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如姐这个人就是这样,她有出门选择穿衣服困难症。 每次出门之前,只要我在家里她都会试穿几件衣服给我看,让我帮她看哪件衣服更好看。 我从车库里拿了一些营养品,和一些悦如姐提前买好的东西,放在车子后备箱里了。 我来客厅里躺在沙发上想眯一会,悦如姐穿着一件蓝色蕾丝吊带包臀裙走过来了。 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件红色古典款式的旗袍,笑脸盈盈的朝我走过来了。 “小陈,小陈,你先别睡觉了,帮我看看这两套衣服,哪件好看些呗!” 悦如姐站在我的面前,转着圈圈的给我展示她身上的衣服,和她那紧致完美的好身材。 由于悦如姐的包臀裙裙摆是短款的,裙摆短到她转圈圈的一瞬间,她裙下那条黑色薄纱款小裤,被我犀利的眼睛给捕捉到了。 黑色蕾丝薄纱款式的,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让我禁不住吞了一下口水,我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足足看了有一分钟。 我心里暗自窃喜道:“这tm的不就是在诱惑我嘛?”悦如姐走到我旁边的沙发上坐下了,她拿着手在我的面前摆摆手道:“哎!臭小子,你这是魔怔了吧?” 我这才回过神来,尴尬的说出来两个字:“好看,真tm的好看!” 切!好看就好看呗!还真tm的好看,悦如姐笑着瞥了我一眼接着说道:“那,我这件旗袍就不试给你看喽!” “啪……”悦如姐把手里的旗袍扔在了我的脸上了,她扭着屁股笑嘻嘻的朝楼梯口走了过去。 “悦如姐,你这身衣服挺好的的,你还去楼上干嘛呀?”我看着她的背影说道。 “我现在去楼上,挑选一双能搭配我这身衣服的鞋子和包包呀!”悦如姐嫌弃的看了我一眼,她急忙忙就跑着去楼上了。 我拿起悦如姐丢在我身上的旗袍,旗袍上面一股清香型的香水味道,扑鼻而来了。 旗袍上的这种香水味道很清淡,但是又富有迷人的诱惑力,给人一种欲罢不能的舒适感。 这件旗袍是年前的时候,悦如姐找人私人订制的,旗袍是低胸高开叉款式的。 像悦如姐这种完美身材好女人,穿上这件旗袍,显得身材特别的好,特别的有气质。 悦如姐脚上踩着一双黑色带钻的高跟鞋,她手里拿着一个粉色新款卡地亚包包,从二楼走过来了。 “小陈,咱们走呗!”悦如姐看了一眼手表道。 只要每次我和悦如姐一起出门,我都是充当她的司机,和兼职做她私人保镖这两个角色。 这次同样也不例外,悦如姐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她依旧是打开包包拿出补妆镜,悠闲自在的往脸上涂抹着化妆品。 “悦如姐,咱们这是去哪里看你闺蜜呀?”从家里开车出来,我们一直往东走着。 “小陈,你看看微信,我已经把我闺蜜家的地址发到你手机上了,你直接导航过去就可以了呀?”悦如姐笑着说。 我打开手机微信看了一眼,悦如姐闺蜜家在东城区一个偏远的小区。 纺纱小区二期,我们距离纺纱小区二十五公里,开车大约四十分钟左右能到。 手机连接车载蓝牙共享位置,我按照导航上说的,开着车顺着南三外环路一直往东跑。 南三外环路是新修的一条双四向快车道,南三路从东往西近四十公里,几乎没有红绿灯,全程限速八十。 现在是上午十点多,南三路上的车辆也是少的可怜,我开着车子在路上一路狂奔中。 悦如姐调整了一下座椅,她悠哉悠哉的在刷着手机视频,我却在苦逼的开着车子。 “悦如姐,这个女人是你什么闺蜜呀?她家住的怎么这么偏远呢?” 悦如姐把手机往身边一放,她重新调整了一下座椅,便开始和我聊天了。 小陈,我这个闺蜜叫马嘉祺,以前我们在一个模特公司里上班的。 马嘉祺既是我的同事,同时她也是我最好的闺蜜和朋友。 我们以前在模特公司上班,我是公司里的职业模特,马嘉祺在公司里和简单一样,她也是职业胸模。 后来,马嘉祺找了一个富商老公,她就不在公司里上班了。 马嘉祺和富商结婚以后,她在家里做起了全职太太。 其实,我和马嘉祺都已经好几年没有联系了,悦如姐看着我说道。 悦如姐,你们女人和我们男人不一样,你们女人的一些闺蜜或者是好朋友。 一旦你们之间有人结婚了,或者是找个有钱的老公嫁人了,你们之间的联系必然就少了。 而我们男人就不一样了,有些朋友和哥们都是一辈子的。 “切!你快拉倒吧!小陈,你所谓的那些朋友、哥们、发小、同事们,有几个不是狐朋狗友呢?”悦如姐不屑的瞥了我一眼。 “悦如姐,刚才你说和这个马嘉祺都已经好几年没联系了,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去看她呢?” “有些朋友,不联系就不联系了呗!” 前段时间,简单给我打电话告诉我,马嘉祺得乳腺癌了,她让我抽空过去看看她,大家毕竟是同事一场,又是好朋友好闺蜜的。 昨天下午,我看到马嘉祺发朋友圈了,她说自己得了乳腺癌,已经做了切除手术。 马嘉祺离婚了,老公带着孩子离开了她,她现在的心情非常低落,做为曾经的同事和朋友,我想去看看她,也算是给她一点安慰吧! “悦如姐,马嘉祺曾经是职业胸模,现在她又得了乳腺癌,做了切除手术,一般人真受不了这种打击呀?” “谁说不是呢?也许这些都是造化弄人吧!” 马嘉祺以前在我们公司里,她是一位非常优秀的职业胸部模特,她为公司里创造了很高的经济收益,老板很赏识她,同事们也都非常喜欢她。 每年马嘉祺上班赚的钱,至少有一大半工资,都是投资在自己的胸部保养上面的。 她爱自己的胸部,甚至都远远超过了自己的生命。 马嘉祺得了乳腺癌,又做了切除手术,她一时半会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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