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柔的寝宫里,一个宫女都没有。 香炉里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香味。 而绣着凤纹的纱幔里,一个前凸后翘的身影若隐若现。 林厌站在珠帘后面,没再往前。 林婉柔等了好一会儿,玉手拂开纱幔,露出半片酥胸,“怎么不进来?” 林厌抬起眼眸,嘴角轻勾,“怕看到娘娘的香躯,把持不住。” 这话,把林婉柔乐得花枝乱颤,软肉也跟着抖动,“你这小嘴,可真是能说能用,快过来。” 林婉柔勾着手指。 林厌缓缓上前,拨开床幔,床上的香味,比香炉里更甚。 “媚药?”林厌面上笑着,心中却是冷哼。 林婉柔已经攀上他的肩膀,剥开他的衣服,“东厂总督之位给你了,今后,你就是哀家的人了。” 林厌一把抓住林婉柔乱动的手,“我一直都是娘娘的人。” “识趣。”林婉柔笑了笑,四仰八叉躺在床上,一副任君采撷的姿态。 林厌眼中一闪而过厌恶,这老女人,不会真的以为自己很有魅力吧? 林婉柔半天没等到他,睁开美目,魅惑地说:“怎么了?林公公今日可是不行了?” “林公公?”林厌想起了三年前那些不愉快的经历。 一睁眼就看到有人握着自己的小弟要噶,这体验特么地谁懂啊! 幸好他醒得早,急中生智买通了主刀的太监,不然,真成了林公公了。 只是,这事是天大的秘密,在他成功混进宫后,就杀了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太监。 之后,因长了一张生涩俊朗的少年脸,被邓有福这厮看上,要去了东厂。 东厂的日子并不好过。 林厌刺杀过邓有福,后来,被十几个高手包围,被抓后,更是吃了不少苦头。 后来,他认清了现实。 这深宫,不像他的那个时代。 在绝对的权利面前,实力有时候完全不够看。 林厌妥协了。 借机给邓有福献各种好玩“花样”,以此表忠心,才保住了自己的小命。 直到再次进宫,见到了林婉柔。 当时,他是奉命去送东西。 那时,林婉柔还是太后,住在慈宁宫。 林厌见宫外无人,便直接闯了进去——之所以会这么做,除了才来不大懂这个世界的规矩,还有一点,是他本身有很高的傲气。 然后,就看到了床幔里,一具香艳的身子,在对她自己做不可描述的事。 看到有人闯进来,林婉柔恼羞成怒要杀了他。 林厌却觉得,这是个机会。 他不惜忍住厌恶,挑逗林婉柔。 自那以后,林婉柔经常传唤他——以知道他是假太监的秘密为由,想拿捏他,浑然不知,自己才是被利用的那个。 虽然靠女人上位很不高明,但在这吃人的皇宫,想要活下去,就要有手段和权利。m.biqubao.com 不到两年,林厌就坐上了副都督的位置,在皇宫和东厂,混得如鱼得水。 许多人谈起他,无不赞一声年轻有为。 可只有他知道,自己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得了权利后,他开始针对邓有福,想报当年的仇,可邓有福能坐上那个位置,也不是吃素的。 这一两年来的针锋相对,两方都没讨到好处。 林厌便知道,自己的权利还是不够。 有时候他甚至会想,这样漫无目的地活着,不如早点死了好。 在他没了活下去的意念时,却突然看到了那个女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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