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老妈,我有个疑问,难道你没有好奇过我是怎么接触到地下世界,实力为何会提升得这么快?” 李进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虽然老妈是曾经叱咤风云,让地下世界闻风丧胆的蜂后,但是只有李进最清楚,自己从来没有在老妈那里学过功夫,一直认为老妈只是个普通的家庭主妇。 “为什么要好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就算你是我儿子,也不用什么都跟我说。” 沈澜漫不经心,似乎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 “还真是个没心没肺的老妈呢!” 李进忍不住槽。 有的人会因为老妈什么都管而烦恼,李进完全相反,总感觉自己像是捡来的,老妈一点也不关心自己。 尽管老妈大咧咧的,在他心里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妈。 “小崽子,你骂谁没心没肺呢?老娘要是没心没肺,能把你养这么大?” 沈澜却不乐意了,再次揪住了他的耳朵训斥。 “啊对对对,您是世界上最负责任的老妈,有您是我的福气!” 李进阴阳怪气来了这么一句,然后耳朵差点被揪掉。 老爸听到动静跑出来,见状抽出七匹狼就给他来了两下,训斥他又惹老妈生气。 莫名其妙挨了顿混合双打,李进好想死! 燕京,曲家大院。 “爸,你在书房没有?” 曲欢欢见父亲的书房里亮着灯,于是敲了敲门。 “有什么事?” 书房里传出曲怀安的声音。 “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可以进去吗?” 越有底蕴的家庭,越注重规矩,曲欢欢可不敢放肆。 “进来!” 曲怀安正在练习书法,笔走龙蛇,倒是颇有两分造诣。 待书房门推开,曲欢欢走进屋来,他才放下将毛笔放到架子上,抬起头看向女儿问道:“说吧!” “爸,我刚收到消息,那个李进订了明天飞燕京的机票,同行的除了他父母,还有沈凝真!” 曲欢欢的脸色很不好看。 “沈家丫头,他怎么会和姓李的小子在一起?” 曲怀安手上的动作一滞,使得笔锋偏移,墨迹晕染开来。 “你不知道吧,那沈凝真和李进的关系一直暧昧不清,也不知道她看中那乡巴佬什么了,真是没眼光。 就连卉妍姐,曾经也与那个乡巴佬好过一段时间。” 曲欢欢明显调查过李进,把他的一些过往给扒了出来。 她实在想不明白,沈凝真和曲卉妍这样的天之骄女,怎么会对一个小地方的乡巴佬另眼相看。 即便李进年纪轻轻,已然成为南江省首屈一指的人物,在曲欢欢眼中依旧上不了台面。 正因如此,她才会特意跟着老师魏东全前去出云山庄,看看这人有什么特别之处。 “沈家丫头带着李进一家来燕京,想要干什么?” 曲怀安双眼微微眯起,生出不太好的预感。 由于沈澜从小在昆仑墟长大,学成归来后依旧非常低调,几乎没在公众场合露过面。后来因不满父亲安排的联姻,沈澜直接离家出走,与沈家断了往来。 将近三十年过去了,这件事情基本已经被人们遗忘。 曲怀安知道沈老爷子还有个离家出走的女儿,根本没有朝这方面联想。 “会不会是李进发现了幽氏克星口服液,是从他那里拿来的宣热醒窍汤配方,想要借助与沈凝真的关系,来燕京找沈老爷子告状? 他曾救治过沈老爷子,而且沈家对他似乎挺看重,要是这件事情捅到沈老爷子那里,肯定会很麻烦。” 曲欢欢给出了自己的猜测。 “那小子既然与沈家丫头关系亲近,想要通过她联系到沈老爷子应该不难,直接打个电话就行了,何必要亲自前来燕京,还带着家人?” 曲怀安沉吟,觉得这事不太寻常。 “不管是什么原因,李进都留不得,要是幽氏克星口服液的事情曝光出来,会对曲家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不能冒这个险。 以沈老爷子的性格,决不会看在亲家的份上,给曲家方便,相反手段会更加激进。” 幽氏克星口服液为曲家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曲欢欢绝不容许任何人从中作梗,断曲家财路。 魏东全那老东西便是仗着有点功勋在身,敢阻挠曲家,便死得无声无息。 一个地方上有点成就的小角色,真以为得到沈家看重,就能与曲家作对了? 不管李进是否发现了幽氏口服液的秘密,曲欢欢都要说服父亲,铲除掉这个不稳定因素。 “不错,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不抱任何侥幸心理,才是家族管理者应有的素质。” 曲怀安将手里的毛笔放到架子上,看着女儿,露出欣慰之色。 几个子女之中,唯独这个小女儿让他满意,心狠手辣,遇事果决,具有枭雄潜质,可惜是个女儿身。 “爸,要不直接让庞供奉出面,抹杀了这个不稳定因素?” 曲欢欢提出解决方案。 “那小子能凭借自身本事,在缅国和樱花国搅动风云,爬到今天的地步,想必不是个善茬。 若是做不到一击必杀,可能会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况且沈家对他的确比较看重,又有沈家丫头陪同,影响太大!” 曲怀安缓缓摇头,否定了女儿的提议。 “以庞供奉的修为,杀他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曲欢欢不以为然,觉得父亲太过谨慎。 “才夸奖了你,看样子是白夸了!” 曲怀安冷着脸训斥了一句,旋即补充道:“小心驶得万年船,根本没必要去冒这个险,可以有更好的方法收拾那小子。” “爸,接下来该怎么做? 听父亲这么说,曲欢欢眼前一亮,知道他已经有了主意。 “那小子控制了缅国帕敢镇的原石矿,与军刀雇佣军眉来眼去,正好可以用这个做文章。 让史唐那边动手,制造证据,必须坐实那小子勾结外来势力,意图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 等到了史唐那里,直接以暴力抗法的名义将其击毙。 沈老爷子是爱惜羽毛的人,即便再怎么器重那小子,也不会在这种情况下问责。” 曲怀安说出酝酿好的毒计。 “这个办法好!还是爸爸老谋深算,连沈家也被你给算计了进去。” 曲欢欢顿时心服口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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