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音乐餐厅中心位置,有一个表演台,餐厅每天都会找一个驻唱过来唱歌,有时候还会请到一些网红过来。 今天台上的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子,穿着一身汉服,戴着一个黑色的面纱,看不清面貌,但是一双眼睛却格外的水灵。 她唱了几首现在当红的歌曲,包括虎跃乐队的《辣鲜火锅》,也在其中,赢得了不少的喝彩。 她的歌喉非常好,该甜美的时候甜美,该飒的时候飒,低音高音震音假音,都非常的完美,所有的流行歌曲,在她这边唱来,都别有一番风味。 “接下来,带来一首我的原创歌曲……”那汉服女子刚唱完了一首流行歌曲后,怯生生的说道。 “唱什么原创歌曲啊,再来唱一遍《辣鲜火锅》。”台下立即就有一个中年汉子大声喊道。 “我说你们这些小姑娘啊,总喜欢搞什么原创,你们要是能搞明白原创,还需要在这里驻唱,你不都直接成明星了?” “就是,别拿什么原创糊弄我们了啊,我们可不是你的实验小白鼠。” 中年汉子那一桌,有六个人,都在三五十岁左右,其中有两个都光着膀子。 他们这群人的嗓门特别大,声音特别粗,凶神恶煞的,把台上的汉服女子吓得发抖。 见到台下观众不满,餐厅经理立即上前,低声说道:“孟妍,不好意思了,你的原创今天唱不了了,还是继续唱流行歌曲吧……这样吧,你今天的驻唱费用是五百,我私人给你再加两百,这总可以了吧?” 被称呼为孟妍的汉服女子说道:“我,我,华经理,你,你答应让我唱原创,我,我才过来的……” 餐厅经理说道:“孟妍啊,你就算是把你的原创唱火了,又有什么用呢?你这副样子,难道还能成为明星?” 孟妍有些生气了,说道:“华经理,我和你说过,我不是为了要成为明星,我只是喜欢唱歌,喜欢创作,仅此而已。” 餐厅经理有些生气了,说道:“孟妍,你别给脸不要脸啊,你如果不同意,那就走吧,大不了我找其他人来唱……今天这不是没办法么?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好好唱流行歌曲,等过两天,有机会我再让你试试……” 孟妍权衡片刻后,说道:“华经理,我最后相信你一次,你也知道,我是鼓足了勇气,才站到这里来,我……” 她这话音还没有落,之前那个壮汉,已经跑了上来,笑嘻嘻的说道:“哎呦,唱歌就唱歌,用个面纱遮遮掩掩的,算几个意思啊,美女,把面纱取下来啊,这样唱歌更好听呢,哈哈哈……” 其他人都跟着起哄:“对啊,犹抱琵琶半遮面,一点都不痛快。” “把面纱取下来吧,小姑娘唱的这么好,不会是什么网红,或者明星来着吧?” 董飞低声对风晴和屠雯说道:“这个穿汉服的女子,脸上有疤痕,内心很自卑,应该是患有抑郁症,真要被这样当众扯下面纱,自尽都有可能。” 屠雯知道董飞说这话的意思,正要出手解围,风晴已经站了起来,大踏步的走到了表演台上,拦在了壮汉前面,见到壮汉都要上手去扯孟妍的面纱了,冷冷的说道:“人家穿着汉服,就爱用面纱,你管的着吗?你这么爱脱,回家脱你老妈的衣服去。” “你找死啊?敢这么和我说话?”中年壮汉怒不可遏,但是转眼一看,发现风晴身材曼妙,穿着火辣,竟然是难得一见的大美女,顿时嘻嘻笑道,“我不脱她的面纱了,我脱你的……” “啪!”风晴反手一巴掌,抽在了他的脸上,骂道,“什么玩意儿,跟老娘在这儿耍流氓呢?喝了点马尿,就以为整个川蜀都是你的了?” “哈哈,不愧是咱们川蜀的美女,果然够辣。”这一幕,把所有人都震惊了,但是大家在看到风晴的美貌之后,也都惊艳不已。大多数人对她,也没那么大的敌意了。 甚至于还有不少人在夸她。 “就是啊,真尼玛贱,人家小姑娘好好的在这里唱歌,犯什么贱,非要去扯人家的面纱。” “好好的听歌就好了,想要鬼混,去别出去。这里不是鬼混的地方。” “打得好姐妹儿,这样的贱东西,就是欠收拾。” 不少女的,都开始支持起风晴来。而跟着这些女人过来的耙耳朵们,也都沉默不语,他们也都很明白,这事儿就是壮汉一伙儿无理取闹。 刚才跟着起哄两句就算了,真要站错队,今晚回去,要挨收拾了。 中年壮汉那一桌却看不下去了,纷纷上前,眼瞅着一场大战要开启,餐厅经理连忙拦在了前面,说道:“大家有话好好说。” “好说你妹啊。”风晴直接开骂,“刚才这个丑比要来扒这位美女面纱的时候,你在干什么?你在旁边看热闹呢?现在装什么和事佬,跑来这儿好好说话?” 餐厅经理的脸都红了,好在这里头灯光绚烂,大家也看得不是很清晰,他冷冷的道:“美女,这位大哥也只是说说,并没有真的动手,如果他真要动手,我自然会阻拦他,但是,你可是结结实实的打了人家一巴掌,这怎么都说不过去吧?” “就是啊,我就说的玩玩,又不会真的扯她面纱。”中年壮汉的脸上火辣辣的疼,这一会儿功夫,脸上都多出了一个巴掌印,甚至于连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 “今天不给我哥们道歉,你别想出这道门。” “对,道歉,赔偿。” 中年壮汉同桌的人,都开始起哄。 “哦,不知道要我怎么样赔偿呢?”风晴忽然间叉腰,冷笑着道。 “很简单啊,咱们哥们也不缺钱,你来陪酒,把我们都陪好了,今天就放过你了。” “对,对……陪酒……” 其他人继续起哄,只有中年壮汉有些不爽,妈蛋,被打的又不是你们,你们到时候会给自己谋好处。 咝,这娘们,下手真狠啊,打得好疼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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