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晨曦对黎歌没有隐瞒,难得有一个可以谈心的人。 她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黎歌。 黎歌听完,差点气地掀桌子。 “这乔司御怎么可以这样卑鄙?” 竟然这样威胁自己的妻子,真是不做人。 作为丈夫,不仅不关心自己的妻子,出轨也就算了,还要威胁自己的妻子留在自己身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自私的人。 黎歌双手紧紧地握着,望着牧晨曦脸上苦涩的笑容。 心底泛着密密麻麻的疼。 原来,像晨曦这样端庄华贵的女子,想要简单的生活都很难。 当她懂得只需要为自己而活,为美好而活,为幸福而做的时候,一张纸,束缚住了她所有的步伐。 她的自由,也仅仅有前天一天。 乔司御一纸协议把她打回地狱。 水烧开了,牧晨曦端起茶壶泡水。 养生茶带着淡淡的花香,黎歌一看就知道她精心研究过,茶搭配得真的很养生。 牧晨曦这才看着她说:“歌儿,我现在已经这样了,我想让我妹妹过得幸福,我们两姐妹都是家族联姻的牺牲品。” 因为她的爸爸,从来只注重利益。 女儿幸不幸福,无关紧要。 所以连白鹿那种浑蛋都要答应合作,好要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禽兽。 她爸爸明明看到过白鹿那些恶心的行为,却还是为了利益要把妹妹嫁给白鹿。 黎歌凝眉,看着她安静的眉眼,在乔司御身边周旋多年,她早已经喜怒不形于色。 但黎歌却看出她满心鲜血淋漓。 在家人和朋友面前,她永远都给人一副宁静高贵的假象,实则,她心已经被伤得千疮百孔。 “晨曦,事情总会找到解决的办法的。” 黎歌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这件事情,她帮不了忙。 牧晨曦在意的东西太多,她放不下,注定被束缚。 牧晨曦笑看着她,她的笑很坦然。 时间有时候就想一把钥匙,在关键时刻打开了新世界的。 心一旦不被束缚,在哪里都不会被束缚了。 “歌儿,你说得对,这件事情总有到头的一天,乔司御能威胁我一辈子吗?不能,所以我的日子还是有盼头的。” “他现在并没有限制我的自由,我可以继续住在这里,家里的事情也不要我管,他对我也算仁慈。” 等到乔司御的儿子出生,也许对她就彻底地腻了。 “歌儿,他的儿子还有几个月就出生了,等到他儿子出生之后,为了给他儿子一个完整的家,乔司御一定会放弃我的,顾落颜也不是一个吃素的女人,她一定会想办法牢牢抓住乔司御的心的。” 黎歌见她这样想得开,就安心了。 不管别人怎么伤害她,她自己不受影响,才能活得潇洒。 “歌儿,喝茶。”牧晨曦端起茶水,让她喝。 黎歌喝了一杯,眼前一亮:“好喝,美颜减肥的。” “嗯!我有时间就捣鼓这些,曾经我一日三餐为乔司御忙碌,早上起来,会精心给他准备早餐。” “午餐也是我精心准备的,晚上也是我精心准备的,要睡之前我还会给他煮一杯参茶,这十年来我的生活都围着他打转。” “从现在开始,我围着自己打转,对我自己好一点。” 即使内心千疮百孔,但依旧要好好过日子。 黎歌忽然笑着说:“晨曦,不要因为别人的事情而为难自己,除了你自己,没有任何人能伤害你。” 即使是失忆了,她依旧明白一个道理。 永远不要因为别人而委屈自己。 慕晨曦明白她的意思,她盈盈一笑:“歌儿,我其实是受到你的影响,我才会有这样的勇气敢提出离婚。” “你都不知道你是招黑的体质,我总是能看到你的新闻在网上飞,可我每次看到你出现的状态都很好,后来我才明白,你是一个为自己而活的人。” “不管萧靖越有没有伤害到你,但你绝对不会委屈自己,你都不知道,这几年我一直都在羡慕你。” “从身份地位来说,我们两个差不多,但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活,不用住在萧家老宅,也不用遵守萧家的家规,可以潇洒地搬出来自己住。 而我不能,每次看到你的新闻,我都在期待着你出现在大众面前,看到你自信又张扬的笑容,让我又有了坚持下去的理由。” 黎歌:“……” 还有这样的事儿。 “所以,歌儿,我并不是生来就这样文静的性子,我喜欢跳舞,我也曾经是一个青春洋溢,开朗活泼的小姑娘,硬生生地被生活逼成了另外一个人。” 她不仅任性,固执 骨子里更是执拗到了极点。 但这些执拗,在乔司御面前,被摧残得连渣都不剩。 她的骄傲和自尊,在生活面前,通通被磨灭。 现在能和女儿搬出来住,已经很幸福了。 两个女人一边喝茶,一遍畅快的聊天。 黎歌不擅长聊天,但女人天生自带八卦,从不缺话题。 牧晨曦还给黎歌看了她的小说,写的就是痴男怨女。 “歌儿,这本小说是以萧靖越和你为原形的小说,你不会生气吧,这是我接下来的构思。” 黎歌惊讶的看着她:“晨曦,你要把我写进你的小说里。” 牧晨曦很激动,“对呀,萧靖越那样的人,有爱情,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黎歌一怔。 萧靖越喜欢她很奇怪吗? “不是,晨曦,萧靖越喜欢我很奇怪吗?”黎歌不能理解她话里的意思。 牧晨曦点头:“我认识他比你认识他早一些,他可是个行走的机器人,在他没有娶你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和哪个女人肩并肩的走在一起过,每次出现公众场合,冷的像雕塑。但是突然有一天他多了个儿子了,连我都大吃一惊。” “相隔几年之后,你又出现在他身边,你们两个人的身世都很离奇,包括你四个孩子的天赋,简直是行走的素材包,不过我会做一些改动。” 黎歌:!!! 原来你是这样想的。biqubao.com “得得得,随你!” 她还能怎么说呢? 等等,牧晨曦刚才说什么来着? 对了,痴男怨女! “不对,你刚才说痴男怨女,我怎么感觉你骂我怨妇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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