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风一把掀开杨三的袖子,看见他胳膊上有一条黑线,从手腕蔓延至腋下。 “杨三,你这其实也不是病,是被人中了蛊。”叶风淡淡道。 “什么是蛊?”杨三满脸不解。 叶风解释道:“就是一种虫子,你手腕上这条线就是蛊虫进入体内的标志,现在那条线已经到了腋下,等黑线到了心脏,你的小命就不保了。” 杨三吓得浑身一颤,低下头认真看了看自己的胳膊,颤声道:“叶先生,你都答应救我了,不管是蛊虫还是什么别的病,你也一定要保住我的命。” “想保命首先别再去找那个红莲姑娘了。”叶风提醒道,他虽然不是巫蛊之术的传人,但也看了不少关于巫蛊之术的古籍。 普通的蛊虫自然不会在人身上留下那条黑线,而如今杨三身上出现了黑线,是因为对方的目的不是为了害杨三,而是为了养蛊虫。 蛊师培养一只蛊虫可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有的蛊虫需要几年养成,有的甚至十几年,几十年都有可能,所以如果只是为了杀一个杨三,还不至于用这么珍贵的蛊虫。 叶风觉得对方一定是个很专业的蛊师,她培养的蛊虫是要以人的血肉为食。 而且培养这种蛊虫十分麻烦,首先要人将虫卵服下,蛊虫会在人体内慢慢成熟,不断吸食人的血液和精气,等真正成熟之时,也就是人死亡的时候。 一只蛊虫就需要一个人的性命来培养,培养这种蛊虫的人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的鲜血。 “这和红莲姑娘有什么关系?”杨三不解道。 “你身上的蛊虫一定就是她种下的,你每次去找她,是不是都觉得飘飘欲仙,感觉自己像是回到了年轻时候?”叶风问。 杨三连连点头,“你说的没错,我每次见到红莲姑娘都觉得好像回到了二十岁的时候,浑身精力都用不完,一回家面对那个黄脸婆,我就提不起兴趣了。” “那是蛊虫和药物的关系,也是因为这两种东西,你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根据我的推算,再有两天你体内的蛊虫就成熟了,到时候恐怕我也救不了你。” 叶风话音刚落,杨三就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哀求道:“叶先生,那你赶紧帮我把蛊虫拿出来啊!” “你以为蛊虫这么好取吗?要是贸然取出,到时候蛊虫受了刺激,会直接撕咬你的心脏,甚至直接钻进心脏里去。” “那可怎么办啊!不能取出来,也不能干等着吧!”杨三急得直跺脚,恨不得直接将胳膊砍断了才好。 杨三懊悔道:“老祖宗说的话果然没错,色字头上一把刀,我就是被红莲那个小贱人给迷惑了,才招来了这桩祸事,早知道我就不该受人蛊惑去找她寻欢作乐。” 叶风听了这话,眉头一拧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红莲还有其他的男人?” “当然有,这附近有不少男人都经常去找她,她年轻漂亮,温柔多情,最重要的是价格便宜,而且也不挑客人,所以找她的男人多得很。” 叶风忍不住吐槽:“你们这帮蠢货,不知道帮人养了多少蛊虫!” 本来他还以为只有杨三中了蛊,如果不止一个人,那可就麻烦了,他必须要先去见见这位红莲姑娘。 “杨三,这蛊虫暂时不能取出来,你先带我去见一下红莲。”叶风道。 杨三愣了一下,随即苦着一张脸道:“叶先生,这都什么时候了,我随时都有可能丧命,你还有心思去找女人啊!” 叶风翻了个白眼,不耐烦道:“别把我想的跟你一样,我找红莲不是为了那事,你来帮我引荐一下。” “这倒是可以,但我老婆那边……”杨三满脸为难。 叶风摆了摆手,“放心,一会儿我跟她说为了方便治疗,你最近这两天先住在我这,这下总可以了吧?” “行!”杨三点头应下。 叶风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对着门外的杨三老婆开口道:“你先回去吧,杨三的病一天治不好,他要在我这住两天,等第三天的时候你过来带他走。” 杨三老婆有些不放心的朝着屋内望了望,看见杨三朝着她挥了挥手,“老婆,你先回去吧,叶先生肯定能把我治好。” 听到杨三这么说,他老婆才放下心来,转身离开。 杨三老婆前脚刚走,叶风就连忙道:“赶紧带我去见红莲,耽误久了,不光是你要死,那几个跟你一样的色鬼也要死。” 杨三现在根本听不得这个‘死’字,连忙带着叶风出了门。 这附近都是些老房子,各家都是独门独院,两人走了二十分钟就到了红莲家。 红莲家门口挂着两个红灯笼,叶风两人刚到门口,就看见一个中年男人走了出来,满脸的餍足。 叶风瞟了那人一眼,对方和杨三一样眼睑青黑,嘴唇泛紫,阳气不足,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脚步虚浮。 对方一看见杨三,两人不约而同的别开了脸,在红莲家门口遇见,大家全都不会打招呼,毕竟这种事也都不光彩。 “刚才那人也是住在附近的邻居?”叶风问。 杨三点了点头,“就是这小子带我来红莲家的,我都快死了,他怎么一点事都没有?” 叶风淡淡道:“谁说他没事的,如果再不解决蛊虫的问题,今晚蛊虫就会吃掉他的心脏,从他体内钻出来。” 此话一出,杨三吓得一个激灵,感觉手臂痒痒的,好似虫子在爬一样。 “叶先生,快走吧,别耽误时间了。”杨三催促道。 叶风大步流星的进了门,杨三咽了咽口水,开口喊道:“红莲!红莲,快出来,我带了个人过来。” 话音刚落,就看见一个身穿红衣的女人从屋内走了出来,她腰肢纤细,走起路来裙摆随着腰臀一起扭动起来,果真如同步步生莲。biqubao.com 女人皮肤白皙,一双桃花眼,美眸流转,叶风看了一眼这女人,就知道这群男人为什么对她念念不忘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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