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为凰_第1370章 慎姒相互救赎,九爷有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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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了。
  按照云姒的医学范畴,她属于一个超级免疫体。
  在后世,这种人有,但是亿万个人里面,只会出那么一个。
  只是现在看南绛的这个样子,云姒免不得疑惑:“怎么?”
  南绛眼中的诧异未消:“阿姐,我好想想到办法救九爷了!”
  云姒的眼中闪过一阵光:“当真?你快说!”
  “九爷身上的毒由来已久,若想要解毒,那得要你的命去换才行。但是我知道西疆巫族有一种药,能把任何药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南绛激动的坐起身来,拉住云姒:“阿姐我知道你觉得人的血肉也能为药,这很离谱。”
  以前云姒要听见人血是药这种话,会觉得无比好笑。
  但是这些年以来,她渐渐懂得了一样。
  不知道的,不代表不存在,不能用自己有限的眼界去一棒子打死所有。
  在《五十二病方》之中有“人药”,乃至于在《本草纲目》之中,也详细的介绍过人药的性味与功效。乃至于后来,发展到“以人补人”这样的歧路之中。
  可南绛看着云姒不说话,以为她不信,便道:“人头发,又名血余,炮制之后可以止血消淤。唾液可助消化,人指甲称筋退,化腐生肌。童便能滋阴降火。阿姐,你若不是从出生就有这样的本事,那便是后来吃药吃出的百毒不侵。”biqubao.com
  南绛说的这点,云姒也曾想过。
  但是她查不出从前重重,所以不知道这具身体是出生就这样,还是后期吃药吃的。
  如果是后期吃药吃的,那就不可能一辈子这样,药效终究会过去。
  云姒道:“我知道,血肉为药不是直接吃人的血肉补,而是取其中之一炮制炼制。”
  这也是这几年云姒真切的接触了中医之道,才领悟到的。
  后来的人以为就是吃肉喝血,才导致发展成了吃人补人的地步,这是错的。
  南绛闻言,立即点头:“是了是了,阿姐,你……”
  南绛她清楚地知道,云姒能克制百毒,是她后期吃药吃出来的,有用的不是她的血,而是她血里含有的药。
  “只要你的一滴血,那里面含有药物的成分,加上巫族的至宝催化,发挥出极致作用,就能救九爷。”
  云姒眼前一亮:“那景昀那样的能治吗?”
  “景昀是胎里病,非毒非伤只能医。即便是用蛊虫,也延续不了生命。”南绛刚起来的兴头,一下子歇了一半,但是想了想,又忍不住道:
  “但是阿姐,西疆的巫族,是天下巫族人的中心地,十万大山绵延无边,里面多的是奇珍异兽,良药宝材,现在治景昀没有头绪,不妨一起去西疆走一趟。”
  云姒疑虑:“可是外族人不能进巫族,你现在,也不能回去了。而且你身上的毒,从哪来的?”
  屋内忽然之间安静了下来。
  南绛低垂着头,好半天才道:“这是出西疆的代价,阿姐不要问了。我孩子已经没有了,支撑着我的那口气,也歇了。我其实,也想要回去看看阿爹阿娘他们到底是怎么样了。至于怎么去……我现在还没有想到办法。”
  “且等等,我把这件事情说给九爷听。”云姒起身,准备出去。
  南绛看着云姒离开,云江澈这会儿才进来。
  看见云江澈,南绛又想起了自己晕倒的事情。
  “是五公子你帮了我吗?”南绛记得,她隐约之间是看见了……
  云江澈颔首,如实相告:“母亲让我过来看你,谁曾想,却看见你倒在了地上。锦弗说,若是我要是再晚点发现你,你就难救了,幸好,你是幸运的。”
  南绛眼底的神色暗了暗。
  心中最后一念,断得干干净净。
  “多谢五公子。”
  云江澈寻了凳子坐下:“你有话对我说?”
  南绛欲言又止,终究是被看出来了。
  她闭了闭眼,将怀中的信物拿出来:“巫族不要我了,可我还是巫族人,遵循着巫族的生活习惯。这个东西你只要收下,我们便定下了婚盟。今后,五公子便是南绛的未婚夫君。只是不知,五公子愿意吗?”
  云江澈看着那老银制的精致小物件,淡淡笑了笑,起身,便伸手。
  可南绛却在这时,骤然收紧手,缩了回去:“五公子,你是因为喜欢我,所以才想要跟我成婚的吗?”
  “喜欢?”
  云江澈笑容显得有些意味深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无所谓喜欢与否。这世间,也不是人人都能跟相爱携手白头,即便是初见喜欢,因爱而合,年久日深,又有多少情爱不会被日子消磨。其实,只要合适便可。而且,我并不讨厌你,你也不厌恶我。我想,你我成婚之后,我们定会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南绛姑娘,你说呢?”
  南绛眼底的光暗了几分:“五公子是个好人,你会这么说,是因为你还没有遇到你真正所爱的人,等遇到,你就知道,很多东西,只要在能力范畴之内,那就非他不可。”
  “小巫女长大了,居然能说出这番话来?”云江澈对南绛的心性有了些许诧异。
  “我看你,其实同看她差不多,也差不多是抱着兄长的维护之心。你们年纪相仿,而且你与她甚好,我知你是个好姑娘,所以我会对你好。”
  南绛信的。
  在云姒出事之前,云家为云江澈订了一门婚事。
  他甚至都没有见过那个小姐,只说人家愿意,他也可以。
  婚盟期间,甚至也让人送些女儿家喜欢的去人家府上,礼数周全妥当,好的让人都挑不出错来。
  乃至于后来,因为云姒的事情传到西洲,坏了他的婚事,人家小姐退婚,他也没说过半句,更是不怒不急,还送了重礼去安抚赔罪。
  这样的人很好,只是这样的人,好像没有灵魂。
  无所求,所有行的一切,只为了完成世俗人的期待。
  南绛垂眸,冲着云江澈张开手:“婚事匆匆,情非得已,我有一事,若是告诉你,你听后若觉无妨,再拿此物。但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我……怀过一个孩子,孩子没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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