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慕青竹在野豚身上做了些手段,林枫便带着一窝十几只小豚下山。 上山容易下山难,等众人从山上下来,天边已经泛起淡淡的鱼肚白。 回到京城,给了石铁一批赏钱,便要打发他走。 谁知道石铁站在原地踌躇半晌,却忽然转身,快步来到林枫面前跪下,双手托起赏钱。 “这是何意?” 林枫大概猜到了他的想法,但还是故意问道。 石铁腮帮子高高鼓起,额头上满是冷汗,看得出来他心里到现在都还在纠结,却不妨碍说出接下来的话。 “大人,小的愿为大人效犬马之劳!” 听到这话,林枫倒是不意外。 石铁敢给自己带路,在遭遇野豚时亦没有慌不择路,可见其胆识过人。 换做普通人遭遇这一晚的事情,只想着回家好好休息,石铁却想着要抓住这次的机会。 林枫在椅子上坐下,上下打量着石铁,心中思索他能够做些什么。 “你是猎户,那你应该会养殖了?” 闻言,石铁点头如捣蒜:“会会会,小人以前抓到多的猎物,都会养在家中。” “好,那这野豚你拿回去几只,按照我教你的方法养,若是能够养出来,我便允你为我做事。” 听到这话,石铁大喜过望叩首:“多谢大人!多谢大人!小的定肝脑涂地!” 如今林枫可是京城中炙手可热的大人物,能够追随在其麾下做事,无疑是一条光明大道! “秦忠,让他带两条小豚回去,先养养看。” 石铁抱着两条小豚,千恩万谢地离开,眸子里满是激动之色。 他已经决定,要将这些小豚当祖宗供养,哪怕是自己出事,都绝对不会让这些小豚出事! “大人,你说的那些法子真的有用吗?”秦忠颇有些好奇道。 林枫笑了笑:“当然有用,而且你可不要小看这几只小豚,若是能顺利养起来,日后这大宇人人都可以餐餐食肉,而不用再以土豆果腹。” 国富民强,民强国富。 想要大宇成为这个世界最强大的王朝,自然要让百姓们都强健起来。 光靠天天吃土豆当然是不行的,保证充足的营养,才能够让人人身体康健,随时都能成为可战之兵。 然而大宇如今刚刚战胜北边之敌,又剿灭了燕王,看似花团锦簇,实则烈火烹油,乃虚浮之景。 以土豆赈灾果腹,不过是权宜之计,发展养殖才是千秋万代的基业。 “这些小豚饲养得当,每一胎都能够剩下数十只小豚,留下一对用以繁殖,其他的等到长成后便全部阉掉,自然能够长得膘肥体壮。” 这便是林枫的饲养之道。 阉掉! 全部阉掉! 早在东汉的时候,便已经有阉猪之事,又被称为劁猪。 此法的来源已经不可查,但据说是得自三国时华佗的真传,别看听起来简单,实际上却是一门手艺活。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已经算是一门外科手术,然而劁猪匠们却既不需要缝针,也不需要抗生素,依旧可以保证被劁的猪不会感染。 林枫也是当年闲得无聊时看过一些资料,偶遇过一名游走乡里的劁猪匠,这才知晓其中的法门。 正所谓猪不劁不肥,不管是哪种猪,不劁的话,不管吃再多的食物,都不会长膘。 因为那些食物都会变成繁殖所需要的精力和活力,导致即便天天喂食,也长不肥。 劁过之后,猪没有了繁殖的欲望,性情也会变得温和,天天在猪圈里吃了睡睡了吃,自然就长膘。 而且经过驯养,这种猪只需要六个月就能出栏,养殖起来也不会太困难。 只要在家里头留下一对种猪,在五到六年内,基本上不用担心猪的来源问题。 而且猪一胎生育极多,只要养好了,实现餐餐有肉吃的想法,甚至半年时间都可以实现。 日后多余的肉,还可以拿到市场上售卖,大规模养殖的背景下,猪肉可比什么牛羊肉要便宜得多。 大宇如今主要的肉食是牛肉,只有富裕人家才吃得起,而且每次宰杀都要向官府上报,毕竟牛是主要的生产力。 哪怕是牛老死了,想要宰了吃肉,也得向官府报备。 私下宰牛,在大宇乃是重罪! 送走石铁,林枫又让秦忠在东厂里找了几个人,专门来驯养自己带回来的这些小豚。 短期内,这些猪并不能成为主要食物,他费劲力气把这些小家伙带回来的目的,还是当做种猪。 一般在第五到十二个月就可以繁殖了,三个月左右就能生小猪仔,这其中花费的时间也不会很长。 处理完野豚的事情,林枫将目光落向慕青竹。 “慕姑娘,在下现在这里抱歉,先前为了尽快将那几只小豚带下来,没顾得上带你去采摘草药。” 慕青竹本来是去采摘七叶桑花的,不过林枫担心夜长梦多,和慕青竹商量过后,选择了先行下山。 慕青竹倒是很大气地摆摆手:“没事,反正每个月都有十五,七叶桑花依旧会开。” “那就好,如果慕姑娘不嫌弃的话,在下可以在京中给姑娘租一间房暂住。”林枫主动提出邀请,蛊师这种东西可谓是罕见,再怎么样都得握在掌心里。 至于邀请回家这件事,他没有第一时间提出来,毕竟有些太过冒昧了。 反倒是慕青竹一脸惊讶:“哎哎哎!难不成你没打算让我住你家吗?我都没地方住哎!” “额……倒不是这个意思,如果慕姑娘不嫌弃的话,在下府中自然有的是空屋。” 林枫有些哑然,随即一想便明白过来。 慕青竹过去都在山中生活,很少接触外人,所以防范心并没有那么强烈。 两人一拍即合,林枫便带着慕青竹回府。 至于家中的秦梦瑶秦梦雪俩女,给她们说清楚,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天光大亮,走卒贩夫已经走上街头,早餐铺子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慕青竹满脸好奇地左看看右看看,就跟一只好奇的小猫似得。 忽然,她眉头一皱,用力抽了抽鼻子。 “奇怪……有股难闻的味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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