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宁都这么说了,章子珞自然不会再矫情。 就算心里还有些介怀,但这几天下来,她也已经慢慢释怀了。 高宁又没做错什么,那天从头到尾,都是魏成雪在说。 她是高宁的女朋友,不相信高宁,却因为魏成雪几句话就要想要把高宁拒之门外,这显然是不对的。 章子珞也已经调整好了心态,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了。 她明白,她就是太敏感,也太在乎高宁了,才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把两个人的关系闹成这样。 换句话来说,要是她真的上了魏成雪的当,因为她三言两语的挑拨,就跟高宁分开了,岂不是就让魏成雪如愿了么? 她可不能做这种蠢事儿。 两人很快就达成一致,只是,高宁的手却舍不得松开,一直抱着章子珞。 不敢太用力,怕弄疼了她,又不敢松手,怕一松开她就会跑掉。 高宁内心又是紧张又是甜蜜,仿佛只要这般的抱着她,就拥有了全世界。 这种感觉,很奇妙,是她从前没有过的。 章子珞也是如此,被高宁这般抱着,靠在他宽厚的胸膛,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整个人都很安心,仿佛只要有他在,不管自己做什么,都不会紧张害怕。 也不知道抱了多久,章子珞有些娇羞的推了推高宁。 “很晚了……” 她明天白天还要出差,却隔壁城市参加一场大型演出呢。 高宁依依不舍的又抱了一会,嘴上说着,“一分钟,就一分钟,好吗?” 章子珞被逗笑了,抬眸,满是娇羞的双眼里,带着一抹甜蜜,“又不是以后抱不到了,你急什么?” 高宁憨憨的低头对着章子珞傻笑,“不一样,小珞已经好些天没有搭理我了,我不得把前面几天的都抱回来么?” 章子珞推了推他,“什么时候学会油嘴滑舌了?” 高宁弯腰,额头对上章子珞的,“有人说,恋爱中的人,都是诗人,以前我不相信,现在我信了。” 章子珞的脸都红到脖子根了。 尤其,高宁的呼吸间的热气,打在他的脸上,身上强烈的男性气息,让她心跳狂乱,一时间,连怎么呼吸都不会了。 高宁也好不到哪里去,看着这么娇羞动人的章子珞,他狠狠的咽了一口口水,想亲她一口,又怕吓着她了,挣扎了一阵,还是狠心松开了她。 “你明天几点出发?”高宁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不让章子珞看到自己下半身的狼狈。 章子珞双眼也不敢乱看,低声回答,“早上十点左右,两个小时车程,去那边要先见一下主办方的人,吃过饭再去参加彩排。” 高宁微微点头,“表演完应该有些晚了,会赶回来吗?” 章子珞表示自己也不确定,公司的行程安排,是节目结束了还要跟主办方吃饭庆祝的,但具体情况还要到时候才清楚。 “行,你早些休息,明天好好表现,我有时间的话,就过去找你。”高宁揉了揉她的脑袋,依依不舍的一步三回头走出了房间。 章子珞看着他的背影,摇头,“不用这么麻烦了,你本来就忙,等我回来就好……” 虽然她也想高宁去找她,去那边也就一两个小时的车程,不算远,但,她又觉得自己不能太矫情了,时刻都粘着高宁的话,他会烦的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她不能这么自私的总是霸占高宁的时间的。 “没事,我明天看情况,去的话提前告诉你。好好加油,嗯?” 章子珞笑着点头,没有再多说。 等高宁关上门离开,章子珞才狠狠的松了一口气。 总觉得,高宁在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是紧绷着的,紧张极了。 但他离开了,她又很舍不得。 这感觉,有些矛盾,但又让她心生欢喜。 当晚,章子珞又做了那个可怕的噩梦。 梦到自己的琴坏了,然后在舞台上,尴尬的拉不出声音来。 现场整一个尴尬住了,她用尽了全力,使出浑身解数,拉出来的声音,却十分刺耳,根本不能听。 她噩梦惊醒,开了灯,发现已经是清晨五点多了。 她去了个洗手间,收拾了一会儿,重新躺下却怎么都睡不着。 她觉得,自己不能继续这么下去了。 这把琴,几乎已经成为了她的心魔。 她太依赖它了,也太害怕会失去它,更怕失去它之后,自己就废了。 这段时间,她在舞台上的表现越发的熟练,效果也越发的好了。 她甚至有了属于自己的粉丝群,她的琴声,被那些粉丝们称为天籁,夸赞声一片。 可越是这样,她就越害怕,怕自己会有翻车的一天。 她天不自信了。 她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许久才拿起手机,继续去催自己的经纪人,希望她能尽快帮自己挑到一把好琴。 虽然公司也有几把,但那些都不适合她,用着不称手,根本没办法让她发挥自己的实力。 这段时间的演出效果不错,章子珞的提成收入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增长。 虽然,想买一把很好琴还远远不够,但至少能买到趁手的好琴了。 她要求也不高,暂时有个应急的,接下来赚到钱了,再考虑其他。 她对自己有信心,只要自己好好努力,将来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想了很多,直到天蒙蒙亮,章子珞才再次睡过去。 这一睡,醒来就已经是上午九点了。 助理和经纪人都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问她准备的怎么样了,要准备出发了。 章子珞这才急急忙忙的起身,一边给经纪人和助理回电话,一边洗漱收拾。 好在,她昨晚就提前收拾好了行李,不然怕是就赶不及了。 与此同时,am公司。 吴乐乐这段时间一直找各种理由,拖着,不肯在公司里展现自己的才艺。 对路易斯那边,也是一直吊着。 好几次路易斯约她,她都委婉拒绝了。 她知道,她越是吊着对方,对方就对她越有兴趣。 但又不能太过了,这个度得把握好,否则,真把人给吓跑了,她在公司就混不下去了。 就在前几天,她得知了章子珞要去参加隔壁市一个大型演出的消息,她心里便有了算计。 当晚就主动约了路易斯去咖啡厅一聚。 路易斯自然是欣然同意,并打着学习的名号,给吴乐乐搞了一张演奏会的门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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