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刘寡妇被打三十大板,在县里养了几天屁股,昨日带着李小虎回来。 李大德当晚就跑去她家,说她刘寡妇不守道德、不讲仁义、不懂感恩,这种搅屎棍,留在李家村就是个祸害,他以族长之名,驱逐刘寡妇离开李家村。 拂云没想到,李大德竟然这么……可爱,这算不算公报私仇? “后来呢,她走了吗?” “那种人,怎可能会走?一开始她不承认,句句说是你的错,村长也是受害者,哪能依她?也不管她如何哭闹,铁了心要将她赶出李家村。 后来,刘寡妇只能死皮赖脸地求饶认错,说以后再也不敢了之类的话。大家都是一个村的,她拎不清轻重,跑去县衙告假状,赶她走还是轻的。 你不知道,现在村里还有好些人记恨着她,尤其是你奶奶,更是恨她恨得要死,今儿凌晨跑去她家,砸了她家窗户,后来,俩人还大打了一架!” 王莲花说起来,脸上还有些畅快。 拂云默不作声。 她大概能猜到记恨刘寡妇的,都是没种成地蛋的那几家,至于原因,自然不用多说。 王莲花接下来的唠嗑,也证实了拂云的猜测。 没种成地蛋的几家,还有因刘寡妇告状误导大家认知,返还了种子的几家闹得最凶。 都吵着嚷着要把刘寡妇这个祸害赶出村子。 刘寡妇不知悔改,落了这样的结局,拂云自然也喜闻乐见,不过,当着王莲花,她也只是笑而不语。 这么多年,李家村一直不宁静,总有人不间断地出幺蛾子,但也只是关起门来吵架打架,从未有人闹到公堂上过。 李大德虽嘴上一直说着谁再闹,就把谁赶出去,可到底没狠得下心,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看来,这回是真的被气的不轻。 “翠花,你说,刘寡妇会走吗?”王莲花忽然问。 拂云笑了笑,“走不走那是她的事。” “她那么找你麻烦,你不生气?” “生气有何用?” “也对,你倒是看得开,我都要气死了。”王莲花愤愤不平。 拂云是真的没什么感觉,刘寡妇那种人,能滚出她的视线自然是最好的。 若她不肯滚,留下来也不是不可以,那就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大家挣钱。 眼红死她,嫉妒死她,反正总能让她不如意。 从王莲花家出来,遇到李大德挑着一担水,一瘸一拐地往家去。 李大德腿脚不大好,平时没事,一发作起来就难走路,所以,平日去哪,他都爱拿拐杖。 像挑水这种事,他一般是不干的。 拂云愣了一瞬,上前拦住他。 “李翠花?”李大德愣了愣,“找我有事?” “有事,我想去你家看看芦荟长势如何。” 李大德呵呵笑道:“长得可好了。” “我去看看能不能分枝。” “分枝?” “对。”拂云没过多解释,转身迈腿就往前走。 走了没几步,转身看向李大德,“你走快点。” 李大德冲她笑了笑,“就种在院子里的,你自己去看就是,不用等我。” 拂云默了默,走回去,取下李大德的扁担,挑着走了,“我可不想被人当贼。” 李大德愣了愣,小跑着追上去,“李翠花,你这是干啥?又有事求我了?” “有事也不求你,我说,老年人就该有老年人的样,路都走不动还来挑水,你咋不上天呢。” 拂云头也不回。 只是…… 有些尴尬的是……她没挑过水。 才来的那会儿想挑来着,后来被光头李抢了去,那之后她没再碰过扁担。 这会儿,两只水桶不听话地晃来晃去,洒出来不少,扁担还梆硬,硌得她肩膀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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