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歌抱着女儿快速退了一步,警惕的看着她。 看着眼前满脸痘的女人,脸部暗疮发炎,红肿又坑坑洼洼的,眼珠蜡黄,有点儿恐怖。 “黎歌,救我,求求你,救救我的脸。”秦苒哭着喊着求黎歌。 她真的被吓到了,勾引萧靖越不成功,反而毁了自己的脸,她真的是肠子悔青了。 黎歌一愣,问了一句:“你是谁呀?我认识你吗?” 秦苒一愣,她居然不认识她。 对了,她失忆了。 太好了,她失忆了,就不会记得她曾经伤害过她的事情。 “黎歌,我是你堂姐,你失忆了把我忘了,求求你帮我治脸吧,我知道你医术很天下无敌,求求你救救我。” 她原本不相信黎歌的话,回去就把脸上的人皮面具撕掉。biqubao.com 脸上确实开始长痘了,一开始并不严重。 可过了几天之后,就满脸都是痘,还有暗疮,一按就很痛。 今天早上起来,她照镜子的时候,差点把她自己吓死,她的脸彻底的被毁了。 她在家里哭了很久,爸爸找了医生过来给她看,说没办法治疗,就算治疗好了,也没办法恢复原样。 最后她只能来找黎歌,爸爸告诉她,她是药谷的传人。 让人找了很久才找到黎歌在这里,她又马不停蹄的赶过来。 “我的堂姐,我怎么没有听我弟弟说过你。”她回来之后,书朗都把关系网说了一遍。 确实没有秦苒这个名字。 “黎歌,那是因为你失忆了,你救救我吧,你医术那么好,就一瓶药膏的事情。”秦苒知道她有办法,她不想毁容。 看着黎歌洁白无瑕的皮肤,就像剥了鸡蛋壳的一样滑嫩。 她真的很羡慕。 黎歌看了看她的皮肤状态。 已经很差了,而且还在不停恶化。 “不是我不帮你,你现在皮肤下层都是毒素,很难治好。” 黎歌不太愿意看她治疗。 想到这里,黎歌突然想起来在医院遇到那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女人。 她目光骤然变冷:“我想起来了,你是那天我在医院里遇到的女人,你一开始易容成我的样子,有没有顶着我的脸做过坏事?” 秦苒一愣,她竟然想起来了。 “没有,黎歌,我就是太喜欢你这张脸了,才易容成你的样子的,真的没有顶着你的脸做过坏事。” 她只是想利用这张脸勾引萧靖越,可萧靖越失忆了,她算计了个寂寞。 反而把自己算计进去。 “那我得去查查看。”黎歌漫不经心的瞥了一眼她。 秦苒:“……” 要说,还真的没有去做过坏事。 只是黎歌的脸太美了,她一直顶着黎歌的脸生活。 她那想得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会把她的脸给弄坏了。 “黎歌,别想了,我要是顶着你的脸做了坏事,秦书朗早就知道了。” 黎歌也觉得是这样。 黎歌很好奇的问了一句:“对了,我一直忘记了我一个问题,你易容成我的样子干什么?” 秦苒一噎:“……” 还能怎么样? 当然是为了勾引你老公。 可是易容过后,她只见过萧靖越四次。 每次都被苏沂挡住,见不到萧靖越。 没有黎歌的萧靖越,简直不是人,是神! 只能仰望,不能靠近! 秦家这些年渐渐衰退,在秦都,周围的企业虎视眈眈。 爸爸带着她们来这里,就是要羽好的世家联姻,而她只看中了萧靖越。 转眼两年快过去了,她还没有把自己嫁出去,这张脸就毁了。 黎歌孩子都快有她高了,她还没有把自己嫁出去。 她真的……。 “黎歌,没有的别的原因,是因为你这张脸长得很漂亮,我才易容成你的样子,黎歌,你就帮我看看吧,顶着这张脸我都不敢出门了。” 黎歌是她最后的希望了。 黎歌把睡着的梦梦放在小车里,才说:“把你的手给我,我把脉。” 秦苒一听她愿意给自己治病,开心得不能自持,她赶紧坐下,把手递给黎歌。 她虽然失忆了,可一身医术好像没有忘记。 黎歌手搭在她手腕上的脉搏上,两分钟后,她才抬手,说:“很严重,皮下毒素最难,你眼珠都在发黄了,导致你人老了五十岁左右。” 秦苒想到早晨看镜子的时候,看到脸的瞬间,她差点吓晕过去。 她真没想到会严重成这样。 “那能不能治好?”秦苒小心翼翼问,目光却一瞬不瞬的紧盯着黎歌的脸。 黎歌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问:“是谁给你做的人皮面具?” 秦苒没有隐瞒:“莫笛。” “莫笛是谁?”黎歌不记得这个人了。 “莫氏企业的大小姐,她和我家联姻了,她给我的人皮面具。”秦苒老实交代。 面对莫笛,她现在是敢怒不敢言。 爸爸说,现在上市的游戏开始赚钱了,不能为难莫笛,今年太难了。 市场几乎被萧靖越垄断,他们只能吃到一些蝇头小利,不像前几那样好赚钱。 要不然怎么会那么多女人前仆后继的想要嫁给萧靖越呢? 明明知道他有妻子有孩子,还是不想放弃。 就连她,都不要脸的和她抢老公。 这要是成功了,将是一辈子的幸福。 黎歌目光微闪,却觉得这面具后边大有乾坤。 “你中的并非一般的毒,至少需要半年以上才能治好,所有人束手无策,而你只能来找我,可你脸上的毒让我觉得很熟悉,我似乎在哪里见过,可我失忆了,想不起来。” 秦苒一时间愣住了,她不懂,不就是一张人皮面具吗?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毒在里面。 “黎歌,我不太懂你的意思,这人皮面具也有人带过,可为什么他们没事呢?” “他们是没事,可是给你人皮面具的人是想让你有事,你的脸才会中毒的?你就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为什么会在你面具里面放了毒呢?” 黎歌看着她,这张脸,实在有些看不下去。 后面会越来越严重,皮肤底下都会被毒素窜空,导致脸颊凹凸不平。 灌脓后,恶臭不断。 秦苒懵了,敢情这里边还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吗? 她紧张的拉着黎歌:“黎歌,我可是你亲堂姐呀,你一定要救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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