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朗,还没有见过你大哥吧,我给你介绍,这个就是你大哥秦聿怀。” 秦墨恒笑着介绍。 今天是个好日子,秦书朗手不打笑脸人。 他对着秦聿怀微微颔首,算是打招呼。 秦聿怀见他这么不给面子,眼神冷了几分。 黎歌看着弟弟的,微微一笑,他这个弟弟爱恨分明。 秦苒上次算计过她,他就记恨人家全家。 秦聿怀冷笑着说:“书朗,我听爸爸说你是在国外长大的,国外的教育很好吧,怎么见到长辈连招呼都不打一声?” 秦书朗笑吟吟的看着他嘲讽:“那也要看是什么长辈?连自己的亲侄女都要算计的人,他也配!”m.biqubao.com 秦墨恒脸色瞬间就变了,但此刻也不想和小辈一般见识。 “聿风,都是自己人,你先带着四爷他们进去吧。” 他可不想在门口和自己的侄子吵架。 况且秦聿风这小子一直在查他爸爸的事情。 他这个儿子有点蠢,稍不注意就会泄露一句两句,让秦聿风抓住把柄。 秦聿风:“嗯!” 他看向秦聿怀,声线不冷不热:“大哥,莫小姐,恭喜你们!” 秦聿怀脸色好了几分。 莫笛妩媚一笑,目光看向萧靖越和黎歌,眼底划过一抹诡异的笑。 穿着黑色衬衣,黑色裤子的萧靖越,霸气浑然天成。 这样的男子才配得上她莫笛。 可惜被黎歌急足先登了。 莫康找到了机会,上来打招呼。 “四爷,谢谢你和你夫人白忙之中过来呀,里边请!” 萧靖越气质华耀,站在人群中,独树一帜,那沉黑的眸中,毫无波澜:“恭喜二位!” 说完,他扶着黎歌往里走。 秦聿怀看着几人走了,露出一脸不屑:“爸,你看到那姐弟二人的态度了吗?根本就不把我们当做一家人。” 秦墨恒低声说:“先忍忍,这么大声干什么?咱们也没有把人家当自家人看待过,你二叔生气的是我们在知道黎歌身份的时候,没有帮助她,反而落井下石,我跟你讲,就这件事情,你三叔能记得一辈子,你也看到秦书朗那样子了,嫉恶如仇,父子二人,不,一家三口都是这样的臭脾气。” 黎歌看似在笑,但是那笑不达眼底。 黎歌才是隐藏在暗中的那个厉害角色。 “哼!落魄的山鸡也想当凤凰,做梦,秦家大小姐只有小苒一个,黎歌算个什么东西。 虽然现在她嫁给了萧靖越,但这四夫人的位置能不能做到,最后谁知道呢。” 秦聿怀冷嗤一声,压根就不把黎歌姐第二人放在眼中。 “好了,今天是你们的大好日子,可别出什么乱子。”秦墨恒眼中只有计划。 对于他的两个弟弟,只要不回来扰乱他的计划,他也不会轻易的出手对付他们两个。 秦聿怀瞥了一眼莫笛,他告诉自己忍着。 两人合作,有助于秦家发展。 他退到莫笛身边,勾唇冷笑着警告莫笛:“白鹿也来了,莫小姐今晚可要忍着点,别这种时候还发浪,趁着我接待宾客的时候,两人又滚到床上去了,到时候丢脸的可是你自己。” 莫笛目光微冷,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难道他已经知道了她和白鹿的关系吗? “秦聿怀,你乱说什么呢?”莫笛压低声音怒吼。 秦聿怀长得本就自带几分忧郁,冷笑起来更显得可怕。 他冷睨着她说:“你和白鹿的事情我早就查的清清楚楚的了,像我这样的身体可能满足不了,白鹿这种下贱的男人才能满足得了你,我不管你多有本事,但是我只想告诉你,再厉害的人也要适应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如果您来的处是被曝光出来,这世界上再好的良药也救不了你莫家。” 莫笛冷冷瞪了一眼他,这件事情只有她和白鹿知道。 还有第二个人,云青霄,那晚闯~入酒店打了白鹿。 那晚,他撞见了她们两人的关系,后边也出了模凌两可的新闻,但没有证据。 该死! 莫笛妩媚的脸上多了几分阴冷。 秦聿怀是怎么知道的。 白鹿的确想这样做,而她今天开心,也想寻刺激。 秦聿怀知道,她只能歇了心思。 今晚还有一场大戏呢? 她冷冷怼了秦聿怀一句:“秦少爷,我想告诉你的事,只要我能超越自然法则,那所有的法则都由我自由来写。” 秦聿怀只是不屑一笑,没有说话,继续接待宾客。 苏沂很快到了地下停车场,从后备箱里拿了黎歌的外套,他就准备上去。 突然,看到电梯转角处,有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 他有些好奇,跟着过去。 “记住了,等会你们把这药下在萧靖越的食物里,把他带到了906房间里。” “我知道。” 两人快速消失在黑暗的消防通道。 苏沂:“……” 他就下来那个衣服,却听到了这样的消息。 苏沂知道这个时候萧靖越已经进场了。 他想了想,拿出手机给萧靖越发消息。 [四爷,有人要给你下药,带你去906房间,小心食物。] 萧靖越刚好扶着黎歌坐下,人很多,他并没有听到手机在振动。 苏沂在电梯里,也没有看到萧靖越回他消息。 他也猜到了宴会大厅里人多,萧靖越听不到手机响。 他想了想,给秦书朗发了一条消息。 秦书朗正在和顾颜聊天,正好看到了苏沂的消息进来。 他一看,微微凝眉,有人要算计姐夫吗? 他和秦聿风打了声招呼就去找萧靖越。 他在靠窗的位置找到了姐姐,却没有看到姐夫。 “姐,我姐夫呢?”秦书朗问。 黎歌指了指那边,“他去那边见都长去了,莫家面子挺大的,都长也来了。” 秦书朗看着姐姐指的包间,目光微冷,“姐,你先坐一会,我去给你拿点吃的,马上就回来。” 黎歌摇头说:“我不饿,我在这里坐会,一会顾北也过来。” “好!我马上回来。”秦书朗脚步匆忙的离开。 黎歌坐在靠窗的位置,一眼看出去,灯火万家,光彩熠熠。 黎歌目光含笑,璀璨的灯光照着她美丽的脸,她眼中有故事,总是带着几分淡淡的思绪。 突然,有什么东西泼在她后背,冰冷刺骨,她猛的站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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