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妮就是这个样子的。 其实之前她跟周固的感情其实还算是不错的。 但是当周固提出要结婚的事情之后,她就开始后退了。 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反正就开始有种生理上的厌恶。 然后看着周固的时候也开始不耐烦了。 她后面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周固的原因,还是真的就因为结婚。 总而言之,等到后面周固要举行婚礼的时候,她的内心也没有什么波澜,也不会感觉到后悔。biqubao.com 相反,其实她看到周固结婚,心里还真的松了一口气。 要不然周固真的因为她而不结婚的话,那她还会有点愧疚。 现在这种结局对他们来说都是最好的。 “那要是宋澄徽喜欢你,喜欢到非你不可的,到时候你还打算继续这样收场?” 之前的事,桑年也是知道的,所以她莫名有些担心,宋澄徽的结局跟周固一样。 池妮摇了摇头,露出了淡然的神情,“老实说,我就没有想过那么长远,而且我一开始也跟宋澄徽说的很清楚,保持和平共处的关系,不要担心对方太多的生活,好聚好散。所以到时候如果分开了,我应该也不会有什么感觉。因为我的心态一直都保持很平静。” “你确定你能够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桑年对池妮说这话表示有点怀疑。 “人嘛,会失望会难受,都是因为来自于想要的太多。只要我对对方不抱着太多的期待,就应该不会感到难受的。反正我每次都是这个样子,所以我在每一段感情里都很容易抽身。” 反正池妮是不会让自己受到感情上的伤害的,所以每一次等她快陷进去的时候,她都会想别的办法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感情这种东西还是淡薄一点比较好,太重了,对彼此都不是一件好事。 “听你这样说,我就只有一段感情,好像还是比较吃亏的。” 桑年一直以来就只有萧靳御这么一个男人,跟别人接触也都是保持正常的社交距离。 可能也是她有感情洁癖,就是接受不了跟其他男人再有感情上的牵扯。 当然,最重要的一部分的原因,因为起点太高了。 她一开始就碰上萧靳御这样的男人,又怎么可能还看得上其他人。 更别说,萧靳御这个男人,还真的挑不出别的毛病来。 “那要不然玩一点刺激的东西?”池妮突然朝着桑年挑了一下眉毛,“既然你都要离开这里了,不如晚上跟着我出去玩一玩?找几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大学生,感受一下荷尔蒙?” “别别别,这要是让我家里那两个男人知道了,估计是没有好日子过了。” “哎呀,你别想的太多了,又不是让你去做那种事,只是喝喝酒玩玩小游戏而已,调节一下心情。” 池妮当然不敢带着桑年去玩得太花。 要不然萧靳御非把她给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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