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发现老公是亿万富豪_第1072章:完了,他要注孤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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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被凌君鹤眼中的光亮和期待给感染了,夏绯的内心也变得柔软了一些。
  “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过去二十年您没好好养好身体,以后需要更加注意才行,事是做不完的,身体垮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妈咪和弟弟妹妹还需要您呢。”
  “我长大了,不用担心以后养家和弟弟妹妹,您只管跟妈咪好好的休养。”
  凌君鹤听着薛岚音这话,突然就热泪盈眶,感动的都要说不出话来了。
  他不住的点头,忍着热泪,嘴里说着,“好,好……”
  夏绯也没尝试过这种,父女情深的镜头,一时间有些尴尬,只干咳两声,道了一句,“总之,您辛苦了这么多年,以后有我在,爸爸妈妈好好享福就好了。”
  说完她就急忙离开了。
  而凌君鹤愣在原地,久久都回不过神来。
  直到夏绯走远了,薛岚音笑着骂他,“凌君鹤,你人傻了?”
  凌君鹤这才低头,激动的握住了薛岚音的手,“阿音,是我听错了吗?小绯她叫我爸爸了。她刚刚叫我爸爸了……”
  “我,我终于听到小绯叫我爸爸了,哈哈哈,我,我太开心了,阿音。”
  凌君鹤激动的手舞足蹈,就差扑上去抱住薛岚音了。
  薛岚音有些哭笑不得,“你冷静一点。”
  “人家哪里就叫你爸爸了?她说的是爸爸妈妈,只是一个统称,统称!”
  凌君鹤不管,摇摇头道,“不,她就是叫了,哈哈,我听到了,我都听到了,她终于愿意叫我爸爸了,我的女儿,她终于认可我了。”
  “哈哈哈哈……”
  “呵呵呵……”
  接下来做饭的时候,凌君鹤一直忍不住偷笑。
  虽然没能看到女儿小的时候娇滴滴的叫自己爸爸的样子,但,这么多年了,从得知自己还有个女儿,到女儿终于认可自己,他觉得自己收获的快乐,已经够多了。
  他以前一直觉得自己苟活着没有意义,如今才发现,原来活着本身就是最有意义的事。
  活着,就有无限可能,就可以收获意外之喜。
  如今他不仅拥有了一个聪明伶俐的大女儿,还即将迎来一个新的孩子。
  光是想想,凌君鹤就开心到模糊。
  直到第二天去公司,他都忍不住在办公室里各种傻笑,搞得凌五以为他家四爷吃错药了,居然一直在犯傻。
  还偷偷给薛岚音打了个电话了解情况,得知是因为夏绯关心了他,让他整个飘起来的,凌五都笑出眼泪来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当年杀伐果断的凌四爷,竟是个女儿奴,竟因为女儿一句话,就飘飘然了。
  更夸张的是,凌五进去办公室之后,还看到凌君鹤在写一份协议书。
  见凌五进来,他激动的起身道,“凌五,你帮我看看,这个协议怎么样?”
  凌五一看,整个人都傻了。
  拜托,这,开什么国际玩笑?
  凌君鹤要把公司的所有股份都转给夏绯?
  虽说凌君鹤之前就已经公布了夏绯是未来凌家继承人的身份,但,夏绯并没有接受,也没有承认凌君鹤的身份,更没有要回凌家的意思。
  所以,这事儿虽然是公开的,却也并没有落实。
  如今凌君鹤是想要落实这个事儿?
  可他还这么年轻……如今身体也越来越好了,怎么……
  凌五有些不理解,还没来得及问呢,就听凌君鹤笑道,“怎么?是不是觉得我这行为非常棒?这叫退位让贤,哈哈,我女儿这么优秀,更适合坐这个位置。有她在,凌家将来肯定还能再上一层楼。什么苏家,都靠边站去。”
  “凌五,你都快四十了吧?”凌五还在为凌君鹤这一番话而无语至极呢,忽而听到这个问题,不解的邹起了眉头。
  “是的,四爷。”凌五抓了抓脑袋,不明白他好端端的为什么转移话题。
  “你看看你,都快四十了,还是只单身狗,真可怜。”
  “你是享受不到的了,四十多岁的我,拥有一个二十出头,却聪明绝顶,又美又飒的女儿,是什么样的体验。”
  “说起来,你就算今年结婚,也得近四十岁才能做爸爸吧?”
  “那等你女儿二十岁的时候,你都是个六十岁的糟老头子了……”
  “等我六十岁,我外孙估计要上初中了吧?”
  “不行,我还得给我外孙也准备一份财产,不能让司辰家人给看清了我凌家。”
  “你看,我自己名字的这个产业,给我未来外孙做礼物怎么样?虽然目前市值才几十个亿,不过我不管凌家的事儿之后,去打理打理这个小公司,十多年的时间,应该够它翻个十倍吧?”
  “哦,还有我小宝贝,再有五六个月也要出生了,我要看看给他准备点什么……”
  凌君鹤说着,就开始自嗨起来了。
  看到凌五黑着脸,气呼呼的一边骂娘一边走出了办公室,他还很恶趣味的对着凌五的背影叫,“哎?我说老五,我话还没说完你跑什么啊?你跑这么快,就能有女朋友了吗?”
  “我跟你说,遇到合适的,就别墨迹了,赶紧下手,你要是没有合适的,我给你介绍一个也行,哎,凌五,你给我回来,你不要我介绍给凌七凌八了……”
  凌五:溜得更快了,甚至恨不得有四条腿,可以直接冲……
  这个凌君鹤,他是魔鬼吧?
  该死,自己一把年纪了会没对象,是因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他凌君鹤过去二十年一直在摆烂,把凌家和公司以及外面那些产业全都压在了自己身上?
  他头发都白了好吗?
  他倒是好意思在这里跟自己炫耀女儿?
  要不是自己,凌君鹤能有今天吗?
  可恶,简直气死他了。
  凌五黑着脸吗,怒气冲冲的走出了办公室。
  路上遇到秘书室的小秘书跟他打招呼都不理睬一下,把人给吓得以为自己做错事了。
  凌五觉得,自己现在走在路上,看到狗都想踹两脚,还指望他搭理人?
  可是等他上了电梯下了楼,来到路边真的看见了一只狗,却猛地愣住了。m.biqubao.com
  刚刚,跟他打招呼的人,好像是……赵雅儿?
  想到这个名字,凌五整个人都如置冰窖。
  不是吧不是吧?
  开玩笑的吧?
  他,他居然对赵雅儿甩脸色了?
  完了完了,那可是他的女神啊!
  本来女神才三十岁,他要追求人家就难上加难了,如今……
  看来他是要注孤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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