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电话后,前台还以为只是一点小毛病,所以找了个维修师傅上门来修理,等他们看到从中间劈成两段的沙发后都惊呆了。 “叶先生,这好好的沙发你干嘛要锯开?”工作人员一脸不解。 叶风有些尴尬:“你别管了,我按原价赔偿,你们把沙发抬走吧。” 见叶风不想多说,工作人员也没再问,找了几个人把沙发抬了出去,让叶风去前台付了款。 刚忙完这一切,叶风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上面显示的是个陌生号码。 他接通后,对面立刻传来了路小蝶怯生生的声音:“叶先生,我是路小蝶,你……你今天有时间吗?我想请你吃个饭感谢你一下。” 叶风本想要拒绝的,可是一想到拒绝了之后路小蝶那委屈的模样,又有些不忍心,于是开口道:“有时间。” “啊!那真是太好了,我们就在市中心的餐厅青云见吧。”路小蝶十分高兴,激动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叶风轻笑一声,除了连翘之外,他就没见过路小蝶这么单纯的女人,不过她和连翘还不太一样,她更柔弱和怯懦,让男人不禁有种保护欲。 虽说叶风很嫌弃她这种软柿子的性格,但是她遇到麻烦的时候,又不自觉的出手帮忙。 中午时分,两人在餐厅见面,路小蝶穿了一件灰蓝色的长裙,柔顺的头发披在肩上,看起来很普通的打扮,但是配上这张清秀的脸,就有一种别样的韵味。 “叶先生,不好意思,我来晚了。”路小蝶红着脸道。 “你没迟到,是我来早了。”叶风道。 他抬眸看了看路小蝶,发现他们这种行为和情景很像是在相亲,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叶先生,真的很感谢你帮了我这么多次,还给我安排工作,我敬你一杯。”路小蝶让服务员开了一瓶酒,端起杯子要敬叶风。 叶风刚要抬手制止,路小蝶就举着杯子一饮而尽,很快脸颊就染上了一层绯红。 “你别叫我叶先生了,我叫叶风,以后叫我名字就行。”叶风温和的开口。 路小蝶的脸更红了,娇羞道:“叶……叶风。” 一顿饭两人吃了两个多小时,期间就是在闲聊,叶风竟然也不觉得无聊,反而对路小蝶这个人有了新的认知,他有种感觉好像真的在谈恋爱一样。 “小蝶,过两天我们就要离开都城了,要不你收拾一下东西先从那边退租,搬到酒店这边来住吧,到时候一起走也方便一些。”叶风提议道。 路小蝶点了点头:“可以,我今天就回去收拾东西。” 两人刚从餐厅里出来,迎面就碰上了一个熟悉的人。 “叶风!”女人的声音清脆,充满了惊喜。 叶风抬眸看去,只觉得眼前这人有些眼熟。 “你不会不认识我了吧,我是萧橙啊!” 萧橙看着叶风略显迷茫的神情,有些不高兴的皱了皱眉,但随即又凑到叶风跟前道:“好久不见了,没想到在这里看见你,你来都城怎么都不告诉我一声,我之前可是告诉你要来都城工作的。” 萧橙和路小蝶是两种性格的人,一个开朗,一个腼腆,萧橙一出现就自然而然的把路小蝶挤到一边去了。 叶风拉了路小蝶一把,萧橙这才意识到旁边站着个人,惊讶道:“啊!这是你女朋友?” “不是,就是朋友。”叶风道。 萧橙一听这话瞬间眉开眼笑,原来是普通朋友,这样她就还有机会。 “对了,你来都城做什么啊?”萧橙问。 叶风如实回答:“来录个节目,现在录完了所以过两天就回去了。” “什么节目?该不会是鉴定大会吧?”萧橙眼神中满是惊讶。 叶风点了点头,“是,我录制的那两期应该马上就能播出了。” 萧橙一把抱住了叶风的胳膊,激动道:“啊!叶风,你可真是我的偶像,我一直都想参加鉴定大会,可我的资历还不够,没想到你已经参加过了,你要是早点告诉我,我就去现场看你了。” 萧橙一打开了话匣子,就拉着叶风聊天,而一旁的路小蝶一句话都插不上,缩着脖子像个鹌鹑一样。 “萧小姐,我还有点事,这个……”叶风略显为难。 “哦,没事,你们走吧。”萧橙笑着摆了摆手,随即又道:“叶风,你上次说过你别叫我萧小姐,显得太生分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直接叫我名字就好。” 叶风笑着点了点头,拉着路小蝶离开了。 送路小蝶回了出租房,叶风才开着车回酒店,连翘三人吵着要出去玩,非要叶风陪着。 叶风也能理解他们的兴奋,毕竟离开了天晟阁后就是自由身,当然要趁还在都城好好玩几天。 当初来都城之前,叶风就已经想过要带沈香玉逛遍都城,现在也不过是带上了三个小尾巴而已。 叶风开着车很快带着大家到了游乐园,只是刚下车,手机就急促的响了起来。 和路小蝶吃饭的时候,已经存上了她的号码,一看到这个来电,叶风立即接通。 “唔唔……叶大哥,别过来……危险!” 啪啪! 路小蝶的嘴被捂住,像是被人扇了两个巴掌,再也没有其他的动静了。 随即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叶风,你的女人在我们手中,你要是想让她活着,就一个人带着千面仙子的魂魄来乾坤山。” 说完,对方就立即挂断了电话,根本没给叶风开口的机会,紧接着对方又发来一条消息,上面有他们乾坤山的位置,同时还有一张路小蝶被绑起来,堵住嘴的照片。 路小蝶泪水蓄满了眼眶,脸颊上有个清晰的巴掌印,眼神中满是惊恐。 一个小白兔似的女人落在了一群男人手中,下场会是什么显而易见,可是对方让他用千面仙子的魂魄换,却让叶风犹豫了一瞬。 片刻后,叶风对着沈香玉急忙道:“我有急事要先离开,你们在这玩一会儿,郑宏会来接你们回去,千万别走散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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