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方才不同的是,桌上多了一壶热茶。 拂云才拿出茶叶时,王秀珍问了一嘴,立马去点火烧水,十分勤快。 坐下后,王秀珍主动说起话来。 “先前我在县里,就听说李家村有个木子牌,可昨日出了事,好奇之下,便去凑了凑热闹,看到你的第一眼,便觉得亲切。 只是当时你说,你叫李拂云,我便不敢相认,只好兜兜转转找到这里,没想到,还真的是你。 翠花,你出息了。” 说了很多,都并未提及旁的需求。 拂云皱了皱眉,难不成是自己想多了?这女人并不是见她过得好来打秋风的? 她不动声色道:“你们离开钱家,将来作何打算?” 王秀珍笑道:“虽说钱家老爷过世,大夫人将我们赶了出来,可到底也不算亏待我们,给了我们点钱。这几日都是住客栈,我打算年后去县里寻个铺子,做点小生意。” “那挺好。”拂云淡淡点头。 若是这样,那是她小人之心了。 这算不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拂云忽然自嘲地笑了。 这一笑,原本尴尬的气氛也缓和了不少。 王秀珍借着机会找话:“我也没什么本事,只会做些面食和点心。虽说在钱家见过旁人打理生意,可自己也没做过,还不知做不做得成呢。” “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敢想,没什么是做不成的。” “说得也是。哎~这些年哪,我心里总会觉得不安,如今看到你成了家,过上了好日子,我也就放心了,姑爷对你可好?” 说起这个,拂云自然而然扬起嘴角,“挺好的。” 就拿这次,她利用李时喜下毒之事,走了一步险棋,大家都说她太疯狂了,只有凌寒舟,默默支持配合她。 若不是有他帮忙,这场堪比后世的“新闻发布会”,她可不一定能搞得成。 “那就好。”见着女儿好,王秀珍也扬起了笑脸。 就着木子牌的东西,又与拂云找了些话题,聊得还算顺畅。 说着,王秀珍从自己的包袱里,翻出一只金镯子,自然而然拉过拂云的手。 “翠花,我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这个送给你,就当是我这个做娘的一点心意。” 一边说,一边就将那镯子滑进了拂云手腕上,“太好了,大小正合适。” 其实,拂云并不喜欢戴这些东西,常常干活,戴着就总觉得是累赘,可若取下来,随手搁置,容易弄丢。 总而言之,就是麻烦。 她将镯子取下,“不必了,你要开铺子的话,用钱的地方还多,自己留着吧。”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这种礼,能不收还是别收的好。 可王秀珍坚持把镯子给她,还说:“我这儿有钱,不用担心,这一趟,就是单纯地来看看你们。” 似乎怕拂云不信,她匆匆从包袱里翻出一张百两银票,还有一把银子,“有钱,开个糕点铺子足够了。” 拂云:“……” 这女人,莫非不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 一个女人带着个孩子,就敢从县里大老远来这里,就不怕被贼惦记? 既然有钱、又有将来的打算…… 难不成,真的只是单纯来看女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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