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快点,要迟到了。” “别催啦,哎哟,我都走不动了,你慢点呀……” “可是要来不及了,这一次的彩排很重要,你再坚持一会儿……” 下午四点半,体育馆外的空地上,章子珞一身干练衬衣牛仔裤,拉着一个女孩,步伐匆匆。 女孩是她大学同学,也是她的好闺蜜,吴乐乐。 吴乐乐长得娇滴滴的,身材苗条,样貌甜美,穿着修身长裙和高跟鞋,根本走不快。 她们大学毕业之后,一起进了一家大型娱乐公司做艺人。 因为都是学小提琴的,章子珞进来之前就跟公司说好了,只拉小提琴,不接别的表演。 但她们进来不过小半年,因为小提琴演奏活动并不多,她们平时几乎都忙着训练,很少机会能参加演出,赚的钱,也就勉强能维持基本生活。 吴乐乐喜欢打扮,热衷潮流,很快不再满足于拉小提琴的那点收入,也开始接一些别的歌舞表演。 自从接了歌舞表演,发现那些歌舞表演,比拉小提琴赚钱多了,几番拉着章子珞去接别的活儿,都被章子珞拒绝了。 也因此,她大多时间都用在了其他的表演上,对于过两天要参加的大型演奏会,并没有太期待,当然也不想投入太多心思在这里面。 上午训练完,她拉着章子珞出去吃饭逛街,要不是章子珞一直惦记着下午的彩排,非要拉吴乐乐回来,吴乐乐根本就不想回。 这会儿被章子珞拉着一直跑,她有些不耐的甩开了章子珞的手,“我走不动了,呼,小珞,你先过去吧,我慢慢来。” “马上就到了,不坚持一会儿吗?”章子珞看了看时间,眉头紧皱。 吴乐乐摇头,“没事,你先去吧,我休息一会儿,再跑我都要废了。” 章子珞没得办法,只能点点头,“那我先去跟导演打个招呼,说你不舒服晚点到,你要尽快哦。” 吴乐乐点点头,双手撑在膝盖上不停的喘息。 章子珞很快就踩点赶到了会场。 导演是个脾气暴躁的大叔,章子珞不敢造次,很快调整好自己的呼吸,拿出自己的琴,在台下等候着,等待自己上台。 导演和副导演都在忙,她好一会儿才找到机会跟他们说吴乐乐晚点到的事儿。 果然,导演周易林黑了一张脸,“这都几点了?下一个就是你们的节目了,人不齐,还怎么排?” 章子珞陪着笑,低声道,“周导,乐乐跟我一起练了很长时间了,这首曲子,对她来说没什么难度,不会出状况的,您放心。” “最好是不会出状况。呵,不然,要是因为她影响了你们整个节目,到时候这个节目就别上台了。” 周易林是真的敢说到做到,他也有这个本事让他们的节目上不了。 这可是章子珞费了很大力气,才跟公司的经理争取来的出演机会,她为了这一次演出,她花费了很大的心思,也付出了很多努力,她不想就这么轻易被刷下去了。 想要在接下来的小提琴大赛上拿到好的名次,这一次的表演经验,对她来说就很重要。 她低头看了看时间,距离她进来已经过去十多分钟了,吴乐乐就算再慢也该到了。 章子珞忍不住给吴乐乐打去了电话。 电话一直没人接,她担心吴乐乐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正想跟导演说一声,出去看看。 就听导演黑着脸道,“章子珞,你的搭档呢?过来了没有?” 章子珞摇头,“导演,要不你们先排后面的,她电话没接,我担心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我出去找找,行吗?” 章子珞穿着朴素,长得又乖巧可爱,倒是很讨喜的性格。 导演虽然不悦,却没多说,摆摆手道,“把你们的节目换到最后一个,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到你们,要去赶紧,一会儿再耽误时间,这节目就没了。” 章子珞用力点头,对着导演露出了甜甜的笑,“好的,谢谢导演,我一定会赶回来的,谢谢。” 说罢,她转身大步跑了出去。 章子珞沿着自己来的路,往前寻找着吴乐乐的身影。 可直到回到她跟吴乐乐分开的地方也没看到她的身影,她电话也一直没接。 章子珞有些急了。 难道她真的出事了?可这体育馆里面平时也没什么人进来,今天在这里面的几乎都是参加彩排的人员。 对了,体育馆旁边的足球场似乎还有一场比赛来着。 她咬着嘴唇,带着撞撞运气的心态,大步跑去了足球场。 那边似乎刚打完比赛,很多人正朝着外头涌出来。 因为时间有限,章子珞走的很急,在人群中穿梭着,一颗心狠狠的悬着,祈祷着能快点找到吴乐乐。 终于,在足球场外的一棵大树这下,章子珞看到了伸着精致小短裙,正热情的对着某个地方挥手的吴乐乐。 章子珞心中一喜,急忙上前,正准备开口叫吴乐乐,却听到吴乐乐激动的对着前面挥舞着手,大声的叫着,“这里,高大哥……这里……” 高大哥? 章子珞的心咯噔了一下,扭头朝着吴乐乐挥手的地方看去,果然一个熟悉的高大身影正挥舞着汗水,大步走向吴乐乐。 他一身背心球服,露出了肌肉结实的手臂,额头上挂满了汗水,迎着下午的阳光,小麦色的脸闪着丝丝光泽。 他身材高大,双腿修长,跟小巧的吴乐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会儿,她笑容灿烂,对着他满脸娇羞,而他神色淡漠,但嘴角微微上扬,运动过后的男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令人着迷的荷尔蒙,引来了周围不少异性的悸动和议论。 章子珞的心却是狠狠的沉到了谷底。 尤其,当男人走到吴乐乐跟前,还接过了吴乐乐递上去的水,仰头大喝了两口之后,对吴乐乐露出灿烂笑容的样子,更是像一根刺,狠狠刺进了章子珞的心。 他,他们什么时候……这么熟了? 她竟不知道…… “高大哥辛苦啦,没想到你会爱踢球,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吴乐乐小脸微微泛红,扬起下巴看男人的样子,满满的都是仰慕。 高宁咧嘴一笑,“偶尔出来玩玩罢了,你怎么在这里?” 说罢,他本能的四处张望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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