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怪克里斯蒂娜太过震惊,实在是秦云的想法,太过惊世骇俗了。 自古以来,行军打仗讲究的就是军心稳定。 克里斯蒂娜并没有读过大夏的兵书,但是也知道一场大战之中,军心和战意是很重要的东西。 如果有两只军队交战,其中一支军队没有军心和战意,但是另一支军队拥有坚定地军心和无双的战意。 那么这场战斗就一定是战意无双,军心稳定的军队胜利。 这是毋庸置疑的。 正所谓一鼓作气势如虎,再而衰,三而竭。 说的就是气势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气势,那么这场战争根本就没有打的必要性了。 克里斯蒂娜听见秦云说,要让那些百姓们离开这座城池的时候,觉得这件事情还是可以的,毕竟百姓们跟他们不是同一条心,与其让他们变成一颗不稳定的炸弹,还不如让他们自由选择离开与否呢。 但是那些士兵可是他们坚守这座城池的根本啊! 再厉害的武器也得需要人去使用,才能彰显出来它的威力! 如果没有人使用这些武器,那么就跟一堆废铜炼铁有什么区别? 克里斯蒂娜相信,如果秦云的这则谕旨颁布下去,诺基主城之中的至少半数士兵都会选择抛弃秦云离去。秦云没有任何理由让这些士兵留在这里。 也就是说,只要秦云的话传下去,很快,这座诺基主城就就会变成一座空城。 能够在这种关头留下来的士兵,那真的是铁骨铮铮,保家卫国的热血好男儿。 但是问题是,在这座城池里面,有多少这样的士兵? 克里斯蒂娜觉得,人心是经不起试探的,就像塔格罗菲一样,一场误会,却让克里斯蒂娜看清楚了一切。 “陛下,我觉得没有必要这样做,这些士兵现在听命于您,能够在守城之时发挥出作用,没有必要去试探他们。”克里斯蒂娜语重心长的说道,她以为秦云是想要试探这些士兵的忠诚,所以才这样做。 所以她才觉得没有必要这样做,毕竟有些揣着明白装糊涂是最好的选择。 秦云却是轻轻一笑,捏着克里斯蒂娜柔软的玉手道:“克里斯蒂娜,你想要做朕身边的得力干将,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是什么,你知道吗?” 克里斯蒂娜心里一惊,顿时明白了秦云的意思:“好吧,陛下,我会遵照您的谕旨去宣布的。希望您不要怪罪于我。” 她心里很清楚秦云是一个怎样的人,如果不是因为她是秦云的女人,换做别人,敢向秦云提出质疑,恐怕已经被杀头了。 秦云微微一笑:“去吧,去告诉那些没有根基的蒲公英,他们可以选择离开这里,去哪里都行,但是别再回来了。” 克里斯蒂娜轻轻点头,她不会再质疑秦云的任何决定,因为她认清现实,秦云才是这里的真正主宰。 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些血淋淋的高官们,他们的下场很是凄惨,没有任何活路可走。 克里斯蒂娜叹了一口气,直接驱马离开。倒不是为这些高官感到惋惜,而是单纯的觉得太过残酷。 可是战争就是这么残酷。 秦云道:“韩轩,你带人将这里清扫干净,尸体焚烧干净,不然容易出现问题。北城门的所有防御措施也需要重新布置一遍。” 韩轩连忙点头:“谨遵您的命令陛下。” 秦云放心离开。 至于弗雷德,秦云没有想要花时间和精力去追杀他的想法。 弗雷德的反叛是秦云没有想到的。 而且现在的乱局基本上都是弗雷德叛逃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反应。 秦云之所以决定让那些士兵自由选择离开与否,就是因为弗雷德的叛逃已经让他没有办法继续统领这支军队了。 克里斯蒂娜说的很对,军心、士气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秦云这还没有开打呢,就直接告诉那些士兵们想要离开的就可以离开了,这无疑对军心士气来说是一种很大的打击。 但秦云实在没有办法了。 想要制衡军队是需要实力的。 秦云并不是这诺基主城士兵的将领,他只是弗雷德的帝皇,当弗雷德离开的中间这个位置的时候,秦云和这支军队的纽带就直接断了。 身为一个外人的秦云,拿什么去制衡这支五万人的军队? 根本不可能! 秦云手底下虽然还有穆乐率领的一万神机营士兵,而且他也有信心带领这些神机营将那些士兵打得服服帖帖。 但是现在是什么时候? 塔格罗菲很快就会率领大军到达,然后开启大战。 这个时候秦云根本没有功夫去镇压、驯化这支军队,就算成功了,对于两支军队的损耗会有多大? 将这些都计算在其中。 秦云知道,这支军队必须要放弃了。 如果不放弃的话,这支军队不仅不能够为他所用,甚至还会在他和塔格罗菲大战的时候出手捣乱。 到时候城内失火,都不用塔格罗菲动手,他们就会将秦云绑缚起来送给塔格罗菲。 有时候,放弃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秦云宁愿选择一万人的铁血军队在空城之中死守,也不愿意和五万人的虎狼之徒守在一座城里,因为这五万人随时都有可能会变成他的敌人。 那些逃走的士兵就是最好的证据。 他们今天可以逃跑,明天就可以叛变,真的没有必要继续维护这支军队。 秦云回到城主府的时候,慕容舜华赶了回来。 “辛苦了。”秦云笑道。 其实这个时候,追不追杀那些逃走的士兵,已经不重要了。 慕容舜华出去一圈,带着公孙婉儿杀了不少逃跑的士兵和暴徒,但是一袭白衣依然纤尘不染。 反观公孙婉儿,身上不知道带着血还是泥巴,看起来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还有些破烂了,脸上更是像个泥人一样。 秦云本来看到慕容舜华为他出任务归来还挺温柔的,但是看到公孙婉儿那一副衰样,顿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陛下,有这么好笑吗?”公孙婉儿瘪着嘴盯着秦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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