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歌想到裴樱嚣张的样子,点头:“她也算一个吧,不过她说的话很对,你姐夫帅气又有钱,没有她也会有别的女人。” 秦书朗俊颜发寒,“姐,那女人不安好心,以后见到她绕路走。” 黎歌觉得这弟弟真傻,她为什么要给她让路? 为了别人让自己不爽可不是她的作风。 “秦书朗,你给我记好了,我是不会上路的,她都欺负到我头上来了,我还要给她让路?” 秦书朗也不想这样,就怕姐姐被欺负:“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让你小心她,坏人要伤害你的时候可不会提醒你。” “呵呵…”黎歌笑的很冷:“…应该是她小心我一点,她想欺负我,想在我身上寻开心,想踩着我的痛苦快乐,你觉得我会这么善良,让她开心快乐?不可能的,以我的性格,我只会让她无路可走,痛苦的人是她?” “说起来她也挺幸福的,能被我整的人可没几个,她何德何能啊,有机会被我欺负,应该是上辈子烧了高香。” 秦书朗:“…” 姐姐怎么变得这么自恋了? 不过姐姐说的对,就凭她那一身本事欺负人,倒也是对方的福气。 啧啧啧,还好他不是姐姐的仇人。 之前姐姐的仇人都被她收拾的很惨。 他也等着看裴樱的下场。 姐弟二人吃完晚餐后,黎歌吩咐了秦书朗几件事情。 秦书朗听完,猛的睁大眼睛看着姐姐:“姐姐,真要这样做吗?” 黎歌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些傻子,很善良:“傻小子,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没听过这句话吗?快去吧,闹的得全城皆知。” “你姐夫看到新闻之后也明白我的意思,他知道该怎么做。” 黎歌说完,就躺在床上装病,病人就要有病人的样子,她打算睡一会儿。 刚才打了一架,挺累的。 秦书朗眯了眯眼眸,也许姐姐的计划真能成功呢? 他故意让门口的保镖离开去吃晚餐,给对方有机可乘。 白鹿这条狡猾的泥鳅,是应该把他除了为民除害。 “嘿嘿…”秦书朗腹黑一笑,丢了垃圾之后,他就坐在病房外边,故意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坐下,总之会有人来确定姐姐到底好不好的。 他把姐姐出车祸,再到别人谋害姐姐的事情发到了网络上,这种事情不用找媒体,找他就可以。 发完消息,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给萧靖越发了消息。 既然是为了利益,姐姐受伤严重,又中毒,姐夫伤心欲绝,四个孩子回家陪妈妈,萧氏集团没人管理,这不是做坏事的最好时机吗?对方一定会露出马脚来。 啧啧啧,他真想看着对方撞得头破血流的样子。 对方不就是在老虎嘴里拔牙吗? 像耗子一样,畏畏缩缩的躲着,的确是让人挺讨厌的,不给点甜头,的确很难引出来。 萧靖越看到秦书朗的消息,他笑了。 老婆很在意他,他唇角上扬出一抹温柔的弧度。 老婆想做的事情他支持,他也一直怀疑是白鹿。 白鹿还有两个弟弟,一直和白鹿不对付。 白父很偏心,总是偏向于他认为很了不起的白鹿。 的确,白家这两年也是在白鹿的带领下,发展的越来越好。 白父就越发的纵容白鹿了。 到了司警二队,看着庄严的大门,萧靖越下车。 那女人被从另一辆车上拖下来。 看着到了司警二队门口,她脸色巨变,完了,完了! 连哭的地方都没有了。 萧靖越看向保镖,语气淡漠:“把她的手机找出来。” 女人一听,很惊讶:“萧靖越,你要干什么?” 萧靖越没说话,等着保镖把手机找出来。 “四爷,找到了。”保镖把手机递给萧靖越。 女人嘶吼:“萧靖越,手机里是我的隐私,你不许看。” 萧靖越却快速解锁,看到她通话记录上的第一个号码,今天联系了好几次,她找到消息页面,对方似乎有些迫不及待。 [得手了吗?] 消息是二十分钟前。 萧靖越瞥了一眼女人,回消息。 [得手了,已经注射,不过我被发现了,先躲一段时间再回来。] 女人瞳孔倏然瞪大,这该死的萧靖越。 他竟然…。 那边很快回了消息。 [嗯!我已经看到了新闻,黎歌病重,好好找地方躲起来,绝对不能被抓。] 萧靖越给女人看消息。 “接下来,去地狱,他们会好好照顾你。” 萧靖越冷漠的说完,直接去找负责人说明事情经过。 然后女子被带入大牢。 几分钟后,里边传来恐怖的惨叫声。 萧靖越交代好负责人,在看手机的时候,黎歌伤势过重昏迷不醒的消息已经上了热搜。 他眸底凝着一抹杀意,白鹿后边的人到底是谁? 之前和秦墨恒那边有合作,但他没有查到秦墨恒后边的人。 秦墨恒是死罪,逃不了。 可是之前和他有关联的人都不敢出现。 萧靖越心底隐约有个想法,现在只差去证实了。 … 某处高档小区里,25楼。 白鹿手中端着一份晚餐进去。 这里是莫笛的房间,里面放着好几台电脑,她正坐在电脑前,食指飞快的敲打着键盘。 白鹿当天把莫笛劫走,短短几天时间,他公司的利润增加到了三个亿。 莫笛就是一颗行走的摇钱树,之前是他看走了眼,不过这女人嘴巴挺紧的,两个人的关系这么亲密,他都没有告诉他他的身份。 红狐是谁?手指稍微一动就能赚上亿的人。 这双手可金贵着呢。 “小笛,我们的计划已经成功了,先吃点东西。” 莫笛看到他来了,她说:“现在萧靖越不在公司,你看萧氏集团的流水账,每天都是十几亿的利润,萧靖越一天赚他的钱,是平常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最赚钱的是他的股市,你看这些,都是非常赚钱的,你明天把钱放进去,到时候我们也能大赚一笔,今天晚上我劫了两笔款项,高达三十个亿,你明天一早就去银行,想办法套现。” 白鹿说:“不行,我不能去。” 莫笛冷漠的眼神看向他:“为什么你不能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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