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总,你看一菲她们两姐妹已经练的很好了,过几天考试应该没什么问题了,胡可坐在躺椅上,悠哉悠哉的喝着茶。 “胡姐,昨天薄月开车出事故,驾校里没给你处分吧?” 要处分也是处分常美啊!我顶着大太阳在这里给她带学员,她和王天成鬼混去了。 薄月的事情,上午王天成已经给我打电话说了,他都已经摆平了。 驾校不会对我做处分了,只是今年的年终奖金,我可能会比他们少点了,胡可看着我继续说道: 王天成堂堂的一个宇诚驾校的校长,他如果连这点小事都摆平不了,那他简直就是废物一个了。 “陈总,你先坐会儿!”昨晚上喝酒喝的我,到现在肚子还不舒服呢!我先去个卫生间,胡可笑着从躺椅上站了起来。 我无聊的刷着手机视频,悦如电话打过来了。 “悦如姐,好久不见啦!” “喂!小陈,你个臭小子,我不给你打电话,你也不知道给我打个电话。”悦如笑着继续问道: “你在忙什么呢?晚上陪我去参加个闺蜜聚会。” 我在陪一凡她们在驾校学车了,悦如姐我还要照顾她们两姐妹呢! “悦如姐,你们闺蜜聚会我去干嘛呀?”你们都是一些女人,我去了又不认识她们,我还是不要去了吧! 你小子,谁告诉你的我们聚会只有女人了?你晚上陪我去,我需要你帮我挡酒,再说了,一菲她们都那么大了,还需要你来照顾?悦如笑着继续说: “现在是四点半,五点半之前你到我家里接我”。 我就那么几个玩的好的闺蜜,袁冰妍李思露你都认识,还有群里那个郭欣,还有一个美女,去了我介绍你们认识一下。 她们有带老公去的,有带男朋友去的,等你来我家再说吧!悦如笑着挂断了电话。 陈总,和谁打电话笑的这么开心呀?是不是你老婆出差要回来了,胡可笑着走了过来。 没有,晚上朋友聚会喊我过去玩,我老婆回来了,我还能这么自由啊! “哈哈哈”… 陈总,你把一菲她们交给我吧!我们三个已经约好了,下班一起去逛街了,胡可笑着说。 “胡姐,我们练的还可以吧?”马一菲从车上走了过来,一凡坐在那里咕咚咕咚的喝水。 一菲,我感觉你们没问题了,再练上几天你们直接约考试吧!胡可看着说马一菲说。 一菲,我们现在收车下班了,等会你陈哥哥还去参加朋友聚会。 你俩陪我去宿舍换身衣服,咱就去逛街了,胡可拿着车钥匙上了车。 “陈哥哥,你不要喝太多酒哦!”回家晚了小心我告诉静静姐姐哦!嘿嘿嘿…马一凡笑着上车。 “滴滴!陈总,再见!” 五点十分我来到悦如姐家里,悦如姐正在三楼健身房里,大汗淋漓的练着瑜伽。 悦如姐穿着一身浅绿色的瑜伽服,他正坐在瑜伽垫上做着劈腿动作,身上的汗水已经把胸口处完全湿透了。 她那一对饱满圆润的乳房,完完全全的展现了出来,让我看了一眼便想入非非。 “小陈,你站在那里看什么呢?”还不过来把我扶起来,悦如笑着把手伸了出来。 我走过去轻轻的拉着她的手,吧她从瑜伽垫上拉了起来。 哎哟!好久没练瑜伽了,出了一身汗太爽了,悦如笑着继续说: 小陈,你去你方叔叔房间等我,我洗洗澡换身衣服咱们就走,悦如扭着她那性感迷人的蜜桃臀朝她的卧室走了过去。 我来到方宗杰的卧室,坐在沙发上无聊的拿起了桌子上的杂志看了起来。 杂志是方氏集团的内部杂志,杂志上介绍着方氏集团的成长史。 其中有南山的一些重要领导去公司视察工作的一些照片和资料,副市长王晴和发改委的张博宇也在其中。 “小陈,你看啥呢?”过来帮我选身漂亮衣服,悦如洗完澡身上裹着一件粉色的浴巾,站在卧室门口看着我说。 悦如姐,你们女人穿什么衣服,我一个大男人也不懂啊!你自己看着打扮呗! 嗯!我就喜欢你不懂,我们女人穿衣服就是为了给你们男人看的,你喜欢的就是你们男人喜欢的,悦如笑着从衣橱里拿出一身黑色低胸包臀裙,来到我面前比量着说: “我穿这件衣服好看吗?”是不是有点太漏了,悦如自言自语的又回到了衣橱前,继续在里面翻找着。 悦如姐,你手里这件衣服好看,白色的衬衫搭配一件黑色短裙,绝对好看,你上试试吧! 悦如坐在床边,先是把浴巾从身上解开,粉色的浴巾顺着她白皙光滑的身体,滑落在了脚下的地毯上了。 悦如姐不愧是模特出身,她虽然已经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身材依然保持如此的完美。 “小陈,这身打扮好看吗?”我怎么没感觉出来呀?悦如笑着走了过来,在我旁边转着圈圈给我看。 “好看,悦如姐,你是不是应该戴上胸罩,腿上穿一条丝袜呀?” “你穿成这样,是不是有点太漏点了呀?”嘿嘿嘿… 臭小子,我出门当然要戴胸罩穿丝袜啦!我这不是先让你看看,给我点意见嘛!悦如姐笑着继续说道: 今天晚上就穿这身衣服了,我现在去找个舒服点的内衣,再穿一条黑色丝袜,我们就可以出发了。 “悦如姐,开我的车去吧!”吃完饭我再把你送回来。 “你开什么车呀?”你把车钥匙给我,悦如把我手里的车钥匙拿过去,顺手放在了客厅的餐桌上,她把包递给我说: “帮我拿着包包,我先给李思露她们打个电话。” “走,去前面打车!” 小陈,有时候你认真的样子,你真的像个女人一样唠唠叨叨的。 我最近在看一本书,作者明明是个男人,他讲起故事来,絮絮叨叨的像个女人。 我觉得你和书里的他,从脾气性格到人生阅历,你们是非常相似的。 不过,我还是挺喜欢书里的男主人公的,他人长的帅气做事认真,而且他对老婆特别好,悦如笑着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8_148998/69180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