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普通人也能够服用,服用之后可以恢复青春的丹药,无论是不是仙丹,这都足以让人发狂。 普通百姓听了,只会艳羡。 而贵族们听了,则会迫切地想要得到它。 尤其是,已经有人先一步他们得到了它。 得到它的人是李斯,这个人,位高权重,可也同样是普通人。 大秦帝国的贵族们,自认为与李斯之间就算有差距,差距也没那么大。 大家不都是普通人吗? 大家不都是在大秦帝国出力吗? 李斯可以得到,他们努力努力,是不是也可以得到? 哪怕只能年轻十岁,对于很多老头子们来说,也是十分具有吸引力了。 那可是十年的光阴啊! 若能得到,就等于是能再多活十年啊! 身体机能也能恢复到十年前的模样,对于年轻人来说不算什么,对于岁数大了的人来说,真的十分具有吸引力。 李斯从来没觉得自己的人缘这样好过,才在众人面前亮相了一场后,他的社交就迎来了一个井喷式的发展。 他以往位高权重的时候,来拜见他的人也不好,但很多求不到他头上的人,与他的关系就很冷淡。 绝不像是现在这样,很多平时与他关系很一般的人,都派人过来,想要与他见一面。 这些人是为了什么,李斯还能不知道? 就连他自己的儿子,不在咸阳城的儿子,都似乎是听到了风声,派人送了信回来,还是加紧的信。 李斯看了信后,也懒得回信。 “这些人,总算是知道着急了?” 早干嘛去了啊? 更早之前,太子殿下还时不时会出现在咸阳城的时候,这些人怎么就不知道往上冲啊? 那时候若是往上冲,若是能够在太子殿下面前体现出足够的价值来,何至于现在急得到处跑,求到了他的面前? 他最多也就是将这些事禀报给太子殿下,多余的话,他是一句都不会说的。 反正,他们父女在太子殿下那里,都是有一点功劳的。 太子殿下对待下属一向是比较大方,只要他们李家人跟着太子殿下做事,太子殿下不会亏待他们一家。 李斯还叮嘱了女儿,让李婉在太子面前一定不要使小性子,要保持现在的这种形象,要保持对太子有用的这种状态。 “以前是爹想错了,还想着,是不是让你争取一下太子殿下正妃的位置,如今再看,正妃侧妃,有名分又或是没名分,又有什么要紧的?”biqubao.com “太子殿下已是开始修仙了,他的身后站着神仙,以后不知道能活多久,几百年是肯定没问题的,千年也可能,就算是万年,谁知道就一定不能了呢。” “伴在太子殿下左右,你说不定能也有位列仙班的一日,若真有那一日,李家,可就真的不一样了啊。” 李斯想得很远,这种对未来的想象,他自己都觉得有点过于荒诞了,过于不真实了。 可是,连妖魔、修仙都能出现,看起来再不可能的事,也并非真的一点都不可能吧? 李婉亦是这么想的,如今的太子殿下,在很多贵族女子眼中,那都是神魔一样的存在。 所谓的神魔,当然不是恐怖的模样了,而是更超脱的一种形象。 不过,无论那些贵族女子们是不是后悔当初没有找机会接近太子殿下,都不会再有机会了。 她当初抓住了一个好机会,顺利地靠近了太子殿下,这才有了如今更多的机会。 她是不会浪费掉这种机会的,这样的机会,错失了,就不会再有了。 “爹,您放心,女儿都明白,只要能留在太子身边,女儿可以做任何事。”李婉认真地说道。 不仅仅是因为这样做,可以带给李家荣光,更因为那个男人值得她这样去追随。 强大的人,就像是耀眼的光,吸引着人去追随。 “哥哥们都是怎么想的?下月二十八,他们不打算派人去看看,或者自己去试试?”李婉忽然又问道。 李斯对儿子们也是各有安排,但因着他的儿子都不是他这样的皇帝近臣,所以目前还没怎么被显露出来,也就是长子李由,目前是三川郡的郡守,算是被皇帝跟太子都知晓的人物。 不过,李斯的儿子们都娶了大秦的公主,女儿们除了李婉之外,也都嫁了人,嫁的也都是大秦的公子,无论怎么样,李家与大秦帝国都是捆绑得十分严实的关系。 想到几个儿子,李斯的脸上再次浮现出了笑意。 “他们啊,派人应该是会派人去吧,但自己去,估计是不会了,毕竟,都是帝国的官员,如何能擅离职守呢?” “你去了,就已是代表了李家。”拍拍女儿的肩膀,李斯感慨道。 当初他让李婉出动去靠近太子时,哪里能想得到会有今日啊。 果然,机会永远是留给有准备之人的。 另一边,前往无名山的几条主路上,牛车、马车、马、牛、驴子,各种“交通工具”都是有的,且数量很多,种类很杂。 不同出身的人,但凡是有能力得到无名山具体位置且有能力前往的人,都放下了手里的事,朝着无名山进发。 无名山,从此以后,将以“无名”之名,响彻大江南北,成为一个十分有名的名字。 路上,有些风尘仆仆的人,本来还想在路上歇息,结果,看到一个个赶路比自己还着急的人,这种着急的气氛也影响到了他们,让他们不敢再多歇息了。 而在一个个的茶摊、酒肆里,从咸阳城那边传出的更新的消息,将这种“求仙”的气氛推到了更高潮。 “听说了吗?大秦太子赐给了李斯灵丹,李斯吃了之后,直接变年轻了,返老还童了啊!” “听说了吗?咸阳城那边的贵族都疯了,都想要求这么一枚灵丹,出价已是百万金了!” “还有人要送美人送大宅子给李斯,送田地给李斯,就为了求一枚灵丹,这灵丹真有什么神?” “能让那些贵族趋之若鹜的灵丹,必是极神的,说不定那灵丹就是出自无名山!出自天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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