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绝民风开放,这种事,大家都看得开,何况别人是王族,就算是后宫三千,那也是他们的本事。 “啧,你想想,其实在后宫里当夫婿多好啊,都不用打工,天天吃吃喝喝当个空气过后半辈子,也怪幸福的。” 同伴被逗笑了,“别说,这想法不错,要不你回去和你娘子说说?就说你不想打工了,想在家当小白脸。” “我这脸也不白啊,我真说了,我家娘子准要打死我。不敢,我实在不敢……” 两人不过说了两句,就聊起了其他的闲话。 温容眸色黯淡,扶着墙壁的手缓缓滑落,满脑子都是和烈九卿在一起时,她深情望着自己的模样。 一朝被疼爱,情意深入骨髓,他如何能忘记。 他甚至想起到烈九卿两嫁他时的坚定。 明明,她已经是他一个人的了…… 得到又失去,他的心好痛啊。 翠鸟在天空飞行,慢慢落在窗户上,小脑袋探头探脑的望进来,试探性的跳了跳,飞到了门旁昏睡的温容身上。 他缓缓睁开双眼,摘下翠鸟腿上的信笺,看清上面一行字,指尖微微合拢。 他的“尸体”被那个可能是他生母的女人得到了。 如此一来,他的骨灰应该可以放心送去南疆了。 想想好生讽刺,他以为自己足够强大,两年时间,数年了,也只查到这女人的一些细微线索,完全不足够能找到她。 至于复仇,他不过是让另外两家伤筋动骨了下,至于接下来……他这命不够了。 烈九卿和复仇之间,非要选一个,那只能是烈九卿。 温容被圈养在小小的庭院间,没了自由,但这些天,却并未见到其他人。 直到次日一早,院外传来了忙碌的声音,喜庆的灯笼红绸很快就装饰了府邸。 半下午的时候,两个侍女过来送东西,是喜服。 “公子……小姐明日要和您成婚,您今日好生修养。” 说着,她招招手,丫鬟就端过来一碗药。 加了迷药。 温容要是喝了,就别想醒了,这成婚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他们家是高门大户,这事只要成了,温容这女婿就被想逃走了,许是连这精绝都再也出不去了。 大小姐是真的喜欢他,连这等强势手段都用上了。 温容没说什么,沉默的喝了药,等躺下了,两个侍女都有些怜惜。 “我听大夫说,公子可能撑不到明年了……大小姐还这么勉强他……听说打好的脚镣一会就会送过来。这……这也太残忍了。” “嘘,别在背后议论主子,小心被听到了。” 温容睫毛轻颤,指腹摩挲着无名指。 他只甘愿被烈九卿锁。 除此之外,谁也不行。 今天的天气格外好,府上更是喜气洋洋,所有人都忙忙碌碌。 但很快,一声尖叫充斥了整个府邸上空。 “天啊!姑爷不见了!” 风怡为了能和温容成婚,绝食七日父亲母亲才同意,她终于能来见他,房间却空空如也,哪里还有那如青玉清冷的男人! “找!给我找!把整个精绝翻了,也必须给我找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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