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不错,老爷子眼光不错嘛!” 弟弟,你瘦瘦高高的是我喜欢的款式,洛红缨笑着说。 “红缨姐,我…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哈哈哈”…姐姐逗你的呢! “没想到你一个五大三粗的东北大男人,还这么羞涩呢!”洛红缨坐在后排座椅上笑得前俯后仰的。 小红缨,弟弟他已经老婆了,他的老婆就是咱们方叔叔的女儿方文静,冷小月笑着说。 哦!方叔叔的女儿也快三十岁了吧?以前我们跟着老爷子的时候,感觉方文静还是一个小孩呢! “那可不咋的,已经快二十年过去了,我都已经三十九岁了,你和小染也都三十七岁了吧?”冷小月看着洛红缨说。biqubao.com 是的,我和薛染同岁,比你小两岁的洛红缨笑着继续问道: “冷姐,刀疤薛染他人呢?这个臭小子他怎么没来接我呀?” 红缨,你不要胡说八道的,当年小染是为了救我他的脸才受伤的,我不希望你这样说他,明显能感觉出来,冷小月不希望别人说的“救命恩人”。 “冷姐,我知道啦!”你还真生气呀?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嘛!洛红缨拉着冷小月的手笑着说。 “红缨,你感觉怎么样?一路上还算顺利吧?” 冷姐,你可别提了,在北京刚上飞机那会,暴雨就要开始了,我听机场广播里播报员说: “极端天气,延时起飞。” 没想到,我们在飞机上等了二十分钟,又播报正常起飞了。 冷姐,整个南山的变化太大了,刚才机场的位置,我记得以前是一片大山来着,对吧? 这里的高楼大厦,比起二十年以前,可要好太多啦! 冷姐,你还记得当年老爷子去福利院接我们时候的场景吗?洛红缨笑着问。 记得,那一天我真的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老爷子开着老款的奔驰,身后跟着差不多有十几个小弟,浩浩荡荡的去了福利院,秦妈生气的非要把他赶出去呢! 老爷子去福利院接我们的时候,那一刚好是我十九岁生日,晚上老爷子带我们去饭店吃饭,那也是我第一次去饭店吃饭… 是啊!我记得老爷子还让红城喝酒了呢!第一次喝酒的红城,哪有什么酒量呀!两瓶啤酒喝下去,他哭着喊着要找秦妈… 小红缨,你看这家修鞋店就是老爷子的“家产”,他已经把这个三层楼商品房买下来了,冷小月和洛红缨笑着下了车。 “弟弟,辛苦你帮我拿一下行李箱和包包,谢谢啦!”洛红缨笑着和冷小月快步往干爹店里走去。 “老爷子,老爷子”… 我停好车拎着洛红缨的行李箱,和她奶白色的新款古驰包包,来到了大厅里。 干爹笑着从躺椅上坐了起来,牵着洛红缨的手看着她说: “红缨,你怎么还是这么瘦呀?” “老爷子,我们女生不是都爱做瑜伽减肥吗?我最近一直在在减肥呢!”冷小月递给洛红缨一把塑料板凳。 减肥?你看你瘦的皮包骨头的,等以后你有孩子了,估计孩子都没有奶水喝。 “老爷子,你说什么呢?”洛红缨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胸笑着说: “我和我老公已经决定了,我们是不会生孩子的。” 老爷子,您就不用担心孩子奶水不够吃的事情啦!“嘿嘿嘿”… “缨子,现在美容医学这么发达了,你去做一对假胸得了,像你这么好的身材,胸部平平的有点不对称呀!”冷小月笑着端着水果从厨房里走了过来。 冷姐,能用的的办法我已经都试过了,对我来说作用不大。 像食补、多吃青木瓜、锻炼身体、局部胸部按摩,促进淋巴周围血液循环、甚至是注射丰胸和手术丰胸,这些办法对我都起不了太大的作用,这辈子我可怜的胸部也就这样了。 红缨,你天生的就是胸小,你还是顺其自然的好,你就别折腾自己的身体了。 “嗯!” “老爷子,您的身体最近还好吧?”我看您的腿…洛红缨手搭在干爹的腿试图想要帮干爹按摩一下。 老毛病了,平时都还好,就是下雨阴天的腿有点不太舒服,干爹笑了笑继续问道: “缨子,你老公的公司做的挺好的吧?” 老爷子,我老公的公司做的还不错,我公公临终前把所有的遗产都交给我老公继承了。 现在我们在北京还有三家科技公司,两家酒店和一家农家乐。 公司是我老公请人打理的,我每天就是约闺蜜逛逛街做做美容之类的。 老爷子,我请您到北京去我们家玩,我带你在北京好好玩玩,您又不去,洛红缨笑着说。 哎!老爷子年龄大了,走路不方便,我现在哪里都不想去了。 “人的命天注定”! 你和丫头都是我从福利院里精心挑选出来的两个女徒弟。 你现在已经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太太了,再看看丫头的家庭,真是愁人啊!干爹看着冷小月叹了口气。 “老爷子,我不是挺好的吗?”你不用担心我,红缨就是陪我过来“干活”的。 等这边的事情结束了,主家老板给我五十万,我就拿着钱回去给我老公治病。 “老爷子,所有的事情都会解决的,你放心吧!”冷小月安慰着干爹说。 红缨,你晚上和我一起睡夏雨的房间吧!走,我带你去后院夏雨的房间看看,冷小月牵着洛红缨的手两个人笑着去了后院。 儿子,你和我的几个徒弟都是苦命的孩子,不管以后你们谁有本事了,我希望你们都能互相帮助。 我已经一把年纪的人了,腿脚也不利索了,不知道哪一天我就走喽!干爹抹着眼泪说。 “干爹,您说什么呢?”您最少再活个几十年,我还要赚钱给你养老呢! “老爷子,您和我弟弟在这里眼泪吧差的干嘛呢?”洛红缨笑着走了过来。 洛红缨换了之前的衣服,她身穿白色的紧身包臀裙,黑色胸罩包裹着她那两颗性感的小馒头,裸色系肤色丝袜美腿上的脚下,踩着一双白色水晶高跟凉鞋,她在气质这一块拿捏的死死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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