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个什么金钱之神,是个什么来头?靠谱吗?”秦云似笑非笑的看着亚格尼斯。 听到秦云的话,亚格尼斯有些生气,“金钱之神,是我的信仰,骑士,从不欺骗自己的信仰!” “我与巴赫曼,克罗宁,亨利,有着血海深仇,帮我,我也会帮你,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的多。我能够帮你打赢这场仗!救我!” 亚格尼斯几乎是咆哮着,喊出这句话,喊完这句话之后,整个人都瘫软在地,口中吐出鲜血。 秦云看见他的样子,心中有些好奇,“你怎么变成这幅模样了?还跟巴赫曼、克罗宁、亨利结下血海深仇?” 亚格尼斯沙哑着声音道:“先救我,再说下去,我命都没了!!” “救你?” 秦云的手托着自己的下巴,神色陷入了沉思之中。 到底要不要救他呢? 像是穗高麻衣说的那种可能倒是有的,如果亚格尼斯真是巴赫曼派过来的卧底,那就问题很大了。 不过秦云倒是觉得,亚格尼斯使出苦肉计的可能性很小。 因为亚格尼斯只是巴赫曼的雇佣骑士而已,又不是巴赫曼忠诚的手下,使用苦肉计的前提,必须是手下对自己绝对的忠诚。 不然,不小心打的太狠,手下直接投诚了怎么办? 亚格尼斯的信仰是金钱之神,对于巴赫曼的忠诚肯定是没有,在这种情况下,秦云觉得巴赫曼不至于让亚格尼斯使出苦肉计。 这种人很爱钱,要是秦云反手拿钱给他砸晕,直接背刺他岂不是风险更大? 想到此处,秦云大概已经知道,亚格尼斯应该不是在和巴赫曼上演一处苦肉计了。 亚格尼斯的实力确实很强,尤其是他的个人战力,如果跟他以死相拼的话,估计连穆乐也不是他的对手。 就他那一招死亡之枪,就算提前知道了他的花样,没有绝对的反应速度和实力,也很难挡得下来。 秦云沉声道:“如果朕救了你,你是否宣誓永世效忠朕,为朕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亚格尼斯几乎是没有犹豫的点头,“如果大夏皇帝你能将我救下,那么我亚格尼斯这辈子这条命就是你的了,我将永世为你的忠仆,为您效忠,即使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 他想得很清楚,如果秦云不救他,即使他的狗命再硬挺,也熬不过今晚了,而这茫茫平原之上,能够在今晚就出手救他的人,恐怕除了秦云是没有人了。 所以说,他这条命几乎就是一条死命。 与其就这样凄惨的死去,倒不如卖命给秦云,换一次活命的机会,至少能够向巴赫曼、克罗宁、亨利他们复仇,将他们吊在树上喂乌鸦! 狠狠地向他们复仇,让他们知道得罪死亡骑士亚格尼斯的下场! 秦云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既然你愿意宣誓向朕效忠,那朕也可以救你一命。克罗宁和亨利身为雇佣骑士。” “却因为金钱的诱惑而决定帮助巴赫曼,这是最愚蠢的行为,与朕作对者,没有好下场,克罗宁会死,亨利也会死,巴赫曼也逃不过!” 亚格尼斯又吐出一口血,“陛下,要不你先把我救了再继续说行不?我真的撑不下去了。” 秦云却是淡然一笑,神情从容:“别急啊亚格尼斯,你既然已经向朕宣誓效忠,那就是朕的人,朕能让自己人死了不成?” 他有九节血虫,只需要一两滴充满药效的血液,就能将亚格尼斯的命救回来。 亚格尼斯的体质也是异于常人,十分的坚挺,要不然的话,从王城之外那么远爬到秦云的军营这边,正常人早就死了。 九节血虫的药血对于体质越好的人,效果也是越强,像慕容舜华之前服用九节血虫的药血,就很快发挥了药效。 以亚格尼斯的体质,服用下九节血虫的药血,很快就能发挥作用,不过是胸口被切开的伤势,很快就能止住伤势。 要不了两三天,胸口的血肉就会再长出来,重新变得健壮。 而且九节血虫的血具有强力药效,若是吸收了九节血虫的血液,不只是能够治疗伤势,还能增加身体能力,实力有所提升。 而且更可怕的是,这九节血虫的药血是经过九节血虫自身炼化的,基本没有任何的副作用。 在很久以前,任何一条九节血虫的出现,都会引发武林之中的一场血雨腥风。 秦云当即就要将自己随身携带的九节血虫拿出来,但是伸手一掏才想起来,自己刚才把衣服褪到岸边了,九节血虫也在衣服里的黑盒子里。 “麻衣酱,麻烦你把朕衣服的黑盒子拿过来。”秦云大声喊道。 穗高麻衣听到秦云的话,连忙看向了另一边的湖岸。 “好的陛下!” 穗高麻衣答应了一声,连忙潜入水中朝着湖水对岸游去。 她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若是在湖面上游泳,以秦云的目力纯纯是在奖励他,还是潜进水里游泳比较安全。 好不容易游到了岸边,穗高麻衣露出头看了岸上一眼,顿时整个人脸色都变得通红起来。 穗高麻衣的衣服就在岸上,自然是下意识的先朝着自己的衣服看去,结果她就看见了在自己的衣服旁边,放着秦云的干净的换洗衣服。 这说明刚才送衣服过来的随侍看到了她放在旁边的衣服。 现在深更半夜、露水深重的,穗高麻衣穿着的衣服全部放在了岸上,这说明什么?说明穗高麻衣现在很冷,因为没有御寒的衣服了。 这就算了,旁边还有秦云的衣服。秦云也是光秃秃的在湖水湖水中洗澡。 这个样子就算是没有什么,也得误会有什么了呀。 一想到这件事情,穗高麻衣就感觉整个人昏乎乎的,美丽娇嫩的俏脸上在发烫,手脚不知所措。 “完了!完了!肯定被误会!” 穗高麻衣神色慌乱,不知所措。 这时对面湖岸传来秦云的声音:“麻衣酱,好了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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