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业科技的千金,莫笛,这个女人的学历很高。 黎歌又用黑科技查了一下顾轻语的通话记录。 那天顾轻语发消息的人就是莫笛,也是莫笛让她去找红狐的。 “莫笛。” 黎歌若有所思,拿起手机打电话,她给苏沂打电话。 “夫人。” 黎歌站起来,坐太久了,腰很酸。 “你知道宏业科技吗?” “夫人,我知道,四爷这两年都和他们家有合作,不过今年只有一个项目有合作,其他几个合作,四爷没看上。”苏沂解释说。 黎歌:“哦!莫康的女儿莫笛,你能帮我查一下资料吗?” 只要苏沂给她一部分资料,她就能把这个人彻底的扒出来。 莫笛为什么会认识红狐? 这一点很重要! 红狐是女人,这一点她很很清楚。 “可以,夫人,我晚一点给你发消息。”苏沂笑着说。 “嗯!小雨好些了吗?”黎歌问,她在原地来回走。 腰有点酸,最近吃的多,她感觉腰有些圆了。 以后要控制食量,少吃多餐。 她不想减肥,只想一直保持! “夫人,小雨好多了,今天比昨天有精神多了。” “那就好!明天就出院吧,回家休养,方便你照顾,也方便你工作,我晚一点会给你送药过去。” “夫人,你不用跑了,我过去拿药。”他不敢让夫人送,夫人现在身子矜贵的很。 反正不远,他自己能过去拿。 “那也行,你们明天出院过来,你带着小雨过来,我顺便给她把脉。” 这样更放心一些。 “好的,夫人,那我们明天见。”苏沂挂了电话。 找到了突破点,黎歌也就没有在继续工作。 她要下去走走。 想到秦墨恒的话,她快速下楼,看到爸爸和妈妈在剥豆子,她笑着走过去说:“爸,妈,家里还有块火腿,我们今天晚上吃豆焖饭吧。” 宋明月笑着说:“好!这个妈妈会做,一会给你做。” “嘿嘿……”黎歌开心一笑,看着爸爸说:“爸爸,我前天晚上的宴会遇到了大伯,他说这个周末让我们大家一起去吃顿饭,我的意思是说既然都见到了。 那么以后就互相来往,只要不深交就行,我还是想把当年的事情查清楚,还二伯和妈妈一个公道。” 陆墨琰心里也一直放不下这件事情,他同意了,“歌儿,你说得对,不过你要注意安全,你大伯这个人我不太了解,那个时候的我,只顾着和你妈妈一起研究配方,你二伯和我走的最近。” 黎歌明白:“爸,这件事情你不用担心,吃饭也就是走个过程,许多事情大伯可能会旁敲侧击的问,你轻描淡写回答他就行。” 别看爸爸对大伯有成见,但老一辈的人,都注重兄弟情谊。 但秦墨恒绝非好人。 陆墨琰明白了,他宠溺的小看着女儿:“爸爸都听你的。” 黎歌这才站起来,“爸,妈,我出去走走,我坐了一天了。” 宋明月站起来说:“墨琰,你先剥着,我陪歌儿出去走走。” 陆墨琰笑容宠溺:“快去吧。” 黎歌挽着妈妈的手臂,母女二分一起出去散步。 这是黎歌梦寐以求的生活,现在的一切,仿佛做梦一样幸福。 “妈妈,那我们出去走走,我们顺便去水果店买点蓝莓。”黎歌指了指外边。 别墅区很安静,很适合散步。 “好!”宋明月温柔的看着女儿,笑的很幸福。 看着她耳边,有细小的疤痕,她脚步一顿,还是留下一些伤疤的。 黎歌疑惑妈妈为什么停下,“妈妈,怎么了?” “歌儿,你的脸……”宋明月红着眼眶看着她。 黎歌猜她是看到她耳边的疤痕,这已经是她的脸最好的状态了。 “妈妈,已经没事了,当年毁容之后,我的脸部做了微调,如果我没有做手术,我的脸很像你。”黎歌说的风轻云淡。 当年毁容,让她痛不欲生。 女人天性爱美,她更是在意自己的容颜,最后在师父的帮助下,才有了如今完美的容貌。 黎歌看着妈妈眼泪要掉下来,她笑着说:“妈妈,这都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我早就不放在心上,走吧,我们去走走,争取晚上多吃一点,把我们梦梦养的胖胖的。”biqubao.com 经过修复后的皮肤比之前更加光泽雪白,就像上好的绸缎般诱人。 她其实挺喜欢的。 宋明月这才忍住了眼泪,和她一起出门散步。 出门没走几步,就遇到了回来的乔欢。 乔欢依旧很妩媚,一字肩连衣裙,一闪一闪的柔软,肌肤裹不住了,性感的乔欢,很容易让男人勾食最原始的欲望。 她看到母女二人有些意外,她淡淡颔首,开门要进去。 弟弟做了对不起黎歌的事情,之后她再也没有去过黎歌家里。 她尽量减少两家人碰面,只是这里住着萧靖越,她就得不得搬走。 想到萧靖越,她内心深处又延伸出一股难言的渴望。 她太想得到那个男人了,他是她见过的最有男人味的男人。 他看起来很冰冷,但是他的温柔细腻柔软,就像泡在温泉里那样舒服。 越是得不到越是渴望。 大概所有的爱情都是这样的吧。 “黎歌。”乔欢突然叫住黎歌。 黎歌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乔欢。 黎歌站在夕阳中,那瓷白的脸上,能看到一层淡淡的绒毛,气质耀眼夺目。 那随意的休闲穿着,也凸显出她清冷高雅的气气质。 她们就是两个极端的存在,一个妩媚,一个清冷。 乔欢笑的一脸自信的说:“黎歌,我想告诉你,总有一天,你会输的撕心裂肺的。” 黎歌凝眉。 宋明月脸色很差:“乔小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乔欢笑道:“没什么意思?阿姨,在未来的日子里,会发生很多事情,不是吗?” 乔欢模凌两可的说完,笑意优雅的转身进去。 宋明月看着女儿说:“歌儿,看她的样子,好像对靖越不死心。” 黎歌惊讶的看着妈妈,她看出来了。 宋明月无奈的说:“我也是女人,能看不出她那点心思,她明明就是喜欢靖越,她去我们家的时候,眼睛每次都是看靖越的,那昭然若揭的心思,妈妈一直看在眼里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9_149349/7393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