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高宁上了车,章子珞也没细看那是什么车,只觉得挺宽敞舒适的。 她对车没什么研究,只觉得这是除了之前夏绯的车子之外,她坐过最舒服的车子了。 只是,因为内心有些紧张,她坐在车上,一直绞着手指,不敢放松。 好在,高宁并没有问她刚刚跟吴乐乐的对话,直到抵达餐厅,章子珞才松了一口气。 这是京城最新开的连锁餐厅,叫绯色。 之前江临也有一家,开的特别火,只是太贵了,还要预约,章子珞一次都没去吃过。 前段时间也听同事提起,说京城也开了绯色餐厅。 但她从没想过自己能来这种地方吃饭,也就只是听他们说说,并没有多想。 没想到高宁竟会带她来这么贵的地方吃饭。 想起刚刚吴乐乐说的,高宁只是个当兵的,没多少收入,她有些紧张的拉了拉高宁的衣袖,“我们要在这里吃饭吗?” 高宁咧嘴一笑,“对啊,我问了夫人京城哪里适合两个人吃饭,她推荐了这家,说是味道挺不错的。我想着,夫人都喜欢的餐厅,肯定不会差了,你也会喜欢的。” 章子珞摇摇头,“我,我不喜欢。我们换一家吧,高宁……” 虽然想夏绯推荐的,让章子珞觉得不吃有些愧疚。 可他们跟夏绯是不一样的。 夏绯是什么身份,他们是什么身份? 夏绯随便吃一顿,可能够他们吃一个月了。 章子珞不想这么浪费高宁的钱,“我知道这附近开了一家新的餐厅,听说味道挺不错的,走吧,我们去那边。” 突然被拉着走,高宁都有些回不过神来,急忙拉住了章子珞,“哎,等等,小珞,我这边已经点了餐了,怕是不能退,要不这样,今天先在这里吃,你要是喜欢吃其他新开的,我改天再带你去,怎么样?” “啊?”订餐不能退了? 这餐厅,也太霸道了吧? 章子珞咬着嘴唇,又心疼又愧疚。 但想了想还是点点头,觉得自己不能太小气了,既然高宁安排好了,就是他的一番心意,她不能太磨叽。 “那就去试试吧,一直听说这是一家高级富人餐厅,我还没去试过呢。”章子珞笑了笑。 高宁笑道,“对,先试试看,你要是喜欢,以后我经常带你过来。” 章子珞咽了一口口水,心想,高宁是收入很高?还是根本不知道这餐厅有多贵啊? 还经常来,就是吃这一顿,章子珞都能心疼好久了。 但第一次约会,她也不能让高宁没面子了,笑着点头,两人一起走了进去。 看到高宁,服务员很热情的迎了上去,就要带两人去楼上的厢房。 结果那服务员一看,高宁身后的人竟是章子珞,忍不住嗤笑了一声,“哟,这不是章子珞吗?你这是傍上大款了?居然能来这里吃饭?” 章子珞蹙眉,抬眸才发现,那人竟是高中时期跟自己不对付的同学蒋琬。 蒋琬是学渣,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交了个混帮派的男朋友之后,就开始在学校里为所欲为,肆意霸凌同学。 那时候,章子珞也是被霸凌的对象之一。 不一样的是,她被霸凌了之后没有选择隐忍,而是回家告诉了父母。 父母知道之后,不顾一切的找到了学校领导要求对方给章子珞一个交代。 蒋琬跟校领导是亲戚,自然不会帮着章子珞处置蒋琬,而蒋琬不但不承认自己的过错,反而反咬了章子珞一口,导致学校差点把章子珞开除。 还是夏绯当时回了一趟京城,出面找校领导聊了两句,不过十多分钟时间,就把事情解决了。 那之后,蒋琬被退学,校领导也被降职,章子珞沉冤得雪。 高中那几年她能在学校里安逸的学习和练琴,全靠夏绯那一次的打点。 没想到时隔多年,会在这里遇到蒋琬。 看蒋琬穿着一身制服,胸口还挂着大堂经理的牌子,一脸神气,嚣张极了。 “看不出来啊……还找了个这么强壮的。”蒋琬打量了高宁两眼,看着高宁黝黑的肤色和强壮的体魄,便知道这人不可能是什么霸总土豪了。 “不知道平时是在哪个工地里搬砖?竟这么舍得,带你来这里吃大餐?”蒋琬忍不住掩嘴偷笑,引来了周围不少人的注意。 高宁今天虽然穿了一身西装,头发疏离的油光发亮,可浑身上下却带着一股子狂野气息。 可因为长期在部队里接受训练,时不时去野外执行任务,各种暴晒之下,皮肤难免变得黝黑,双手也十分粗糙。 这样的他,跟那些常年在办公室里的白领和霸总们,完全不一样,自然也没有那种矜贵和儒雅。 “搬砖怎么了?”高宁咧嘴,不屑的笑了笑,“我搬砖也是靠自己的双手在打拼赚钱,带我喜欢的人来吃一顿好的,有什么问题吗?” 蒋琬没想到高宁还这么嚣张,嗤笑道,“哟,还真承认了?我就说,这种长得粗糙晒得黝黑的男人,肯定是常年在工地打工的。只是没想到章子珞你会喜欢这种。” 蒋琬的言辞明显带着嘲讽,章子珞的脸色变得苍白,上前一步护在高宁跟前,扬起下巴道,“蒋琬,我喜欢什么样的跟你没关系,他是做什么的也跟你没关系,你自己也在这里做服务员,有什么好骄傲的?大家都是出来混口饭吃的,你只需要做好你的本事工作,带我们去用餐的地方就好。” 章子珞很少跟人起口角,可她发现,自己的隐忍,似乎总换来别人的变本加厉。 所以这段时间,她也开始有了棱角,尤其是跟高宁有关的,她绝不能容忍。 大概,因为这是她在乎的人的关系把…… 可以诋毁她的不是,但绝不能说她在乎的人。 “哟,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在这里摆起谱来了呢?”蒋琬露出了夸张的笑,双手在胸前交叉,“你信不信,只要我今天不让你们进去,你们就绝对吃不了这顿饭?” 章子珞气得眼圈都红了,见过欺负人的,没见过这么过分的。 她不过是来吃个饭,又没招惹谁,凭什么要被这么欺负? “巧了,我也想说,只要我今儿想吃这顿饭,就没人能阻止我,你要不要阻止一下试试?”高宁眯起双眼,微微抬手挽起了袖子,浑身释放出了一股凌冽的气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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