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金家。 一大早,金全满便上门找金盛。 他打探到情况,金盛并未按他说的做,还以为他中途放弃了,便忍不住从镇上赶来,旁敲侧击地说了许多。 最后,才点名来意:“大公子,既然都让那李时喜欠了赌债,你为何没顺势叫他为咱们做事?” 金盛瞥了他一眼。 要让一个人办事不难,可要让对方心甘情愿办事,并不容易。 若他利用欠了赌债的事,逼迫李时喜为他办事,万一东窗事发,亦或是那男人阳奉阴违,转头就将他供出去,到时他又该如何自处? 生意场上,不怕使手段,怕的是手段被人知道,影响口碑与信誉。 现在,对付木子牌并不是他的主意,而是李时喜自己看不惯他那个侄女赚钱,眼红,所以去做了手脚。 别说死不了人,就算是真弄死了人,又与他金盛何干? 他可从头到尾都没说过一句想对付木子牌的话,相反,作为前辈,他还十分仁义地想给年轻人让道来着。 见金盛一直没说话,金全满忍不住唤了一句:“大公子?” 金盛收回目光,看向金全满,“不道德的手段,还是算了,生意场上,各凭本事就好。” 金全满一脸懵逼,之前可是说好的,他负责暗中操作,让李时喜赢点钱,尝点甜头,然后再叫人拉他去赌,把钱赢回来,让他欠一屁股赌债,利用赌债,胁迫他去木子牌厂房里下毒。 如此,金家不用出钱,便能收获一条走狗,岂不美? 算盘都打好了,现在金盛却告诉他,不结账了! 那前面那么多事,岂不是白干? 金盛将金全满转眼珠的小动作看在眼里,知道他在想什么,笑了笑道:“你的点子很好,可我想了想,觉得还是别那么做了,就帮他还了赌债,给他送了两身衣服,将其打发走了。”biqubao.com 金全满恨铁不成钢地看着金盛,真想口吐芬芳。 但金盛又笑得十分和善,叫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他也不好翻脸。 金盛一脸愧意道:“对不住,此事劳你费心了,虽说事未成,可我心中对你十分感激,为了表达歉意,你去我的铺子里转一圈,瞧中什么,随便拿。” 对方态度这么好,说话也这么好听,金全满心中的怨气顿时无了,尤其是到达金氏脂粉铺子的时候。 “大公子,当真都能拿?” “随便拿,多少都行。” 左右合作不成,今后也无什么瓜葛,金全满还真不客气,挑了满满当当地两大袋小东西。 这么多东西,拿回去哄婆娘开心也是值当的。 不过,做人留一线,他并未挑选多贵重的,只是挑了些中下等的货,看着多,算下来也不过几两银子。 金盛大方地送了。 送走金全满,金盛的贴身小厮不解地问:“公子,为何您不跟他说实话?” “实话?我说的本就是实话。”金盛淡然看向小厮。 后者顿时明了,点点头不再言语。 跟着大公子做生意多年,他自然也悟到了一些门道。 生意场上,话不能全部说满,真心也不能全部掏出,如此,方能做到进退自如。 比方说眼前这件事,花最少的钱,得到最优的效果,而且,谁都不得罪。 小厮不由得暗中竖起大拇指:“真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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