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总,我敬你。”韩策端着酒杯对程慕生道,说完就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杨局都开口了,我要不喝,岂不是不给杨局面子。”程慕生话落,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不给很显然,他的这个面子,是给杨局的,所以即使喝了韩策敬的酒,两人的关系到底有没有缓和,明眼人一眼就能瞧出来。 但杨局开始和稀泥:“哎,这就对了嘛,酒也喝了,大家以后还是要通力合作嘛。来,我们大家一起敬程总和韩总一杯。” 酒桌上,自然都是推杯换盏,饶是程慕生和韩策,在这个时候,也免不了各种应酬。 一不小心,就多喝了两杯。 酒过三巡,韩策抽空去洗手间。 没想到刚站在小便池前不久,程慕生也来了。 程慕生站在韩策旁边,瞟了眼韩策,韩策身体一僵,看着程慕生拉开了裤子拉链,眼睛不由自主朝他身上撇去。 这大概就是男人身上那该死的胜负欲吧。 “怎么了,韩总是服气了吗?” 韩策冷笑了一声:“真不知道程总哪儿来的自信,是不是过去三十多年过得太顺利了,所以让你对自己有了错误的预估。” “错误的预估?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 “事实吗?程总怕是年纪轻轻眼神也不好了,有时间就去挂个眼科看看吧。” “那你恐怕得去挂个男科了。”程慕生微微一笑。 韩策原本被程慕生气得不轻,不过很快,他又重新带着笑说:“程总,看来真的是年纪大了,这肾看着不太好啊,前列腺似乎也有些问题,我认识一个不错的老中医,可以推荐给你,好好调理一下。” 看着程慕生瞬间难看的脸色,韩策十分满意:“程总,那我就先回去了,你慢慢来,不着急。” 程慕生的脸色还从来没有这么精彩纷呈过,近乎咬牙切齿:“韩策!” “不用谢,名片我已经推你微信了。” 韩策挥手离去。 酒局散时,已是午夜。 程慕生和韩策的争斗才刚刚拉开序幕,又岂是靠这么一场饭局就可以化解的。 只不过有了上头的出面,他们还是会维持表面的和平。 程慕生看着手机里韩策推过来的微信名片,冷笑了一声后,直接就给删除了。 这人看着,还真的是够讨厌的。 随后他便闭上眼睛,靠在真皮座椅上。 冷风从车窗外灌进来,带着几分夏日的热气,就连风都是热的,吹得他身上有些黏腻腻的,他蹙了蹙眉,伸手解开了脖子上的领带。 韩策的目的,已经昭然若揭。 程慕生虽然不惧怕他,但也不得不承认,他在商场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韩策是唯一一个可以算得上对手的人。 这些年,京都四大家族已经被重新洗牌。 曾经让人高不可攀的凌家,如今也早已风光不及当年。 程慕生已经隐隐取而代之,虽然程老爷子并不喜欢这样高调张扬的名声,但这都是靠着程慕生自己努力赚来的,更何况真老爷子如今年事已高,只要不违法反击,其实他并不愿意过多干涉年轻人的生活。 程慕生一直按部就班的,朝着这目标在努力。 而韩策就是这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 一个私生子,靠着这些年汲汲营营的努力,竟然坐到了和他平起平坐的地位,足可见,他还是有几分手段的。 韩老爷子看人的眼光不错。 韩策这些年算不得高调,但也绝不算低调,他就像一头蛰伏在黑暗中的狼,开始对着他亮出了锐利的爪牙。 市场就这么大,蛋糕就这么大,谁想要分的多,谁就得拿出更厉害的手段才行,接下去,也只会是一场硬仗。 到家了。 程慕生揉了揉太阳穴,下车。 谁知道刚走到大门口,一道人影突然从旁边的树丛中冲出来,程慕生本能的反应,一个过肩摔,直接将人撂倒在地上。 “啊——” 程千雪的痛哭声传来:“哥——是我。” “千雪?”程慕生低头,终于看清了躺在地上的人影,“你怎么在这里?” 他弯腰,将程千雪从地上扶了起来。 程千雪揉着发酸的屁股,哭哭啼啼道:“哥,你是不是不想照顾我了?是不是不想要我了?所以才把我丢到外面去。” “你在胡说些什么呢。”程慕生喝了那么多酒,听到程千雪的哭声,感觉头疼的要炸了,“你是偷跑回来的?” “哥,我不想去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程千雪泪眼婆娑抱着程慕生的胳膊,“哥,我保证我以后都会乖乖听话,不会再闯祸了,我求你,别把我送走嘛。” “先进来再说吧。” 程慕生拧着眉头将程千雪带进了自己的房子。 他这才看清程千雪的脸,看样子在外面是没少吃苦头,这就受不了,所以偷跑回来了。 看着程慕生,程千雪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好了,你先别哭了,先去洗把脸再说。” 程千雪张口欲言,但是一接触到程慕生的眼神,便不敢放肆,只好乖乖去了洗手间。 把脸洗干净了出来,程慕生已经倒了两杯水放在桌子上,示意程千雪也坐下。 “哥——”程千雪一看到程慕生就想哭。 程慕生伸出手,程千雪见状,只好赶紧将眼泪憋了回去,免得惹得程慕生不快,但是外面的日子不好过,这让程千雪只好放低了身段哀求道:“哥,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保证以后都会乖乖听话,不会再闯祸了,你帮我和爷爷说说,别让她赶我走,好不好。” “爷爷送你出去,是为了让你可以去成长,你这样偷跑回来,若是让他老人家知道了,你觉得他会开心吗?” “可是外面的人都欺负我——”程老爷子断了程千雪的生活开销,她只能自己打工赚生活费,可从小养尊处优的她,又怎么可能干得了这些,“哥,爸妈要是知道我被人这么欺负,会心疼死的!” 程千雪知道程慕生的软肋,所以直接搬出了自己过世的父母:“我保证,我以后真的不会再闯祸了,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你要我去上班,我就去上班。哥,我求求你了,你让我留下来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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