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云笑了,这些死刑犯以为能够获得涅槃淬的力量,就能够拥有反抗他的力量吗? 真的是太天真了。 看到秦云讥讽的笑容,死刑犯们直接是气得不行。 他们现在获得了强大无比的力量,心里已经是十分的膨胀了,完全没有将秦云和周围的士兵放在眼里。 加上他们本来就是一个个疯狂的死刑犯,所以此时此刻,已经一个个牛上天了,完全不受管控。 就好比是一群贫穷了很久的人,忽然之间获得了一大笔钱财,直接变成了暴发户心理。 现在这些人就是这个样子。 一旁的轩辕雷捏了捏拳头,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陛下,这些死刑犯还有活着的必要吗?” 因为秦云是用这些死刑犯进行实验的,所以轩辕雷担心直接宰掉会让秦云不开心,或许他还需要这些数据。 但秦云实际上已经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些人的死活,倒是不重要了,本来就是犯下滔天罪行的死刑犯,是要砍头的,早点砍晚点砍都没有差别。 “杀了吧。”秦云挥了挥手,丝毫不在意。 但是这时候孙神医却是忽然说道,“陛下,把那个最强的留一口气,我需要研究一下涅槃淬的上限在哪里,他看起来很不错。” 秦云朝着轩辕雷看了一眼,轩辕雷嘿嘿一笑,当即是跳到了空地上。 死刑犯们看见轩辕雷一个人跳了上来,当即是愤怒的冲了上来。 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 一拳。 轩辕雷只用了一拳,直接将那些人都杀死了!只留下了最强的那一个人。 没有任何的迟滞。 这些什么江湖高手,在轩辕雷这样的强大修饰面前,实在是太过稚嫩了,简直就像是跟小孩子,不对,是跟一只蟑螂战斗一样。 “天哪!这是什么怪物?!”那个最先反叛的死刑犯,直接是被吓傻了。 轩辕雷打的没啥感觉,但是算是好好发泄了一番。 他说道,“陛下,这些人之前还是小蝼蚁,现在比小蝼蚁厉害一点儿了,潜力也提升了一些,感觉让他们修炼武功,可以再提升一个阶段的实力。”biqubao.com 听到轩辕雷的话,秦云也是微微点头,他也是看出来了这一点。 涅槃淬不只是快速提升生命的实力,更具有一种惊人的提升潜力的能力。 这一点儿让秦云很是惊讶。 不过秦云知道涅槃朝神花本身能够快速强化生命的实力,主要还是因为将人体之中的全部生命力都提前消耗了的缘故。 但孙神医的方法,不仅将疯狂嗜血的毒性给消除了,还将这种对于生命力的损耗也减少了,甚至是可以用涅槃淬提高生命力。 这点儿秦云虽然看得出来,但是也不明白其中原理。 秦云让人将他抓起来关上,随即看向一旁的孙神医。 “孙神医,你的研究结果很不错,真的让你做到了。”秦云毫不吝惜自己的夸奖。 孙神医笑道,“老夫能够研究出来,还是因为陛下大力支持的原因,如果没有陛下的支持,没有赤云和洛华的帮助,恐怕我也是没有办法完成。” 秦云微微一笑,他认为孙神医是太过谦虚了,如果赤云他们真的有能力研究出来这些东西的话,为什么早不研究出来?偏偏在孙神医到来之后,才将这一切研究出来? 他从神农宗众人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到,神农宗之中,大概是没有人研究这个涅槃朝神花的,因为大家下意识的将涅槃朝神花当做是一种剧毒的毒药。 大阳王朝的惨重下场,就是前车之鉴。而以比托斯城的众人就是现在的下场。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对于涅槃朝神花都是十分的畏惧,看得出来即使是在神农宗之中,也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毒物。 但是孙神医却不一样,他竟然是通过研究这种剧毒之花,从而提炼出了可以让人变强和提升潜力的精华。 而且是在完全不损耗人体的生命力的情况之下完成的,这种药术实在是太过惊人,秦云也算是走南闯北,见过很多大场面的人,但是像孙神医这样的人才,他却是没有见过。 这涅槃淬虽然是赤云最先提出来的,但是他只是能做到十分之一的作用,真正起到关键作用的,还是孙神医的方法,不然让赤云想一百年,估计也不可能想出来。 这孙神医确实厉害,甚至秦云以为在神农宗这样的医术和药术的大宗门之中,也少有人能够与孙神医媲美。 秦云能忍不住问道,“孙神医,这涅槃淬十分的神奇,但有一点儿朕实在是想不明白。涅槃朝神花的毒性在于,疯狂的消耗生命力来提升实力。” “你固然是将其中的迷幻剧毒消除了,让人不会疯狂。但是其中消耗生命力的毒性,却是如何消除,还做到提升生命力的地步?” 孙神医并没有藏私,而是直接告诉了秦云,“陛下,涅槃朝神花的毒性确实可怕,会让人迷失自我,人在不知不觉之中,就会消耗掉生命力。本来还可以活几十年的人,瞬间就老去,只有一天的寿命可以活。” “因此我分析,涅槃朝神花之所以人人闻之色变,主要还是因为这两点。我加入的那些草药,都是补气益血,大幅提升生命力的药材。”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其关键在于,抑制血液的贪婪。” 听到孙神医的话,秦云十分的惊讶,“什么叫做血液的贪婪?” 孙神医笑着解释,“老夫在解剖涅槃朝神花研究的时候,发现其实并不是涅槃朝神花主动消耗人体的生命力的,而是人体对于涅槃朝神花的贪婪所致。” “涅槃朝神花之中有一种成分,可以人体对其产生贪婪的欲望,就好像色中饿鬼对于美女,饿死鬼对于美食的贪婪那样。” “所以我将涅槃朝神花的这种成分去除,然后补入大量的生命力补药,两相中和,抑制了血液的贪婪,才得成功。” 秦云听了之后,大为叹服,孙神医不愧是被称为神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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