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盛唐:我的父亲是李世民_第1070章 无子传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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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这一病多半年了,病体也没有见轻的时候,精神头一天不如一天,倒还能强撑着主持朝政,只是没有大事,一般皇帝就歇朝了。
  眨眼之间皇帝有快一个月没有上朝了,这一天早朝群臣按惯例到含元殿上来点个卯,大家都以为皇帝又要歇朝了,没想到皇帝来了。
  高高的高台上一把大大的龙椅,龙椅上坐着没什么精神的皇帝,李世民撩眼皮向下望了一眼,齐公公高声喝道:“有本启奏,无本散班!”
  大家都没有带奏章来上朝的习惯了,哪有什么本奏?都是空手来的。
  大唐的朝堂上有个优良传统,就是外来的人先说话。
  彼此互相望望,发现有一个奇装异服的人在,大家顿时了然,怪不得今天皇帝来上朝了。
  那人穿着与大唐人有很大的区别,不过并没有人觉得多奇怪,因为他的服饰大家看着眼熟。
  他穿的衣服跟吐蕃大相禄东赞是很相近的,一看就知道他是吐蕃来的使者。
  “臣有本奏。”他汉话说得还不错,礼仪也学得不错,站到正中向上鞠躬作揖,双手向前呈递着奏章。biqubao.com
  齐公公走下来,接过奏章,转身走了回去,把奏章轻轻地放在御案上。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宾天,臣奉王妃之命前来请求册封新赞普。”吐蕃使臣的话说的倒也清楚明白,就是说松赞干布死了,请大唐再给册封一个新的国王。
  当初吐蕃来求亲的时候,就曾经说过有两条要求是雷打不能动的,其一是吐蕃必须为文成公主筑一城,人家给筑了个布达拉宫。
  其二是下一任赞普的人选必须由大唐来决定,现在人家来请求册封了。
  册封一个国王不难,册封谁啊?
  文成公主下手太早了,孩子还没怀上呢,把老公给整死,呃不,把老公给熬死了,呃,也不好听,反正就是很意外地守寡了。
  至于那个尺尊公主,也是个没福气的,成亲虽然早,却是个寸草不生的肚子。
  松赞干布这一归天,他根本没有继承人人选。
  李世民扫了一眼奏章,淡然地开口:“朕记得上次吐蕃大相禄东赞来时,曾带来一人,说是赞普的儿子,叫贡日贡赞,他可还好吗?”
  贡日贡赞的确是松赞干布的儿子,是松赞干布和据说是吐谷浑的一个女人胡扯生出来的儿子,因为贡日贡赞的出生,那个女人还得到了名份,成为了松赞干布可有可无的妃子。
  当时松赞干布鬼迷心窃般地要娶大唐的公主,几次派人前来求亲,几次发兵骚扰边境,最终一狠心让禄东赞把贡日贡赞也带上,一起到长安来求亲。
  松赞干布的想法是让贡日贡赞留在长安当人质,这样大唐总能放心地把公主嫁给他了吧?儿子都留在长安了,这还不够有诚意吗?
  大唐是在乎他一个人质的国度吗?李世民也好,李泰也好,根本没人把贡日贡赞放在眼里,连提都没提过他一嘴。
  下嫁文成公主的时候,就让他跟着一起回去了。现在松赞干布死了,李世民想起来他不是有个儿子呢吗?就封他得了。
  “启禀大唐陛下,”吐蕃使臣低头说道:“贡日贡赞过世都二年多了,比松赞干布赞普走的还早。”
  “哦,”李世民看着他问道:“那你们打算册立谁为新赞普呢?”
  “臣听闻有人主张册立松赞干布赞普兄弟家的子侄辈为赞普的,也有人主张立大相禄东赞为赞普的。”
  “不妥,不妥。”李世民摇了摇头,满含善意地向下望着:“传位继承这回事,一定要分清嫡庶,有嫡子传嫡子,无嫡子传庶子,无子传孙也可,没有传给兄弟子侄的道理。”
  李世民的道理大家都听懂了,说的是真轻巧,谁还不知道有儿子传给儿子,没儿子传给孙子?
  问题是松赞干布年纪轻轻地就死了,儿子有个庶出的也死了,别说孙子连根孙子毛也没有。
  孙子这回事,想有好像也不难,李世民一句话就能让他有。
  李世民就笑眯眯地说道:“无子传孙嘛,贡日贡赞在长安的时候,曾经与一女子发生纠葛,生了个孩子叫芒松芒赞,恰好今岁那孩子年满四周,正宜册封为新的赞普。”
  吐蕃使臣深深地一鞠躬,高声说道:“臣谢大唐陛下隆恩深厚。”
  “大唐与吐蕃名为二国,实际上翁婿天子,情同一家,无须致谢。”李世民轻轻一抬手,示意使臣站直站好。
  对吐蕃来说重新册立个赞普,简直就是天大的大事,对大唐来说,三下五除二就把事情给解决了。
  李世民当然不同意让吐蕃随意地册立一个赞普,这个人选必须得是大唐来定。
  让他们随意册立一个,无论他们册立松赞干布的子侄也好,册立大相禄东赞的儿子也好,总之他们一定会册立一个成年人。
  成年人哪有小孩儿好斗?成年人肯定会想办法专权,小孩儿就不一样了,小孩子儿掌不了权,那么权力就会牢牢地抓在文成公主的手里。
  对大唐来说,当然是不遗余力地支持文成公主掌权,文成公主才是心向大唐的人。
  包括吐蕃使臣在内,朝堂上的文武百官其实都想知道皇帝刚才说的话是真是假,也没人见过那个什么芒松芒赞,他真的是贡日贡赞的儿子吗?
  皇帝说的话,当然就是真话,皇帝金口玉言怎么能说假话呢?皇帝贡日贡赞有儿子,那就一定是有。皇帝有芒松芒赞,那就一定是有。
  反正就是说句话的事,大唐纵然缺人,也不缺一个,随便找个四岁的男孩儿没多大难度。
  找人这回事,随便找确实是没难度,要不是随便找,那可就难了。李泰跑出去几千里,为的就是找一个人,天知道想找一个有多难。
  大唐太子亲征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天下,无论边塞还是城镇,无论大漠还是草原,传得人尽皆知。
  郁督山下三天一小战、五天一大战,直到这个消息传来,一下就沸腾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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