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云收好了钱,随手拿过一只新的毛笔,在手指尖转着,一手撑着脸颊,看戏,假装没看到宋云东祈求的眼神。 柜台下,宋云东偷偷踢了踢她的脚,她才缓缓转过眼来,“萧老板都这么说了,那你就娶呗。” 宋云东:!! 拂云:“我看,下月中秋日子不错,要不就定在中秋吧。” 宋云东咬牙切齿,“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拂云郑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男人,就该有担当,既然萧老板都这么说了,咱还是得拿出点男人的样子,别让人瞧不起。” “我又不喜欢她!” “喜不喜欢有那么重要么?先娶进门平了悠悠众口再说呗,以后遇到喜欢的,再接着娶,反正你有钱,十个八个也养得起。” 宋云东:?? 真的很想掐死这个不靠谱的女人! 一天就知道瞎说! 看到他憋红的脸,拂云就忍不住想笑,“行了,别不知好歹,人萧老板肯把女儿嫁给你是瞧得起你,若换了别人,只怕打断萧盼的腿,都不可能拉下脸皮上门与人商谈婚事。” 这话,一点也没夸张。 原本拂云是不愿把人心想得那么坏的,可一个为了门当户对的脸面,无情地选择棒打鸳鸯的男人,又怎会蠢到当众做丢脸的事?强行把女儿嫁给别人? 还不是因为宋云东与乡下的男子不同。 且不说年纪轻轻就自己开了铺子做生意,光是看这一身穿着和气度,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出身,定配得上他萧家。 “拉下脸皮?”萧然更怒了! 拂云瞥了一眼脸色铁青的萧山,继续对宋云东道:“若昨日你不在马车上,你以为萧老板会来找宋小福要说法,会把女儿嫁给他吗?” 宋小福:…… 嘤嘤嘤,姐姐,咱不兴拉扯啊。 拂云的声音并不算大,可还是叫许多看热闹的人听了去。 大家都十分赞同她的说法。 当年,萧家二公子与乡下女子的事闹得人尽皆知,大家都以为是那女子的问题,不成想,原来是萧老爷嫌贫爱富。 以前,觉得乡下女子出身卑微,配不上他儿子就棒打鸳鸯。 现在,觉得人家宋老板年轻有为,就巴巴地要把女儿嫁给人家。 就算抱他女儿上马车的人不是宋老板,他也死咬着人家不放。 啧啧啧…… 听着嘀嘀咕咕的讨论声,萧山怒道:“李翠花,你休要满口胡言!” 拂云懒得与他掰扯是不是胡言,一脸无辜地说:“你凶我做什么?我这不是在劝你未来女婿么?” 转向宋云东,给他使了个眼色,“弟弟,你听姐的,不管昨日抱萧盼的是不是你,咱都得拿出态度,别叫人瞧不起。” 宋云东脑子也回过味来,故作为难地点头,“行吧,我听你的,不过回头你可得给我介绍十个八个的小娘子啊。” “放心,少不了你。” 两人旁若无人般自顾自说起来。 一开始,萧山见宋云东松口,便觉得事情能一锤定下,可再听到两人商讨十个八个的小妾,好不容易缓和下的脸色,顿时又黑了起来。 牙齿也咬得咯咯响。 没有哪个当爹的会把女儿往火坑里推,更何况,对方还是个不知底细的! 还未成亲就想着纳妾,这种男人,他萧山瞧不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8_148777/73260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