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潇寻找一圈,并没有发现霍震宇的神魂。 果然死了一次就变的谨慎多了,想要找到及时的麻烦。 陈潇找个地方潜伏起来,等待霍震宇可以自己出现。 他给秦玥发了条消息后,一直安静的等待着。 结果整整等了一夜,都没有发现霍震宇的踪迹。 “你是不是在耍我?” 陈潇将一丝雷霆之力打在了尊上神魂之内。 尊上惨叫一声,神魂都变的虚幻了一些。 “我现在哪敢耍你,只想着能够尽快要个痛快,我的确是把他放在这里的。”尊长说道。 他也纳闷,为啥霍震宇的神魂没有在这个区域。 按理说这里的神魂很多,霍震宇会在这里疯狂吞噬增长修为才是。 陈潇觉得他说的不像是假的,于是让阿秘疯狂的吸收这里的残魂。 这些残魂与普通人的不同,生前都有极大的怨气,是极大的能量。 尤其是对于鬼修来说,更是滋补之物。 阿秘挑选了一些优质的残魂,将其吞噬炼化,身体更加凝实了一些。 随后陈潇留下一些甲虫在附近盯梢,他离开这里。 距离这里五里远的山头上,一缕残魂躲在一个黝黑的山洞里面,偷偷的望向这里。 看到陈潇离去的背影,猩红的眸子里面充满了怨毒之色。 他看着那片乱葬岗,那里虽然残魂依旧很多,但他不敢过去,怕陈潇在钓鱼。 根据他对陈潇的了解,肯定会想办法对他赶尽杀绝的。 所以尊长把他放在乱葬岗后,他匆匆吸收吞噬了一些残魂后,就溜到了这里藏了起来。 果不其然,陈潇还是追杀了过来,还把尊上给杀了。 这实在是出乎他的预料,没想到半步金丹一样被杀。 看来不突破金丹境界之前,还是不要贸然去找陈潇报仇。 想要快速修行,他必须要快速的吞噬鲜血与神魂才行。 这里肯定不安全了,得换一个地方才行。 …… 陈潇并没有回到酒店,而是寻找到一处环境优美之地,将阿秘与黑鹰放出。 随即他席地而坐,将尊上神魂意识抹除,将其吞噬。 一个半步金丹高手的神魂,还是极其滋补的。 一道道澎湃的魂力,被陈潇炼化吸收,整个人气势在迅速的提升。 “真是个怪胎。” 黑鹰在远处的一个高峰上,看着陈潇的状态,不由的嘀咕一声。 陈潇如此的年轻若是达到半步金丹层次,即便是在秘境之中,也是极其罕见的存在。 看来跟随主人来到这个世界,未必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半个小时后,陈潇丹田之内灵气彭拜,三道灵气漩涡凝聚。 片刻之后,丹田之内灵气漩涡增加到五道,又增加到八道。 八道灵气相互凝聚盘旋,最终凝聚成为一个虚幻的珠子。 若是珠子可以凝聚为实质,则就成为金丹。 陈潇用尽了力气,最后也只是维持着虚幻的状态,止步于半步金丹状态。 即便如此,在修行界能够达到这个层次的,也是寥寥无几。 更别说如此年轻达到这个境界的,更是屈指可数。 唰! 陈潇睁眼睛,一抹精芒一闪而过。 随即隔空轻轻一挥,三道剑气凝聚而成,直接将眼前的一座小山劈开。 轰隆一声,到处碎石崩裂,尘土飞扬。 “恭喜主人踏入半步金丹之境!” 黑鹰过来,恭敬说道。 “以后我们,都会踏入金丹之境的。”陈潇笑了笑。 他要踏入金丹之境,御剑飞行! 想象那个情景,是多么的畅快! 黑鹰不由的相信了,虽然理智告诉他,金丹之境是多么的困难,犹如登天! 陈潇回到酒店,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 这次没有找到霍震宇,早晚还是个隐患。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再遇到他。 毕竟死过一次,霍震宇必然十分的谨慎,再想找他就难了。 他拿起手机,看到秦玥给他的几条关切的消息,微微一笑,随即出去敲响了隔壁房门。 秦玥看到他完好无损的回来,极其的高兴。 “又找没找到他。”陈潇说道。 “这才是人生的常态,哪有什么事情都顺风顺说的。”秦玥安慰道。 霍震宇或许是个隐患,但以陈潇的天赋,一旦踏入到金丹之境,任何的威胁都不在是威胁。 陈潇点了点头,这倒也是。 “明天早上陪我去拜访史密斯家族。” 陈潇打开一瓶红酒,一人倒了一杯。 “没问题。”秦玥说道,“我看史密斯家所图非小,这次米国总统竞争很激烈,参加人员很多,包括史密斯家族的一位明星。” “这倒是没有听说,可以一起约着他看看。”陈潇说道。 按照秦玥所说,如果史密斯家族有人竞选总统成功,对于他们来说也有极大的好处。 当然了,有些好处并非单单是经济上的。 两边边喝边聊,不知不觉喝了三瓶红酒。 秦玥小脸红红的,有些上头了。 她现在也是修行者,但是没有刻意用灵力逼出酒气。 要的就是微醺的感觉,要不酒岂不是白喝了。 她坐在沙发上,靠着陈潇。 “你以后怎么打算的?” 陈潇看着她可爱的样子,会心一笑。 “等回国后,处理完一些事情,就什么事情都不管了,做个逍遥自在的人就好。” 这几年忙忙碌碌,的确是有些疲乏了。 等到世界安定之后,他也要好好的享受生活。 “说的容易,逍遥自在,太难得了。”秦玥轻轻吹着酒气。 无论是家财万贯还是贫困潦倒的人,都被世俗欲望支配着。 想要逍遥自在,简单的一句话,但实际上太难得。 就算是当年庄子,年轻时也未必可以达到。 最重要的,实际上就是心态。 “是啊,你怎么想的?”陈潇看着她。 性感红唇距离这么近,好想亲一口。 “我想世界各地都去看看,去北极看看北极熊,去南极看看企鹅,去非洲看看大狮子……”秦玥嘻嘻笑了笑,“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要跟喜欢的人在一起。 对于她来说,早已实现了财富自由,可以随心所欲生活了。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陈潇问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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