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云朝唇角勾着一丝漫不经心的笑,笑意却不达眼底:“嫂子的味道怎么样我是不知道,不过后妈的味道,应该很不错吧?” 许云朝下嘴可不留情,直戳蒋旭的痛处。 因为大家都知道蒋旭原来有个女朋友,结果这女朋友家里却因为想攀高枝,愣是让这个女朋友嫁给了蒋旭的爸,转头就从女朋友变成了蒋旭的后妈。 这事儿让蒋旭别提多痛苦,曾经意志消沉了好一阵。 谁都知道,这是他的痛处,别人也不敢轻易在许云朝面前提起,如今许云朝可不给他面子,戳痛处,谁不会啊。 蒋旭抬起手上的酒杯,就朝着许云朝的头上倒了下去。 金黄的液体顺着许云朝的头往下流。 周围的人莫不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可不止是挑衅,而是直接在太子头上动土了啊。 叔可忍婶不可忍啊。 “我去你妈的!”许云朝拿起手上的酒杯,就朝着蒋旭的头上砸了过去。 蒋旭瞬间头破血流,他伸手摸了把额头,看着手上的血,人还有点蒙。 许云朝站起来:“老子不发威,你当老子是病猫!”说完,出手又是一拳重重落下。biqubao.com “我擦——”蒋旭回过神,惨叫一声,“许云朝,打人不打脸!你特么的,老子跟你拼了!” 蒋旭反攻,和许云朝两个人打作一团。 蒋旭的人想上前帮忙,但是许云朝身边的人也不是吃素的啊,纷纷往哪儿一站,蒋旭的人就不敢造次了,全部畏首畏尾的退了回来,不敢再上前。 看着许云朝和蒋旭在那儿厮打。 今天不打个你死我活,分出个胜负,是谁也别想走出这里了。 许云朝和蒋旭打架,开始还有点章法,到后面,就完全各凭本事了,什么揪头发,抓脸,挠脸,全部都用上了。 看得周围人到后来都默默捂住了脸。 这打架,是认真的吗? 这和女人打架也没什么区别。 到最后,许云朝和蒋旭都倒在了地上,两位互为掣肘,许云朝锁着蒋旭的喉咙,蒋旭掰着许云朝的腿。 “放手!” “你先放!”蒋旭疼的龇牙咧嘴,脸上挂了彩,样子看起来很是触目惊心。 “我数一二三,一起上——”许云朝道。 蒋旭还不肯,许云朝又增加了几分力道,蒋旭当即喘不过气来,差点都要翻白眼了。 虽然蒋旭也用力,让许云朝的腿更疼了,许云朝也龇牙咧嘴,但还是说:“蒋旭,我腿最多骨折,但你就不一样了,你再不放手,你小命可就交代在这里了!” 蒋旭闻言,终于撒了手。 许云朝的腿终于自由了,他松了口气。 “你还不放手!”蒋旭脸红脖子粗,眼珠子都要翻出来了。 许云朝用力把他给推开:“和我斗,你还嫩了点!” 蒋旭骂骂咧咧不服输,这会儿他几个哥们全部一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住,免得他又冲动上去和许云朝干架。 “走了走了,旭哥,你看你都受伤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先走,下次再找机会收拾他就是了!” “是啊是啊,旭哥,这头上的伤可拖不得,先去医院看看吧。” “许云朝,你给我等着!”蒋旭最后还放了狠话。 许云朝朝地上啐了一口:“有本事你现在别走啊,孙子——” “朝哥,你没事儿吧,腿要不要去看看?”许云朝的哥们儿也挺担心他的。 许云朝擦了下脸上的血:“用不着,没事,你们继续喝,我去洗手间处理一下。” “真的没事?” “当然——”许云朝甚至还在原地蹦跶了两下,众人见状,这才放下心来,然后又吹嘘起许云朝英明神武。 许云朝笑应着,但是一转头,许云朝脸色就变了,疼的那叫一个面目狰狞啊,蒋旭这混蛋,下手可不轻! 再一点可真把他的腿给掰折了! 不痛不痛,一点也不痛—— 许云朝虽然尽力控制,但这走路的姿势,多少还是有点奇怪。 他忍着痛到洗手间处理了一下身上的伤,看样子是不能回去喝酒了,要不然这脸就丢大了。 他从后门溜了出来,准备回家去休息一下,结果一抬头,就看到路边停了辆出租车,一个身材婀娜的女人正被男人搂着坐上车。 瞧那女人昏沉的身体,一看就知道不对劲。 不过这种事情嘛,你情我愿的,普通人也不好插手。 许云朝跛着脚往前走去,只不过女人被扶上车的时候转过脸来,许云朝只瞅了一眼,忽然就愣住了。 “我擦——”那不是温小小吗? 许云朝可不想管这种闲事,可她怎么说都是傅君临的表妹,那不就是许落落的表妹,这没看到也就罢了,如今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发生这种事情,要是不管,说不过去吧。 他良心会不安的啊。 不行不行,他就是太善良了! 他的嘴巴已经快于他的脑子:“住手!” 奈何这腿实在是拖后腿,一瘸一拐朝着车子走去,男人已经将温小小带上了车,眼看着车子马上要开走,许云朝也来不及多想了,直接冲了出去。 “吱——”出租车司机被突然窜出来的许云朝吓了一跳,急忙踩了刹车。 汽车轮胎与地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许云朝张开双臂,直接闭上了眼睛。 心想完了,要英年二十七了—— 万幸的是,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倒是耳边响起了咒骂声:“你找死吗?” 是想带走温小小的男人骂的,然后吩咐司机:“开车!” 许云朝用手拍着出租车引擎盖,警告道:“你看清楚,你车子后座拉的是谁,你现在要是走了,不用一小时你就要蹲局子!” 司机其实也明白后座两人是怎么回事,不过他就是个开出租车的,这种事情,你情我愿的,他们有什么好说的,但是现在这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许云朝快步来到车子后座,打开车门,冲着男人说道:“认识小爷我吗,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许云朝!识相的,给我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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