很好了,她现在只要死死的抓住谢允和。 一个主动追她的男人,才会真心实意的对她好。 “服装设计师现在很吃香。”黎歌语气平静的开口。 她也是服装设计师。 “说起服装设计师,我很羡慕夫人,听说夫人就是凤楼的L,您的设计,在龙都,没人能相提并论。” 俞敏敏很羡慕L,凤楼的生意更好,而且都是世家小姐最喜欢去的地方。 只要名声打出去,作品就很值钱了。 谢允和却不然俞敏敏妄自菲薄,“敏敏,你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 萧靖越凝眉:“你的意思是我老婆老了?” 黎歌:“……” 人家都没说什么,你干嘛对号入座。 这可真是她的好老公。 哪有他这样的直男? 谢允和看着黎歌靓丽的容颜,老? 说她十八岁也不为过。 十八岁生孩子,十年过去了,她依旧美丽大方。 还有,夫妻二人坐在一起,是真的金童玉女,相配到了极点。 谢允和细细的打量着黎歌:“歌儿,你老公说你老了?在我的记忆中,从我第一次见到你,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依旧是肌肤如雪,秀丽明月,这些年来沉淀出来的气质,越发的端庄平和,给人的感觉特别舒服,我可不敢说你老。” 黎歌笑了笑。 萧靖越瞪了一眼谢允和,平常挺会说话的。 今天晚上说话怎么这么刺耳呢? 不会说话就少说两句。 他哪里说他老不老了? 他老婆不管什么样都很美。 黎歌给两人递了筷子,大家边吃边聊。 黎歌从俞敏敏口中也了解到一些事情。 她出生于普通家庭,爸爸是老师。 妈妈是家庭主妇,家里还有个弟弟。 了解后黎歌才发现,俞敏敏只小她三岁。 长得清秀可人,看起来很显小,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回眸,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都能拨动人的心弦。 难怪谢允和会动心,这样的女孩,很容易让男人动心。 只是简单的吃了一顿晚餐,黎歌了解到了想要的信息。 她放下筷子之后,让宋曼去查俞敏敏的所有资料。 上一次行踪被泄露,这一次,她不敢大意。 谢允和是知道萧靖越经常用用餐的地方的。 谢允和不像云青霄,云青霄管理一切应酬。 谢允和就杂七杂八的事情。 江予城负责娱乐圈,各自负责自己的领域。 看着余敏敏都知道,看来谢允和这时间告诉了她很多有关于公司的事情。 饭后,大家一起离开。 谢允和和俞敏敏先走了。 黎歌和萧靖越直接去路边坐车。 黎歌远远就看到了回春,看来他还不死心。 也是,狮王是他们的核心人物。 就算是狮王消失三天,都会弄的人心惶惶。 回春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把狮王救醒。 回春也看到了黎歌,他快步走过来,太过于阴郁的表情,显得步伐都很凛冽。 城市的夜晚灯火阑珊,照在回春的脸上,满脸阴翳而让人不敢靠近。 “娜莎,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聊聊。”回春看着她,心平气和,是有要聊聊的诚心。 黎歌看着萧靖越:“老公,我们去隔壁的会说聊聊。” 萧靖越:“嗯!” 黎歌看着回春,“走吧,去隔壁会所聊。” 回春终于松了一口气,头在这里等了两个小时,娜莎愿意聊聊,倒也没有白等。 看着她纤细的背影,她真是美得不可方物。 三人到了会所里。 萧靖越牵着黎歌的手坐在沙发上。 回春看了两人一眼,问道:“娜莎,你和你老公想喝点什么?” 黎歌摇头拒绝:“我们刚吃饭,什么都喝不下去,你想喝什么自己点!” 回春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娜莎,你是怕我给你下毒吗?” 黎歌觉得她的理解能力有点问题,“你觉得你的毒能难住我?回春,万变不离其宗,你的研发毒,原理我基本都掌握了。” 回春看着她自信的笑容,心底妒火中烧。 原来,她都知晓。 “回春,火毒,是你根据我的发现提取根茎毒液研发的,其实一开始我并不知道那种树的根茎有毒液,你知道我有什么想法吗?” 回春凝眉看着她没有说话。 黎歌冷笑,开始翻旧账:“当年,我在实验室的时候,你故意把那种树的根茎放在了我的实验室,让我研究,其实是你自己没有能力分析出毒素的成分,你就用了这个途径,所以你成功的研发了火毒,我说的对不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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